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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治良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27日

—— 2012 2 11 在海南省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1 年的主要工作

2011 年,全省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海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按照 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 三个至上 指导思想 1 ,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依法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狠抓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面履行司法审判职能,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

全省法院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融入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狠抓执法办案,坚持能动司法,切实履行司法的政治、法律和社会责任。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 66060 件,办结 63333 件,同比分别上升 7.79% 8.22% ,结案率 95.87% ,同比提高 0.38 个百分点 2 。其中高院本级受理 6244 件,办结 5824 件,结案率 93.27% ,同比提高 1.44 个百分点。全省法院及省高院结案率均创历史新高,未结案数进一步下降,省高院未结案数继 2010 年同比减少 27.15% 后, 2011 年又减少了 38.54%

1.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 7623 件,同比上升 10.75% 判处罪犯 8337 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 1331 。省高院审结重大刑事案件 257 件,同比上升 16.82% ,判处罪犯 435

——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 严打 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结上述案件 2593 4000 人。依法从重从快审结建省以来一案伤亡人数最多的 “11.9” 特大故意杀人案,被告人谌黄业被判处死刑 3 。深入推进禁毒专项斗争,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 2060 2393 人,包括丹尼尔、克里等多起外国人跨国贩毒大案,有力打击了国际贩毒势力。

—— 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集资、合同诈骗、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 109 193 人,维护了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高举司法反腐利剑,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198 297 人,其中厅级 2 人,县处级 8 人。

——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判处非监禁刑 1145 人,免予刑事处罚 34 人;对认罪伏法、改造表现良好的 3726 名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宣告 5 名被告人无罪。准确把握死刑政策,严格死刑案件的裁判标准,确保把每一起死刑案件办成 铁案 ,报送的死刑复核案件全部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抓好 15 种试点罪名的量刑规范化工作,开展量刑释明,并及时根据新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修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试点案件呈现出服判率提高、上诉率下降,二审维持率提高、改判发回重审率 下降 的良好态势 4

2.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 30523 件,同比上升 5.97% ,标的额 112.76 亿元。其中,省高院审结 276 件,上升 37.31% ,标的额 8.88 亿元。

—— 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案件 5917 件,促进家庭邻里关系和睦。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2101 件,制裁侵权行为,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坚持保护劳动者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 3186 件。

—— 加强房地产审判工作。针对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国家调控背景下房地产纠纷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出台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规范同类案件裁判尺度,引导海南房地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共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 2602 件,同比上升 5.43% ,标的额 15.51 亿元。

—— 加强金融审判工作。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5144 件,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其中审结涉农信社不良贷款案件 2875 件,在前两年通过清收活动帮助收回现金 4.66 亿元的基础上,去年又收回现金 1.499 亿元。

—— 加强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和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共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211 件,同比上升 7.1 倍,其中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海口正合网吧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50 大典型案件;省高院 发布了《海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2010 年)》白皮书。 紧紧 围绕海洋经济发展战略, 审结海事海商案件 159 件,同比上升 82.76% 。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港澳台同胞合法权益,维护公平交易投资环境,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458 件,同比上升 35.91%

—— 推动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在省委、省编委支持下,全省中级以上法院均成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省高院出台了环保公益诉讼试点实施意见,明确了环保公益诉讼主体,省财政厅给予支持建立了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资金。去年 7 1 日,省高院正式启动了环保诉讼案件立案审理工作,并于 10 月份宣判了首例环保案件,引起社会各界和媒体广泛关注,为海南生态立省战略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大力促进依法行政

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 1586 件,其中省高院审结 304 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632 件,决定准予执行 477 件,占 75.47% 。审结国家赔偿案件 25 件,决定赔偿 5 3 万元。

—— 依法履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职责。既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维持行政行为 397 件,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违法 160 件。

—— 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对涉及土地征收、城建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案件,尽可能以协调方式解决争议,去年经协调和解撤诉的一审行政案件占 20.9% ,同比提高 0.84 个百分点。

—— 积极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与省法制办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互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确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五项机制。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及时出台司法强拆申请的指导意见,依法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工作。继续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为促进依法行政提出司法建议 5

—— 行政简易程序适用改革成效明显。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 34.78% ,上诉率 29.47% ,平均结案天数 33 天。与适用普通程序审结的行政案件相比,和解撤诉率高出 15.6 个百分点,上诉率降低 17.34 个百分点,平均结案天数减少 35 天,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

—— 加大行政申诉上访案件处理力度。最高法院 2010 年交办的 119 件行政申诉案件已全部办结,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行政诉讼走上良性轨道。

