1月31日(星期四)会议日程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之二)

作者 : 编辑 : 来源 :海南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29日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之二)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二)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贾志鸿

 

四、以执法办案为核心,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相结合,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有机统一。

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41件1456人,大案589件,县处级干部110人、厅级干部9人,提起公诉1445人,法院有罪判决1309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2亿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之机,搞权钱交易的犯罪案件441件,查办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吃拿卡要的犯罪案件170件,查办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41件。建立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抓系统、系统抓”,查办了规划、城建、地税系统职务犯罪系列案件50件54人,东方市职务犯罪系列案件28件29人,扩大了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结合执法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184份,促进健全完善预防措施。建立向党委、人大、政府提交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分析和预防对策年度报告制度,与教育、医药、地税、林业等15个行业建立预防协作机制。广泛开展预防宣传,举办预防讲座2500余场次。与海南电视台联合制作以反腐倡廉教育、职务犯罪预防为主题的法制栏目《检察视窗》,开播7年,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奖项10个。积极推动预防教育进党校,在全省建立22个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1.2万名村干部接受教育。我省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做法得到高检院的充分肯定。

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积极应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探索开展了简易程序审理、证人出庭、庭前会议、民事执行监督等试点。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81件,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75件,纠正漏捕1090人、漏诉34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309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572人次,纠正刑期计算错误121人,对监管活动违规和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等提出纠防意见1839件次。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监管场所械具使用和禁闭情况专项检察等,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察监督与有关部门内部纠错有机结合,增强了监督实效,维护了公平正义。

五、创新检察工作制度机制,增强科学发展活力

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 努力 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提升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水平。

探索建立派驻乡镇检察室。主动呼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法律监督提出的新需求,2008年11月率先开展了“基层检察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设置派驻乡镇检察室”的探索实践。四年来,派驻乡镇检察室扎根农村、贴近群众,通过建立“检察室+工作站+信息联络员”组织体系和“定点+巡回”工作模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收集发现涉农职务犯罪线索和涉检涉稳信息,在依法保障支农惠农政策落实、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称赞“为全国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树立了非常好的典范”。高检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派驻检察室建设上升为高检院的决策部署。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全国推广。

探索建立民事督促起诉制度。创新监督方式,依法运用民事检察职能保护国有、集体、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与省财政厅等十家单位会签了《关于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民事督促起诉保护国有、集体、社会公共资产的意见》,建立了工作协作机制,通过民事督促起诉方式,督促国有资产受到损害的监管单位或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2009年以来共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6216件,督促追缴拖欠土地出让金6.27亿元,追回逾期农业开发、扶贫项目等贷款资金13.3亿元,收回违规出租土地16.6万亩,增强了国有资产监管单位的法律意识,促进了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

探索建立“四位一体”检察管理机制。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构建执法办案、政务管理、检务保障、队伍建设“四位一体”的检察管理和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了政务信息网上处理、执法办案网上监控、工作质量网上考核、车辆GPS定位管理。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全省三级检察院所有案件网上统一受理、动态监管、案后评查、综合考评,“制度+科技”、“人控+技控”推动了检察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转型升级。我省检察机关以信息化建设提升检察管理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化的做法得到高检院的肯定和推广。

六、坚持不懈狠抓自身建设,提高检察工作公信力亲和力

以推动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以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为重点,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省第五次、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教育活动,2008年“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提升法律监督 能力 ,促进海南科学发展”学习实践活动;2009年“忠诚、感情、责任”教育活动;2010年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2011年“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012年“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道路自信、 理论 自信、制度自信。制定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成立海南检察官文联,推行检察官宣誓制度,举办全省检察机关首届体育运动会、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组织年轻干警开展“提升自我、熔炼团队”拓展训练,强化检察职业认同感,增强检察事业发展的软实力。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启动国家检察官学院海南分院建设,以业务骨干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十佳公诉人、优秀办案能手、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围绕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举办专家讲座、网络培训、实战训练、理论研讨127期,培训干警1.3万人次。开展首届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评选,建立检察人才库,鼓励支持检察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推动形成学知识钻业务的良好氛围。全省检察干警本科以上学历比例由2007年的46.1%上升为74.5%,硕士研究生学历比例由2.7%上升为11.4%。

强化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落实省委部署,认真查找、重点整治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庸懒散贪”突出问题,对长期办而未结的65件案件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推行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接受评议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规定。省检察院对一分院、三亚市院等5个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巡视,派员参加下级院民主生活会130次。开展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警车管理、落实“禁酒令”等35个专项督察,明察暗访52次,督促整改81项。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了及时发现问题、果断纠正失误、监督处理问责。全面推广检察日志管理制度,形成对干警工作情况日监督、月点评的常态化绩效考评机制。坚持受理群众投诉检察人员制度,对14名违纪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责令调离5人。

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上级院联系基层院、示范院建设、分类指导等措施,坚持把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新招录570人充实到基层一线,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司法考试培训,187名基层干警通过考试取得检察官资格,有效缓解了基层检察官“断档”难题。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逐步完善县级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五年来全省检察经费年均增长18.9%,科技强检累计投入1.92亿元,信息化投入增长45.7%,22个县级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全部落实到位,36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公用经费保障全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建成了全省检察专线网、三级机要通道系统,执法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强化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观念,五年来各级检察院主动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427次,办理各级人大常委会转办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交案件157件,办理各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84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建立“检察开放日”制度,3362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检风监督员视察反渎职侵权、派驻乡镇检察室、驻所检察等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共监督职务犯罪案件110件,以监督促公正、赢公信。重视接受舆论监督,与12家新闻媒体会签《检察机关与新闻媒体涉检信息通报制度》,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2013年1月29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版权所有   琼ICP备05002685号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人大办公楼¤¤¤¤
邮编:570203 电话(TLE):0898-65342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