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曾浩荣院长委托,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
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法院以邓小平理论、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努力践行 “ 公正与效率 ” 的法院工作主题,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履行审判职能,促进海南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年来,全省法院认真履行职能,共受理各类案件 171,834 件,比前五年上升 13.71% ,诉讼案件平均结案率 98.62% 。其中,审结刑事案件 23,299 件;审结民商事案件 80,893 件,结案标的额 357.18 亿元;审结行政案件 5178 件;受理执行案件 34,458 件,执结 33,078 件,结案标的额 264.84 亿元。 2007 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 37,851 件,已审执结 34,851 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 5018 件,审结率 96% ;审结民商事案件 16,994 件,结案标的额 39.8 亿元,审结率 94 %;审结行政案件 1202 件,审结率 93.25% ;受理执行案件 7656 件,执结 6277 件,结案标的额 44.27 亿元,执结率 81.99% 。
五年来,按照构建 “ 平安海南 ” 的总目标,各级法院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重点依法打击凶杀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街头 “ 两抢 ” 等严重刑事犯罪,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惩治职务犯罪、商业贿赂、非法经营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五年共审结各类犯罪案件 23,299 件,判处罪犯 25,784 人,免予刑事处罚的 161 人,依法宣告无罪 72 人。 2006 年,提前三年达到最高法院提出的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要求后,又首先在全国实现了所有刑事二审案件全部公开开庭审理的目标。
五年来,各级法院在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涉及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40,822 件。其中,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11,194 件;房地产案件 4434 件,结案标的额 45.9 亿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1399 件;各类票据、期货、金融资产案件 23 件;涉外(含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603 件;海事海商案件 781 件;劳动纠纷案件 4819 件,推动了经济发展要素的盘活,调节了各类经济关系和矛盾,维护了农民、劳动者和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海南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积极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慎重处理企业改制、重组案件,平稳处理五家进入破产程序的金融企业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年来,全省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增长很快,由 2003 年的 830 件上升到 2007 年的 1289 件,增幅达 55.3% ,新类型案件、复杂案件增长幅度更大,特别是农村土地纠纷,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体性利益,矛盾最为突出。为积极公正化解行政争议,省高院采取交叉管辖和提高管辖级别,对影响较大的涉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法院领导直接把关并出面和政府领导协调。通过行政诉讼,既维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积极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促进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
按照 “ 构建和谐社会 ” 的要求,各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司法,加强诉讼调解。通过协助调解、委托调解、领导参与调解等方法,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并较好地实现了诉讼与人民调解的对接,使一大批复杂疑难案件成功以调解方式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7 年,是调解结案最多的一年,全省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 44.29% ,基层法庭案件调解撤诉率达 57.52% ,常见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 60.49% 。
二、努力解决 “ 申诉难 ” 和 “ 执行难 ”
五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把 “ 领导办信访 ” 作为解决 “ 申诉难 ” 的突破口。一是坚持 “ 领导阅信,来信必复 ” 。五年来全省法院领导批阅处理的群众来信 50,844 件,省高院处理群众来信 15,364 件中主要领导直接批阅处理 6483 件。二是建立 “ 院长接访听证 ” 制度,对重点申诉案件由院领导直接组织听证,直接督办,并统一规定每周三为院长信访接待日。三是试行 “ 判后释明 ” 制度,对本院作出的生效裁判不服,可在两个月内申请判后释明,由院长主持听证,原审法官对质疑做出释明。 四是为解决申诉案件 “ 只批不办 ” 的问题,推行 “ 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制 ” 。作出生效 裁判的法院,就是申诉案件首办法院,强化首办法院的责任,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五是从 2005 年起,省高院连续三年组织大接访和接访 “ 下沉 ” 活动,由院长接访,共处理来访事项 989 件。通过 “ 领导办信访 ” ,解决了一大批反复上访案件和历史遗留案件,申诉案件呈下降趋势。 2007 年省高院共处理各类来访来信 6651 件,集体上访 16 批 447 人,分别比上年减少 6.5 %、 15.79% 。同时,督办院长批办信件 1502 件,督办下级法院申诉、投诉案 582 件,院长接访听证 33 件,判后释明 6 件。
解决群众反映的 “ 执行难 ” 热点问题,是多年来法院工作的又一重点。五年来 , 省高院采取积极措施,狠抓执行改革,严格执行规范,创新执行方法,强化执行监督,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2003 年、 2004 年,执行涉积压房地产案件 459 件,涉土地面积 29,693 亩、房产面积
