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 2 月 12 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勇霞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对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省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高执法水平,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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