4. 深入开展专项活动,着力破解执行难题

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 11504 件,执结 10492 件,同比分别上升 24.25% 26.76% ,执结率 91.2% ,同比提高 1.81 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 45.09 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 52.95% 6 ,同比提高 5.99 个百分点。

—— 继续开展创建 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活动。巩固执行清积成果,采取被执行人信息公示、媒体曝光、限制出境等措施,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多方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对赖帐企业和个人坚决依法强制执行。全省有 7 家法院荣获 “2010 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称号。

—— 认真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7 。省高院出台了《关于认定和处理规避执行行为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及强制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实施调查令、实行财产悬赏举报和建立执行联络员网络等四项配套规定,并在全省遴选了十件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广为宣传,有力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

—— 开展执行款物清理专项活动 8 。在全国法院中率先开展执行款物账目的自查、核查,全省法院共核实执行案款 12.76 亿元,除因法定事由暂不能拨付外(其中一案待最高法院批准执行方案即可兑付近 7 亿元),已及时支付划拨给当事人 3.61 亿元,并建立了账款分离、进出审批台账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了执行环节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

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满足人民司法需求

全省法院高度重视司法领域的民生工作,坚持为民司法、和谐司法,切实回应人民需求关切。

1. 坚持调解优先原则

定分止争息诉、案结事了人和 为目标,坚持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原则,落实 全程、全员、全方位 调解要求,依法加大对各类案件的调解、协调、和解力度,推进调解工作发展创新。特别是注重做好再审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 52% 9 ;再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28.3% ,同比提高 15 个百分点;执行案件和解率 22.51% ,同比提高 1.61 个百分点。

2. 妥善化解信访矛盾

贯彻落实最高法院 四个必须 10 五项制度 11 通过 大接访 、院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等措施,有效化解涉诉信访矛盾,涉诉信访总量明显下降,重要敏感时期无一例涉诉上访事件和群体事件发生。全省法院共处理涉诉信访 14769 件次,同比下降 30.65% ,其中高院本级处理信访 7005 件次。继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 2010 年遗留的 88 件涉诉信访积案已化解 84 件,总化解率 98.34% 12 ;中央政法委交办的 195 件进京重复访案件已成功化解 192 件,化解率 97.95% 。同时,依靠党委领导,各方合力,妥善处理了一批重大重信重访案件。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和省高院领导多次带案下访,协调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37 件,总涉案金额 1.5 亿元,其中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13 件,涉及金额 1.28 亿元。

3. 拓展司法便民服务

继续落实海南法院 司法为民 30 条措施 和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一声亲切问候、一张椅子、一杯水的 三个一 要求,完善立案窗口建设,通过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受尊重的司法服务,舒缓矛盾,化解 心结 。设立交通事故、医疗、旅游等专业法庭集中审理相关案件,开展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假日审判,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加大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的力度,完善繁简分流和人民法庭速裁机制。全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一审民事案件 16312 件,占 63.5% ;开展巡回审判 3119 次。

4.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全省法院 普遍设立了司法救助基金,共为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信访群众发放司法救助款 783.6 万元,为 923 宗案件的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 432.35 万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5.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加强审判监督指导与支持服务,改善执法条件,提高基层化解矛盾、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审结案件 41527 件,占全省结案总数的 73.78% 。在省委组织部和人社厅的支持下,加大选调、招录力度,为基层法院充实人员 109 人。把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 两庭 建设资金全部向基层倾斜,同比分别增长 3.1% 89.7% 。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一年来共查缴携带刀具、农药等危险物品进法院、法庭的事件 67 起,有效保障了审判场所、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安全。

三、积极参与管理创新,依法促进社会建设

在履行审判职责、抓好执法办案中,全省法院更加注重发挥司法功能,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服务保障社会建设。

1. 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司法保障、引导,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非诉调解组织,加强对非诉调解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的网络对接、职业指导,推动 大调解 机制和格局的完善 13 。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和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意见》,规范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共依法审查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438 件,培训人民调解员 1003 人次。分别联合省律师协会、海口仲裁委出台了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诉讼与仲裁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制度规定,形成了共推社会管理创新、共促国家法治建设的良好局面。

2. 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

大力加强少年审判工作,推行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报告 14 、法庭教育等举措,寓教于审,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共判处未成年犯 788 人,其中判处非监禁刑 173 人。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做好对判处非监禁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回访帮教,促使他们尽早回归社会。

