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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2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海南省第五届人大会第一次会议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30日

2013 1 30 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海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震华

 

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 2012 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3 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和 2013 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大会之前,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省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五个部门预算进行了审查。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上届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对 2012 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

2012 年,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 996.1 亿元。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409.4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0.3% ,比上年决算数增长 20.4% 。全省公共财政总支出 950.8 亿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 45.3 亿元。省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 664.2 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133.7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0.3% ,比上年决算数增长 18.3% 。省本级公共财政总支出 648.5 亿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 15.7 亿元。

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04.8 亿元,完成预算的 86.7% ;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93.4 亿元,完成预算的 77.9% 。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73.0 亿元,完成预算的 127.5% ;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3.1 亿元,完成预算的 92.2%

财政经济 委员会认为, 2012 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 努力 促进经济保持平稳发展。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达到预期目标,市县财政实力逐步增强,支出进度较往年有所加快,民生问题进一步改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主体税种增速放缓,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未能完成年初的预算任务,财政收支矛盾凸显;有些资金下达较晚,财政支出缓慢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有待完善;一些市县政府性债务管理薄弱,风险逐步显现。这些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对 2013 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意见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 2013 年预算草案,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安排 989.8 亿元。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470.9 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 15%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安排 969.8 亿元。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安排 648.3 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153.8 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 15% 。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安排 643.3 亿元。

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371.2 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 21.8% ;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408.2 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 39.1% 。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69.7 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 4.4% ;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51.9 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 56.9%

省本级(列入编报范围的 17 家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 亿元,支出 2.0 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 2013 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草案,体现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预算收入安排积极稳妥,求真务实,预算支出安排厉行节约,统筹兼顾,符合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符合我省的实际,预算草案是可行的。省政府还向省人大提交了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为推进和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 2012 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3 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 2013 年海南省省本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做好 2013 年财政工作的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 2013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六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切实做好今年的预算执行和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发挥财税政策导向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以政府投资引导和促进社会投资,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对重点产业园区发展的支持,做强实体经济,夯实产业基础,培育可持续税源。抓住三沙市开发建设的契机,争取中央更多的政策、资金、项目的支持,加快国家支持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和三沙市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地。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做好 营改增 政策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新一轮省与市县财政管理体制,规范对市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强市县财力保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健全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按照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规划( 2011-2015 年)的要求,落实对扶贫、教育、就业服务和农民增收、医疗卫生、养老保障和社会福利、保障性住房、公共文化体育等民生方面的投入,不留资金缺口。建立健全民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兑现新增财力 55% 以上用于民生发展的承诺,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加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力度,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和普惠服务水平,让发展的成果及时惠及全省百姓。

(三)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绩效。 严格预算管理,依法实行预算批复备案制度,省政府要及时将各市县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动态监控,明确预算下达和指标执行的时间要求,严格执行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制度,及时调整无法实施的项目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强化支出管理的约束和考核,切实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科学合理,事中绩效跟踪管理及时反馈、整改落实到位,事后绩效评价客观、公正的预算绩效管理,逐年增加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和绩效评价项目,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完善预算编制,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制度的建立。 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规范收益分享机制。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试编工作, 2013 年适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书面报告, 2014 年向省人大正式提交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要加强对市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规范编制程序、完善编制方法、细化编制 内容 ,推进我省公共财政预算、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机衔接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的建立。

(五)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完善预算公开机制,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和程序,指导和督促市县加快部门预决算的公开。要加强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实施地方性政府债务的全口径动态监控,形成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和防控风险的偿债机制。切实加强和改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依法查处财政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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