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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勇霞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17日


——2011年2月23日在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我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环境综合整治,忠实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用心把握大局需求,全力服务保障国际旅游岛建设
    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到省委省政府关于国际旅游岛建设战略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省检察院及时制定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的29项措施和38个规范性指导文件,综合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增强服务第一要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专项治理和风险化解,着力保障公共投资安全。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商业贿赂等专项治理,批捕对建设项目和投资者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犯罪案件40件75人,起诉51件92人,立案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2件140人。加强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监督预防,深入74个投资千万元以上重点项目,与建设单位共同制定106项防范措施,提供法律咨询195次,有效保护了公共资金安全和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在执法办案中,对因政策调整导致与法律不协调的问题,注意运用政策指导执法,慎重启动司法调查,对出现的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依法妥善处理。万宁、文昌等地检察院针对国有土地出让金过低或长期欠缴,巨额资金存在的流失风险,采取检察建议、民事督促起诉等方式协助追回土地出让金4979.8万元。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把预防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教育的说服力、监督的约束力和惩治的警示力,防范和减少腐败对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干扰破坏。积极开展预防调查,提出加强管理、整章建制、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和调查报告186份,被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采用158份。开展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活动,与15个行业建立预防协作机制,发放预防资料1.2万余份,举办法制警示教育讲座283场次,制作播出《检察视窗》30集,受教育面达150余万人次。推行受理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共提供查询1861次,使行贿犯罪行为付出代价、自食苦果,弘扬和保护诚实守法经营行为,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有序。海口、东方、白沙等地检察院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建立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推动形成了社会化预防网络。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经济建设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改革顺利推进清除障碍,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10件315人。其中贪污案件52件101 人,受贿案件87件119人,行贿案件23件25人,渎职侵权案件36件51人,县处级干部23人,厅级干部2人,100万元至1000万元案件19件25人,1000万元以上案件4件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17.79万元。立案查办了东方市原市长谭灯耀等人职务犯罪案件,查找出了东方市社会矛盾突出、经济发展严重受阻的根源,清除了不稳定隐患,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维护规范公平的市场秩序。批捕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偷税漏税等犯罪案件44件88人,起诉27件55人,批捕侵占、诈骗等危害企业权益的犯罪案件74件86人,起诉83件101人。依法妥善处置涉及企业案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打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创业者,对16名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人员作了宽缓处理。省检察院协助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依法收回被骗贷款7518万元,并完善了5.3亿元逾期未还贷款的担保手续,银行赠送牌匾“金融安全的忠诚卫士,扶正祛邪的坚强后盾”。
    积极参与旅游环境整治,加强对生态资源的司法保护。受理立案审查涉旅民事、行政诉讼申诉26件,调解平息诉讼纠纷 17件。批捕破坏旅游秩序的“两抢一盗”、伤害等犯罪案件315 件358人,起诉305件394人,批捕对游客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案件33件57人,起诉29件48人,批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地、非法猎捕等破坏自然资源犯罪案件98件 185人,起诉104件197人。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生态资源遭受重大破坏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5人,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督促有关行政管理和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努力维护人民权益
    紧紧围绕省委“强岛富民”的目标,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通过执法办案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富民惠民政策落实到老百姓身上,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关怀温暖和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
    严肃查处危害民利的职务犯罪,依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批捕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安全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案件 4件5人,起诉7件7人。立案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放纵导致重大责任事故、非法拘禁、破坏选举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8人。立案查办惠农补贴发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领域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111件183人,追缴涉案款1184.97万元,发还给2195名受害群众。陵水县检察院查办了英州镇鹅仔村委会军屯第一经济社社长林某等15人涉嫌集体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一案,将被贪污挪用的45万元赃款全部追回,发还给1632名村民,农民群众由衷地感谢党和政府。
    强化诉讼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省人大常委会分4次专门听取省检察院对近年来开展民事审判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和决议,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法律监督。重点纠正有罪不究、违法办案、侵犯人权等问题,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监督立案210件,对应当逮捕而未逮捕的追加逮捕249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67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不批准逮捕709人,对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不起诉181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提出纠正意见 405件次。重点纠正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等影响公正审判的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意见通知书43件。重点加强对国有、集体和公共资产的监督保护,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639件,督促协助挽回流失的国有、集体资产1.07亿元,协助收回土地2.24万亩、水面4148亩。重点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超期羁押等1129人次,纠正95名监外执行的罪犯脱管漏管问题,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等提出纠正防范意见457件。依法惩治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立案查办司法人员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6人,有力地促进了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构建服务民生新平台,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以检察信访接待和派驻乡镇检察室为平台,开通“检察服务民生热线”,认真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对检察机关管辖的问题,实事求是,依法公正处理,让群众满意;对管辖外的涉法问题,释法说理,解其心结,给群众一个明白;对群众反映的直接诉求虽然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但关系其他民生问题的,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协调解决。共提供法律咨询4942次,解决各类诉求1862件,救助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48起,发放救助金89.4万元。在防汛抢险救灾中,广大检察干警牢记人民群众冷暖安危,深入91个联系点,协助转移疏散群众3.1万余人次,安置群众1.4万余人,排查化解灾区矛盾隐患60次,对救灾款物管理发放和灾后重建开展跟踪预防,提出预防建议41件,为灾区群众捐献款物共计价值67.2万元。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领导共作出110次批示予以表扬和肯定,群众送来感谢信、锦旗牌匾等38件。
