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17日
2011年2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勇霞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省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服务大局、执法为民,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加强检察院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治安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