3. 扩大法制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 五五 普法规划,通过公开审判、以案释法等方式,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律 六进 活动,到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巡回开庭等 1630 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 53687 份、受教育群众达 24 万余人次。

四、强化审判执行管理,确保廉洁公正司法

全省法院坚持以公正廉洁司法为生命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1. 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围绕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和收结案良性循环,从年初开始就部署清案结案工作,通过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业绩考核等审判管理制度,提质提速抓好执法办案。全省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99.9% ,同比提高 0.29 个百分点;二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 19.94% ,同比下降 0.92 个百分点;再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 44.35% ,同比下降 14.41 个百分点。开展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活动,列入清理范围的 167 件,已审结 156 件,审结率 93.4%

2. 加强审判监督指导

通过落实上级法院业务庭对口包点制度、召开业务会议、开展疑难案件研讨点评、法律文书评比、选编参考性案例、出台审判指导意见等举措,统一司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按照最高法院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的指导精神,经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沟通征求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 醉驾 入刑的十一种情形,并印发了 7 醉驾 案例指导全省法院该类案件的审理。全年共指导基层法院审理 醉驾 案件 32 件,确保 醉驾 入刑在海南平稳实施,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组织实施 百万案件评查 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查各类案件 1352 15 。强化审判监督,受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1831 件,审结 1680 件,其中决定提起再审 93 件,占 5.54%

3. 大力 推进司法公开

全省法院强化公开开庭、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确证、公开宣判,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全年参与审理案件 5570 件。在网上依法发布生效裁判文书 11771 份,同比增长 1.39 倍,发布率达 76.99% 。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示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高院举办 法院开放日 活动 3 16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院校师生和社会群众等 360 人次进行法庭体验。琼山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五、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形象

全省法院以 司法作风转变年 活动为核心载体,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人民法官为人民 两项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推进法院队伍建设。共有 22 个集体、 30 人次受到省级以上机关表彰,其中省高院有 7 个集体和 9 人获表彰, 1 人获 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称号。

1. 扎实开展 司法作风转变年 活动 17 ,大力加强作风建设

结合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开展两项主题教育活动的部署,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 司法作风转变年 活动,着力解决群众观念不强、大局意识不强、司法行为不规范、执行力不强等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的高度肯定,去年 3 月专程来海南调研法院作风建设工作,指出 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力量、作风就是司法公信力 。活动同时也 促进了省高院对省委巡视成果的运用转化工作, 59 项整改措施中已落实 56 项,基本落实 3 项,得到省纪委领导和省委巡视组的高度肯定。

2. 切实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司法能力

通过举办专家法治讲座、资深法官教法官、庭审竞赛观摩、开示范庭、改判发回重审案例评析会、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着力增强广大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提高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的本领。一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 233 期,培训干警 13262 人次。去年 8 月与海南大学、省农信社共同举办博鳌法治高端讲座,邀请 13 位国内著名法学家现场讲授最前沿最权威的社会管理创新理论研究成果和审判实务,引起强烈反响。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司法警察执法能力,两个抽查法院被最高法院考核评为优秀。

3. 加大廉政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惩防结合的监督体系

结合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在全省法院部署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对关键节点进行排查防控。加强警示教育,编印《海南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一书,遴选 14 个典型案例逐一剖析点评,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深化廉政监察员制度 18 ,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廉政形势发展需要,在业务庭室、行政财务部门调整、增设了廉政监察员。全面落实了最高法院要求的法官任职回避规定 19 。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诉讼廉政监督卡制度,立案即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并于结案时收回。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机关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中聘任了 31 名特邀监督员,进一步健全了人民法院的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司法巡查工作力度,先后对美兰法院、三亚城郊法院、龙华法院、琼海法院等四个法院开展司法巡查,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坚决执行 四个一律 20 五个严禁 21 规定,对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进行量化和细化,加大查处力度,以儆效尤。去年全省法院受理群众投诉和立案查处人数同比分别下降 38.1% 53.8% ,其中针对高院干警的投诉下降 52% ,无一人违纪。

4.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传承法律文明

大兴调研之风,省高院课题组中标最高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 —— 《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特点与规律》,省内参与竞标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的人数逐年大幅增加。编撰出版审判集粹丛书 6 卷和 2008 2009 年《海南法院年鉴》,结束了海南法院无年鉴的历史。以精品案例为主导,法院先进人物事迹为基础,深挖主题,广泛报道,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海南法治。全省法院共发稿 6649 篇,同比增加了 48% ,其中中央媒体 174 条,上升 30% ;高院本级发稿 2270 条,同比上升 87%

