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7年02月20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预算条例〉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7 年 2 月 9 日 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7 年 3 月 1 日 起施行。
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07 年2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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