    三、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积极解决和预防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尽心尽力落实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
    深化严打整治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安全。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破坏治安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926件8750人,起诉5897件8588人。其中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9件193人,起诉 61件165人,批捕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01件258人,起诉225件285人,批捕盗窃、抢劫等犯罪案件1412件2194人,起诉1413件2209人,批捕毒品犯罪案件1904件2176人,起诉1732件1962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逮捕决定14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23人,对266件因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促成和解,减少对抗,增进和谐。
    重视处理涉检信访,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带案下访、定期巡访、预约接访、联合接访和检察长接访,耐心倾听诉求,诚心解决困难,依法还其公道。共接待来访2848人次,来信2966件,解决涉法问题4315个。集中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和案件评查工作,办结积案15件,评查 770起案件,纠正52件。努力把群众信访处理在基层和初访、个访阶段,做到了“三个防止”,即防止小的矛盾演变为大的矛盾,防止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案件,防止单纯个案演变为群体性事件。
    以监督促管理,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积极而为,开展法律监督调查,加强对社会治安动态、变化趋势及治理对策的分析研判,提出整治改进的检察建议和调查报告318份,为各级党委政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决策依据和法律支持,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深入。临高县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针对当地采石采沙秩序混乱、土地私买私卖、非法电渔和涉毒等突出问题,从着力解决影响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形成了5份检察建议和调查报告。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会同有关行政管理和执法机关开展集中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四、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服务新农村建设
    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基层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已设立的36个派驻乡镇检察室覆盖全省156个乡镇和59个农场,服务广大农民群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明确职责任务,完善涉农检察工作机制。派驻乡镇检察室采取“定点加巡回”的运行方式,做到了“四个掌握”和“六项延伸”,即掌握维稳基本情况及社情民意;掌握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掌握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掌握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动态。延伸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畅通农民群众诉求渠道;延伸检察监督协调职能,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延伸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权益;延伸各类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基层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延伸民事检察职能,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延伸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职能,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
    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保障农村稳定发展。派驻乡镇检察室以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为己任,做到了“四个及时”:及时帮助解决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涉农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督促基层组织及其人员依法履职。共走村入户3215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571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5件,平息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127件957人,为群众解决困难94件,帮助115名农民工讨回拖欠的工资32.48万元。发现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65件115人,发现移送属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线索27件,开展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预防教育1764人次,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182件,为集体组织挽回损失1919万元,向基层司法、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63份,监督公安派出所立案86件,监督人民法庭审判活动62次,督促对371名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成功敦促102名在逃刑事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推动乡镇建立党政领导牵头、政法部门各司其职、群众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增强了农村社会治理的合力作用和整体效能。
    配合服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紧紧围绕省委“强核心工程”,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组织、民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选举前加强预防,重点抓好宣传教育。共巡回走访995个村(居)委会,开展法制宣传311次,发放宣传资料4.5万余份,召开座谈会233次,向各级党委提交调研报告25份,及时排除影响换届工作的苗头性隐患。选举中加强监督,重点打击贿选等违法犯罪。立案查办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职务犯罪7件11人,移送属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线索11件,化解选举中的矛盾纠纷101件,有效制止44起串联拉票事件,提出取消不符合候选人资格的建议14件。选举后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建立长效机制。组织新当选的村干部进行法制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已培训450人。帮助建立“两监督、三公开”制度,即纪检监察监督和法律监督,村级财务公开、支农惠农资金标准和发放程序公开、土地征用承包情况公开。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保证了全省第六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去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来海南视察时,高度评价并感谢省委省政府:“乡镇检察室能够平稳健康地向前发展,最重要的是得益于海南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这是周永康同志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明确要求。海南省进行了非常有益的探索,积累了非常好的经验,为全国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树立了非常好的典范。”7月份召开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推广了海南的做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做了报道。