三、针对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五年来,全省法院以 “ 提高审判质量,提升法院形象 ” 为目标,每年都抓住法院工作中存在的若干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顿治理。 2003 年开展对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执行案件、申诉案件、上级机关监督案件、诉讼档案、案款诉讼费管理等 11 项司法大检查 ; 2004 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 百案调查 ” 和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申诉投诉案件处理、文明办案等 8 项专项大检查 ; 2005 年开展审判效率、裁判文书质量、审判纪律、法官与当事人及代理人关系 4 项专项整顿 ; 2006 年开展审判作风和案件管理专项整顿 ; 2007 年开展拖案压案、申诉和执行案件投诉、违法违纪和司法形象 4 项专项治理。共检查各类案件 33,518 件,清理诉讼档案 431,095 宗,清理案款和诉讼费 23,402 万元。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普通群众旁听开庭,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组织暗访,考核检查等办法,强调整顿的实效,推进了规范化管理,特别是抓住法官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不良交往这一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颁布 “ 五条禁令 ” ,对违反禁令的 21 名法官给予纪律处分,在法院内外产生强烈震动。
通过每年有重点的专项整治,循序渐进,不断解决法院存在的问题,使司法的公信力逐步提高,法院形象得到改善。
四、积极推行审判方式改革,以公开促公正
五年来,全省法院围绕 “ 公正与效率 ” 工作主题,突出公开和监督,不断加大司法改革力度。
(一)坚持审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一是建立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诉讼流程告知制度;二是向社会公开法官资料,全面落实回避制度;三是所有案件一律在法庭上公开举证、质证、认证,防止暗箱操作;四是向当事人、代理人公开审判流程,接受案件进展查询;五是对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六是推行重要执行行为听证制度和执行裁定异议复议制度;七是通过 “ 天涯法律网 ” 公开裁判文书;八是实行判后公开释明。
(二)推行法官助理制度 。 2005 年,海南高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法官助理试点的唯一高级法院。按试点要求,各项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均由法官助理完成,法官组成合议庭只负责对案件的庭审和裁判。通过试点,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在当事人、律师和法官之间构筑隔离墙,促进了高效办案和廉洁办案。
(三)严格审判责任制 。 明确审判长、庭长、院长职责,突出合议庭独立办案,强化庭长、院长对办案过程的监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坚持由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坚持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五年来,全省法院审查 3806 件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追究违法审判责任 63 件 101 人。
(四)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 。 建立由省高院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新体制。案件统由基层法院执行,高院主要行使协调、监督;对重要执行行为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建立执行异议复议制度,当事人对重要执行裁定有异议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这些改革措施,对于解决 “ 执行难 ” ,实现当事人债权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规范庭审行为。 省高院相继出台了《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开庭前准备工作操作规范》《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庭审操作规范》、《行政诉讼第一、二审程序操作规范》、《刑事公诉案件第一、二审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范》以及《开庭行为 “ 五做到 ”“ 五不准 ” 》等 18 项制度,制定和完善审限监督管理、案件流程管理、排期开庭管理等规定,建立案件跟踪、督办、催办、警示等制度,规范法官庭审行为,促进了庭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六)规范鉴定评估拍卖对外委托办法。 改变受委托机构由各个法院自行选定的做法,实行由省高院统一电脑抽签公开选定、各法院实施的新模式,从制度上杜绝了评估拍卖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确保了评估拍卖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当事人对评估拍卖结果的争议大大减少。
五、突出廉政抓队伍,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廉政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
一是抓领导班子。 建立以 “ 确保案子不出问题,确保班子不出问题,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 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责任制 , 层层签订责任状。通过考核与监督,有 12 个法院的 “ 一把手 ” 因本单位廉政问题到省高院检讨,有 2 个法院经考核确定为党风廉政建设 “ 不合格 ” 法院,责令限期改进。同时,还协助组织部门调整 16 名基层法院 “ 一把手 ” , 24 名副职领导,法院领导班子明显得到加强,抓队伍廉政建设的力度也明显加大。
二是坚持每年一个主题教育活动。 2003 年开展转变司法观念、严肃审判纪律、强化审判监督和执法为民的 “ 四个专题 ” 教育; 2004 年开展 “ 公正廉洁树形象 ” 活动; 2005 年开展 “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 专项教育; 2006 年开展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的司法理念教育; 2007 年开展 “ 抓廉洁办案,树公正形象 ” 教育。通过系列教育活动,使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职业道德观。在学习宋鱼水、金桂兰等全国法院先进典型的基础上,注重培养和学习陈援朝、林明栋、韦林法、林江等本省法院推出的重大先进典型。五年来,全省法院有 251 个集体和 546 名个人分别受到省级以上单位表彰。