六、加强沟通联络,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落实司法民主,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1.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强化宪法意识,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主动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审判履职和队伍建设等情况。 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开展刑事审判工作调研活动,向 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刑事审判工作, 重视审议意见,认真回应调研反映的问题,抓好落实整改。 建立了 分级分片、定向结对 的监督联络机制,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与驻琼全国人大代表定向结对率达 100% 。开展 邀请代表、委员进法院 活动,展示法院建设成果,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全省法院邀请代表、委员座谈 1141 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开庭、参加听证、参与调解和执行、参加案件评查等活动 1348 人次。勇于揭短,向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寄送全省法院明察暗访的视频光盘。及时办理答复建议、提案和关注案件,办结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批办转办和代表、委员关注案件 66 件,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7 件,办结回复率 92.4% ,其中去年 两会 期间代表、委员关注的 12 件案件已全部办结回复。

2. 认真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全省法院审结检察院抗诉案件 68 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27 件,占 39.7% ,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运转正常。畅通沟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律协、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的建议;重视网络舆情,建立网络阅评员制度,及时回复群众网上投诉、建议及法律咨询。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凡是新闻媒体反映和群众举报的问题,都逐个核实,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绩,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深切关心的结果,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均衡结案意识仍未深入人心,司法作风转变还需继续努力;一些法官和谐司法、人性司法理念不强,案件调解率依然不够理想;涉诉信访虽较同期大幅下降,但越级上访增加,集体访数量上升的趋势不容忽视;法官整体司法能力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审判质量效率尚需进一步提高;违法违纪行为屡纠屡犯,廉政建设任重道远; 两庭 建设滞后,信息化建设才刚起步。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方方面面的支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2012 年的工作思路

2012 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领导和最高法院指导下,紧紧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海南 十二五 规划落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水平。 按照中央部署,切实加强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核心价值观教育,拓展 创先争优 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的广度、深度和效果,确保法院干警忠诚的政治本色、为民的宗旨理念、公正的价值追求和廉洁的基本操守。专题研究部署法院党建工作,围绕 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 总体思路,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创新党建工作形式,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巩固 司法作风转变年 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充分利用法官学院今年将落成启用的平台,加大培训力度,注重实战培训和资深法官教学,强化对口包点临场指导培训。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繁荣审判理论研究,倡导理性的诉讼文化,增强法院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完善廉洁司法长效机制;运用好省委巡视和最高法院司法巡查成果,落实好诉讼廉政监督卡制度和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特邀监督员作用;排查规范审判执行风险节点,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进一步提高保障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司法水平。 按照中央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方针和省委省政府经济工作项目化的要求,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依法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守信的投资环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坚持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原则,探索实践多元化 大调解 工作机制,重点审理好旅游房地产、农村土地承包和征收补偿、股权投资、海事海商等纠纷案件;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文化领域的各类案件,加大对文化产品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推广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创新行政审判方式,抓好协调互动机制落实,支持和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强化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打击规避执行的失信行为,有效解决 执行难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进一步提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水平。 全面落实 司法为民 30 条措施 ,高度重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审理,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加强对人民法庭、人民调解组织的分类指导,推进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继续开展 法律六进 活动,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落实便民措施,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开展司法救助,妥善处理涉诉信访,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 依托海南省直管市县特殊体制,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司法行为等重要领域和环节先行先试,争取支持解决铁路民事纠纷和 三沙 海岛刑事案件管辖审理的审判机构问题,构建海南更完备的司法体制机制。以 制度落实推进年 活动为载体,强化审限监督,严格流程管理,落实司法公开制度, 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促进审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海南省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五项机制,促进海南法治建设。

五是主动争取支持,进一步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水平。 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听证、现场执行等活动,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妥善解决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作用,彰显司法民主效果。推进 法院开放日 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继续落实司法公开,进一步拓展接受社会各界依法参与监督的渠道和领域,增强司法公信。

六是创新监督指导方式,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认真落实去年 10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抓住中央转移支付解决 两庭 建设历史负债的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努力解决编制不足、法官断层、经费紧张等制约基层法院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基层法官选调招录力度,充实基层一线办案力量。完善法官遴选和挂职交流制度,建立有利于基层法官成长的人才培养、使用和交流机制。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业务的监督指导,在调研基础上,及时出台审判指导意见,统一裁判标准。推进全省法院建设项目实施,改变 两庭 建设滞后面貌。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决心在省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依法履职尽责,勇于开拓创新,为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力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省六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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