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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0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作者 :海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林诗銮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17日

 

2011年2月23日在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海南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0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1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大会之前,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对民政、交通、文体、水务、林业等五个部门预算进行了审查。在此基础上,财经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本次大会,财经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 关于对201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
    2010年,全省一般预算总收入671.9亿元,超过预算118.2亿元,完成预算的121.3%。其中,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71.1亿元,完成预算的121.1%。全省一般预算总支出596.7亿元,超过预算4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8.3%。全省一般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结转75.2亿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收入463.7亿元,超过预算69.7亿元,完成预算的117.7%。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支出437.2亿元,超过预算43.2亿元,完成预算的111.0%。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结转26.5亿元。
    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0.6亿元,完成预算的165.8%;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0.7亿元,完成预算的139.6%。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3亿元,完成预算的163.1%;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9亿元,完成预算的125.6%。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0年,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特大自然灾害的影响,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按照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强化收入征管,狠抓支出进度,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超额完成了经调整后的预算任务,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等多项指标增幅居全国第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良好的。但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在财政收入中,房地产税收占税收收入比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占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比例偏大;在财政支出中,年终结余结转仍然偏大。对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对2011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意见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预算安排,全省一般预算总收入723.1亿元。其中,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25.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0%。全省一般预算总支出705.1亿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收入464.5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1.0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8%。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支出464.5亿元。
    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0.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4.9%;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4.4亿元。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1.5%;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1亿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1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要求。预算收入安排增幅符合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预算支出安排确保了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和重大项目的需要。预算安排是积极的,采取的措施是可行的。
    财经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0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省本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做好2011年财政工作的建议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国际旅游岛建设全面展开、加快推进的一年,做好财经工作至关重要。为圆满完成2011年预算任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切实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认真研究国家宏观政策的基本取向,尤其是近期一系列房地产业调控政策对我省占投资比重、税收权重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房地产业带来的影响,要清醒认识我省经济发展的条件和机遇,困难和挑战,用足用好中央赋予我省的旅客购物退免税政策、西部大开发投资政策及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财税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大国际旅游岛公共投资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示范导向作用,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改革创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形成可持续、支柱性税源,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要下决心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要加大国际旅游岛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旅游产品促销的投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增加“三农”投入,促进热带现代农业发展。要做好重点民生发展规划项目与“十二五”规划项目的衔接,确保新增财力的主要部分用于改善民生,集中财力支持办好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稳定物价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大事、实事。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依法科学理财。要紧紧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纲要、五年重点民生发展规划,充实项目库,做好项目准备工作,使预算编制做细、做实、做准。要以《海南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出台为契机,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程序。要提高绩效管理意识,拓宽绩效评价范围,突出对重点民生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合理利用评价结果,改进和完善预算编制。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基础工作,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把加强支出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资金的结转和结余。要按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预算公开主体,及时、主动公开预算,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四)完善财政体制,建立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理顺省与市县的财政分配关系,继续加大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既要增强省级财政的统筹能力,又要激活市县财政的活力。按照建立和完善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要求,制定必要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激活县域经济,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市县财政的“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保障能力。
    (五)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有效防范财政风险。要对清理政府融资平台中发现的问题,从制度、体制和机制上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主体。进一步规范建立和完善政府融资方式、程序、规模、投向的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合理控制债务规模,严格制定还款计划,确保债务风险可控。加强政府性债务的审计工作,及时有效防范潜在的财政风险。必要时政府应当向人大报告政府性债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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