三是加大内部查处案件力度,加强廉政监督。 建立 “ 有案必查,快查快办,明查明处理 ” 的监察机制,各级法院增加了纪检监察人员,通过 “ 领导办信访 ” 、 “ 新闻直通车 ” 、 “ 天涯法律网 ” 等多种途径发现线索,快查快结快处理。还从社会各界聘请 45 名司法廉政监督员,协助监察部门抓廉政监督。五年来,全省法院立案查处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123 件 165 人,其中有 121 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全省法院违法违纪现象逐年减少,举报和投诉的数量也逐年下降。
六、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便民利民各项措施
五年来 , 全省法院坚持 “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 的工作指针,努力拓展司法为民渠道,依法维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诉讼指导。 向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建立民事诉讼风险提示,设立立案、执行、申诉和查询窗口,在 “ 天涯法律网 ” 开辟 200 多个法律服务专栏,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二是方便当事人诉讼。 全省法院出台了 100 多项便民措施,在乡镇、农场设立案点 842 个,设收案箱 1284 个,发放便民服务卡 67,000 多张,基层人民法庭还成立了 “ 瓜菜法庭 ” 、 “ 鱼排法庭 ” 、 “ 旅游法庭 ” 、 “ 巡回法庭 ” 、 “ 节假日法庭 ” 、 “ 昼夜法庭 ” 、 “ 小额债务法庭 ” 等,方便群众诉讼,深受群众欢迎。
三是支持困难企业和弱势群体诉讼。 全省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追讨农民工工资、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以及涉及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优先执行。为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司法救助 3277 件,依规减免交诉讼费 3070.08 万元。
四是积极开展 “ 法律进乡村 ” 。 省高院制定了 10 项措施,开展 “ 十进乡村 ” 活动。 2007 年全省法院在乡镇、农场设立案点 842 个; 6.7 万名村民收到便民服务卡; 2566 件影响大的典型案件在案发地的农场、村寨开庭,旁听群众达 10 万多人次,当场解决纠纷,取得了个案普法的特殊效果。
七、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基层法院管理水平
五年来,基层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是抓基层法院司法管理。 通过 2004 年开展的 “11 项司法大检查 ” 和 2006 年的 “ 集中清理案卷 ” 以及 2007 年开展的 “ 四项专项清理整治 ” 等活动,结合清案件、查问题、抓规范,创建和完善了 171 项规章制度,全省法院的基层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审判质量和法院形象也有了明显改善。
二是加强法官素质培训。 五年来,省高院共举办各类人员培训 139 期,受训人数达 47,908 人次,其中对中、基层法官庭审培训考核就达 195 场,受训人数达 10,875 人次。另外,有 332 名法官参加了最高法院举办的专项培训,邀请国内著名法学专家、学者举办各类法律专业讲座 61 场(次)。为缓解基层法官 “ 断层 ” 压力,近两年省高院专门组织法院系统年轻大学生培训,有 110 人通过了司法考试,为今后进入法官序列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强物质装备建设。 五年来,在国家、省和市县的支持下,全省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质装备有了很大改善。全省 36 个人民法庭达到最高法院规定的建设标准,有 9 个基层法院已经完 成审判大楼的新建,有 12 个基层法院正在建设中。目前,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办公、通讯、交通和装备条件已达到比较好的水 平。
四是推行网络办案。 建成并全面开通全省三级法院计算机广域网、远程视频网和通信网,全省法院干部基本实现人手一台电脑。去年投入使用的网络办案系统 , 使得所有案件从立案、审理、到结案归档,办案的全过程都在网上操作,网上监控,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规范了办案管理。全省 36 个基层人民法庭与基层法院已全部光纤联网,实现了远程立案、远程审批、远程统计监督。通过人机结合,使办案的全过程得到严格有效的控制,提高了审判管理水平。
八、自觉接受监督
五年来,省高院自觉接受领导机关的监督,共收到全国人大、最高法院、省人大等领导机关批转的涉诉申诉件 1551 件。其中:全国人大、最高法院 153 件;省人大、省政协转来的建议案、提案 51 件,已在规定期限办复;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历次会议讨论中所涉案件 178 件,已全部办结并答复;省领导机关批转 278 件,已结 274 件;省人大批转涉诉申诉件 891 件,要结果的 432 件,已办结 877 件并反馈结果。 2007 年,各级领导机关批转涉诉案件 301 件,已办结并答复 281 件,正在办理的 20 件。几年来,省高院先后就全省法院司法改革、严打整治斗争、涉港澳台案件审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执行工作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案等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走访驻琼全国人大代表 60 多人次、省人大代表 120 多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 346 人次。在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下,有力地推动了人民法院建设和发展,促进了司法公正。与此同时,各级法院认真审理抗诉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主动接受司法监督。
五年来,媒体涉及法院的各类报道 5083 条,涉及个案监督及批评 31 条,都通过 “ 新闻直通车 ” 和 “ 网络信息 ” ,直送院长处理。其中有 5 名法院工作人员,因媒体报道相关问题而被查处,受到纪律处分。
各位代表,五年来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审判质量不高、基础工作不牢等问题,特别是法官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还不够多,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仍有反映,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的法官队伍任重道远。另外,随着大量新类型案件的增加,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案件审理难度加大;我省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法官 “ 断层 ” 问题,仍然很突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解决。
