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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

第532280号

作者 :临高代表团吴 怡 编辑 :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13日

    近年来,全省各市县都为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安排一定的时间给学生上法制教育课。虽然在青少年法治教育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是收效甚微,主要体 现在我省的青少年犯罪率不断攀升、吸毒呈现低龄化和涉及青少年的交通事故频发,这些问题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强化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刻不容缓: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小学校只注重于学生的升学率,而忽略了学生的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没有真正把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教育当作重要任务来抓紧,有的学校的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课被其他主课程挤占,甚至有些学校整个学年都没有给学生安排法治教育课和安全教育课。

    (二)给各中小学配备的法制副校长都为兼职,束缚于本身工作职责,很多法制副校长难于抽身给学生上课;加之法制副校长为义务上课,没有设置上课补贴等激励机制,影响了法制副校长的积极性,部分法制副校长法律知识水平有待提高。

    (三)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教育主要是以传统的说教方式,由老师讲授,学生听讲,青少年缺少参与体验、竞技、实务培训等机会,对青少年相对缺乏吸引力,也达不到教育目的。

    二、建议:

    (一)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把中小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纳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整合资源,加快规划建设各市县中小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在个别市县试点新建一些综合性的中小学特殊教育实践基地。

    1.基地选址及主要功能。特殊教育实践基地最佳建设地建议选择在禁毒所周边,各市县政府将此纳入总体规划。基地内可建设有法制教育区、模拟法庭、禁毒教育 区、国防教育区、交通安全教育区、消防安全教育区、自然灾害教育区、思想道德教育区和生活自理培养区。教育区通过视频还原案例教育、现身说法、讲座、模拟 法庭实践、消防演练、交通安全演练、自然灾害演练等方式,让学生如临现场,视同自己亲身经历,增加印象,接受活生生的教育和实践活动。

    2.建设与管理经费筹措。多渠道筹措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运转资金,通过省政府划拨、租赁、购买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由省政府初步建成教育 基地,各市县政府、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拿出建设经费去做后续建设工作,如法制宣传教育区由各市县司法局统建,交通安全教育区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等等。 建成后可逐步完善运作机制,建议周一至周五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到基地参加实践活动。

    3.科学安排实践项目。教育实践基地首先要保证能按照初、高中新课程方案和法制宣传要求开设基本的实践活动课程。安排的活动项目要以学生为主体,贴近生活,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以培养学生的实践 能力 、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4.加强基地师资建设。建议由省法制宣传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基地活动作为部门职能工作的延伸和补充,聘请具有一定 理论 基储社会阅历、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到基 地当老师,从学校中选派具有一定特长的教师担任或兼任实践教育基地的指导教师。同时,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编写基地的实践教育活动教材,不断提高社 会实践和劳动技术课的教学质量,提高实践教育基地的教学和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全省兼职法制副校长的管理机制,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激励机制,加大兼职法制副校长的经费投入,保障法制副校长的劳动所得和相应的报酬。强化兼职法制副校长的法律知识,将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实绩列入个人年度考核,与个人的成长进步挂钩。

    (三)各中小学开设法制必修课和安全教育必修课,招聘专职法制课教师,并将学生学法用法守法列为各市县各中小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