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接受王法仁辞去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16日
2011年2月23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法仁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法仁辞去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接受王法仁辞去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