2008 年,是海南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重要的一年。全省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加强法院建设,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为海南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政治方向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领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锦涛总书记和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要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和现阶段的国情出发,加强法官队伍和干警的思想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司法思想、审判实践、审判作风各个方面,坚持和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影响,使每一名法官都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捍卫者。
二、立足审判职能,落实公平正义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人民法院工作,依法规范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促进海南创新型社会的健康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在刑事审判中,依法惩处盗窃、出售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科技发明的犯罪,依法惩处造假制劣、坑害人民利益的违法犯罪,依法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待等腐败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在民商事审判中,突出海南特点,重点抓好房地产、土地权属、海事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制裁违约失信,示范诚实守信的市场规则,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形成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法治环境,落实社会公平正义;关注民生,强化调解、和解工作,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促进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行政审判中,创新审判方式,推广行政和解、异地审判、提级审判的成功经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与相关部门一起,探索落实党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新形式,加大非监禁刑,如缓刑、管制的适用力度,扩大单处罚金刑的适用范围,试行社会公益劳动赎罪的改造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对立面,确保 “ 平安海南 ” 建设。
三、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司法为民
按照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要求,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 “ 司法为民 ” 的各项措施。继续开展 “ 法律进乡村 ” 活动,推行人性化审判,推广诉调对接的有效经验,规范司法救助,加强诉讼费收取管理,方便当事人诉讼和实现诉权。要把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案件,尤其是涉及农民工工资、困难和弱势群体、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案件,实行先予支付;加强农村土地、城市拆迁、企业重组案件的审理和组织,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四、强化内部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司法改革方向,以公开、公正为原则,以满足人民新时期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 , 以案件管辖调整为手段,进一步推进法院改革。合理配置不同审级法院的审判权,合理区分和配置法院内部各庭室部门的职权,强化审限监督,完善流程管理,确保程序公正;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规范法官行为,强化内部监督,保证公 正裁判;继续完善法官助理改革的试点工作,加快法院各类人员分类管理步伐,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为国家司法改革提供有效经验。
五、突出廉洁办案,抓好队伍建设
把 “ 提高审判效率,提升法院形象 ” 和确保 “ 案子不出问题,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 ” 作为责任目标,坚定不移地抓好 “ 双示教育 ” 和专项整改,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来抓。健全纪律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权力滥用和司法腐败,坚决查处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廉洁司法和公正司法方针的落实。规范法官和律师的工作关系,建立有效监督、自觉自律的诉辩关系。创新法官培训方式,注重审判实战培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以资深法官示范开庭、现场观摩、当庭点评和精品案例、办案能手、执行能手的评比开展等方式,提升法官业务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六、加强法院基础工作,提高基层管理水平
紧紧依靠各级党委、人大,把忠实于党、忠实于人民、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的行家里手配置到各级法院的领导岗位上,把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好;紧紧依靠各级政府支持,抓住国家转移支付和国债扶持公共事业建设的机遇,加快法院基础建设的步伐,建立制度性的法院经费保障机制;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完善法官履职保障制度;充分利用法院网络办案系统,建立健全审判事务跟踪管理、司法政务管理、法官德能考核跟踪管理体系,提高审判管理水平。营造以情感人、以事业留人的环境,引进法律人才;增加投入,鼓励在职干部参加司法考试,探索缓解基层法官断层的人才引进和培养路子。基层建设加强了,国家法治的落实也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立足海南大特区建设的省情,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更加扎实地履行好审判职能,为海南社会稳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报告完毕,敬请审定!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人大办公楼
技术支持:13387486404 0898-66860980(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琼ICP备14001308号 邮编:5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