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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亮点频现

规划135项新法涉及六大内容

作者 :杜颖编辑 :刘颖来源 :海南日报发布时间 :2013年11月28日

    海南日报海口11月27日讯 (记者杜颖)今天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公布了《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纳入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项目135件,涉及民生、生态、海洋三沙等六大 内容 。这意味着未来4年里,我省将制定与普通民众生活及经济领域紧密相关的大量新法规,基本形成与国际旅游岛相适应的法规架构。

  优先安排影响重大的立法项目

  此次确定的立法规划项目,贯彻了将立法与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发挥立法对于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的指导思想,优先安排了对海南发展影响重大的立法项目,同时坚持了立、改、废相结合。

  列入立法规划的项目共计135件,分三大类,第一类是立法条件较为成熟、拟于本届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项目,有86个;第二类是拟批准的法规项目,有22件;第三类是需要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有27件。

  制定系列旅游专项法规

  据悉,此次纳入立法规划的立法项目主要涉及特色产业、开放改革、三农、民生、生态、海洋三沙等内容。

  在旅游方面,拟根据新出台的国家《旅游法》和我省旅游业发展需要修订《海南省旅游条例》,并制定《海南省旅游者权益保护规定》、《海南省彩票管理规定》、《海南省自驾租赁车管理规定》、《海南省餐饮监督管理规定》等系列旅游专项法规。

  为促进会展、物流业的发展,拟制定《海南省会展业促进条例》、《海南省物流业促进条例》、《海南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海南省高尔夫管理条例》,完善产业立法。  

  先行试验区管理体制

  将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

  在开放改革方面,此次确定的立法项目,着力于引领和推动重点领域的开放改革,增强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的体制活力。拟制定《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条例》,将先行试验区的管理体制、基本政策措施固定下来,为先行试验区的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和支撑。拟批准《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等,解决好园区建设和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立法推进城乡一体化

  在“三农”方面,我省立法旨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推动热带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拟制定或修订《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海南省南繁管理条例》、《海南省实施渔业法办法》、《海南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海南省天然橡胶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

  为加快特色城镇化建设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拟制定《海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海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海南省城镇供排水管理办法》,修订《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

  学前教育将有新法可依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立法规划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设为主要目标。为完善社保体系,拟制定或修订《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海南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规定》、《海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规定》、《海南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法规。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拟制定《海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条例》、《海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规。还拟制定《海南省实施学前教育法办法》等法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立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立法规划突出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在多年持续加强生态立法的基础上,拟制定《海南省饮用水源保护规定》、《海南省天然林保护规定》、《海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海南省生态补偿条例》等法规,作出《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还拟加强以往较为薄弱的海洋立法,拟制定或修订《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条例》、《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海南省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管理条例》、《海南省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海南省邮轮游艇产业促进条例》等法规,完善我省海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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