    五、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狠抓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
    坚持把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基础性和战略性任务,不断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抓好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建立检察官宣誓制度,组织全国检察英模代表事迹巡回报告,举办全省检察机关首届体育运动会,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使检察队伍牢固树立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品格情操,进一步增强了大局意识、忠诚意识、责任意识和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下,招录新进168名检察人员充实基层检察院,面向全国、全省公开选拔7名处级领导干部。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33期2945人次,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开办民商法研究生班,开展全员岗位练兵和公诉、侦查监督、侦查技能、信息技术等业务竞赛,有5名干警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和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5名被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1名被评审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来电致贺。
    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从严治检。严格党风廉政任务分解、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开展了检务督查、警车管理、落实“禁酒令”等7个专项检查活动。举办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展览,使全体干警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加大巡视力度,省检察院对海口、三亚两市检察院进行巡视,对各级检察院纪律作风等情况明察暗访5次,提出整改建议32条。查处违法违纪6件6人,免职2人,责令调离2人。
    创新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92次,认真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205条,已整改落实201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视察检察工作765人次,列席各院检察委员会25人次,观摩评议出庭公诉工作141人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1269名各界人士走进各级检察机关,征求意见建议,以监督促进公正。坚持人民监督员制度,监督不服逮捕决定、拟作撤案和不起诉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21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全面落实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量刑建议等检察改革,以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健全完善了刚性约束、系统管理的网上执法办案机制,做到了三级检察院全部案件网上流转、审批、监控、考评,保证了办案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实体公正、效果良好。我省检察机关以信息化建设提升检察管理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化的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扬推广。
    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检察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健全完善各级检察院科学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式。修订汇编《海南省检察机关检察管理规范化手册》,更加规范检察人员岗位职责,量化目标任务,严格绩效考核,以正确的政绩观和执法导向引领和激励广大干警。全省检察队伍精神更加振奋,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检察院琼海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谢香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有12个检察院、212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有10个检察院、129名干警受到市县(区)党委的表彰。
    这些进步的取得是全省检察干警拼搏奉献的结果,更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方面关心重视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检察机关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战略目标谋划开展检察工作和服务水平还不高,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二是一些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不强,诉讼监督工作与维护司法公正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化、高层次、骨干型人才数量不足。四是基层检察院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矛盾比较突出,业务、队伍、保障协调发展的体制性困难尚未消除。我们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解决。

    各位代表:省委五届九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本次大会已经确定了今年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更好地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权威,服务保障“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国际旅游岛建设顺利推进的职能作用。
    更加自觉地服务科学发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抓住国际旅游岛建设机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改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保持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查办侵害人民群众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妨碍国际旅游岛建设进程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更加重视预防工作,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强化各类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把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诉讼监督与查办司法腐败犯罪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有效地促进司法公正。
    进一步做好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积极完善检察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机制,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坚决执行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50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检察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发挥好服务发展的基础前沿作用、执法为民的一线平台作用和维护稳定的第一防线作用。
    抓党的建设促进队伍建设。以纪念建党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创立80周年为契机,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和大规模教育培训,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执法,让党和人民放心满意。
    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牢记职责,不负重托,开拓创新,勤奋工作,为服务保障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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