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天涯海角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1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作者 :海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震华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27日

—— 2012 2 11 在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

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

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 2011 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2 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和 2012 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大会之前,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省旅游委、住建厅、海洋与渔业厅、工商局、食品药品局等五个部门预算进行了审查。在此基础上,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本次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                 关于对 2011 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

2011 年,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 866.9 亿元,完成预算的 115.3% ,比上年增长 28.7% 。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340.1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4.6% ,比上年增长 25.5% 。全省公共财政总支出 801.6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9.2% 。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结转 65.3 亿元。省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 595.2 亿元,完成预算的 120.6% ,比上年增长 27.6% 。其中,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113.0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1.8% ,比上年增长 21.3% 。省本级公共财政总支出 580.1 亿元,完成预算的 117.6% 。省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结转 15.1 亿元。

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87.4 亿元,完成预算的 82.0% ;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02.4 亿元,完成预算的 85.3% 。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65.9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0.6% ;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1.3 亿元,完成预算的 61.3%

财政经济 委员会认为, 2011 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 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按照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在促发展、保稳定、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在 2010 年高增长高基数的条件下增长 25.5% ,为我省实现 十二五 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了财力保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良好的 。但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房地产业税收占税收收入比重仍然偏大且往期收入较多;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未能完成年初的收支预算任务;支出的均衡性不够;财政监管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应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对 2012 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意见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 2012 年预算草案,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安排 923.3 亿元。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408.1 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 20%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安排 893.3 亿元。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安排 600.3 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133.4 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 18% 。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安排 600.3 亿元。

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351.5 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 22.3% ;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376.6 亿元。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57.2 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 13.2% (扣除一次性清缴收入因素,同口径比增长 3.6% );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35.9 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 2012 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草案,紧紧把握 稳中求进 的工作总基调,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预算收入安排充分考虑了当前经济形势和各项政策影响,符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出的阶段性发展目标要求。预算支出安排围绕全省发展大局,着眼长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的需要。预算安排既积极而为,又量力而行,预算草案是可行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 2011 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2 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 2012 年海南省省本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做好 2012 年财政工作的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 2012 年是实施 十二五 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国际旅游岛建设全面推进的重要一年,切实做好今年的预算执行工作,对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保持经济较快增长。 要坚持 稳中求进 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对稳投资、扩消费、保增长的积极作用。加大财政投资,支持重点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采取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财政补助、税费减免等手段,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努力促进消费需求,加大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扶持;要密切关注税制改革新动向,提前做好基础性工作;要用足、用好中央给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财税优惠政策,继续争取中央更大的政策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财税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加快重点民生规划项目资金支出,切实办好十大为民实事项目。要继续加大对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建立健全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实施物价补贴联动机制,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与全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普通百姓。

(三)改进预算编制,强化支出管理。 财政及预算部门、单位要完善预算编制、执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分析研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研究解决预算编制指标切块 基数加增长 问题,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支出安排机制。要针对预算支出中存在的定额标准过低或无具体标准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各预算部门要增强预算管理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将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严格控制和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到位率。要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严格执行财政支出通报和定期督导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促进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有明显改善。

(四)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政监督。 要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存在超收或短收时应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需要调整预算时应依照法定程序报批。要以我省预算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抓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大对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转移支付资金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与绩效。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 三公 经费公开,规范公开内容。要增强政府性债务风险意识,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政府要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政府性债务规模和还本付息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人大办公楼

技术支持:13387486404 0898-66860980(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琼ICP备14001308号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0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