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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治良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30日

——2010年1月27日在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我向大会报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9年工作报告
 
      按照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对法院工作的决议要求,2009年,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以司法改革提质量效率,以制度建设保廉洁公正,以审判执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
       2009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9882件,同比上升19.85%。其中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51263件,同比上升28.55%;审、执结48426件,同比上升29.97%;结案率94.47%,同比提高1.04个百分点。受理非诉案件8619件,办结7871件,办结率91.32%。高院本级受理7063件,其中诉讼、执行案件2376件,同比上升3.8%;审、执结1945件,同比上升5.36%;结案率81.86%,同比提高1.25个百分点。受理非诉案件4687件,办结4170件,办结率88.97%。收结案全面提升。
       (一)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海南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291件,同比上升9.22%;审结6198件,结案率98.52%;判处犯罪分子6961人。其中高院本级审结203件,结案率89.43%,判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543人。依法严惩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按照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已受理侦破的积压命案77件132人,作出一审判决50件77人;依法惩治腐败,审结了原文昌市委书记谢明中、原省国资委副主任王俊武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海口市城建、税务系统受贿窝案等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67件243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免予刑事处罚68人,缓刑、管制、单处附加刑871人;对166名未成年罪犯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252件,有力地支持了监狱管理工作。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减少金融危机影响。围绕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保民生的工作大局,妥善处理大量增加的各类合同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9640件,同比上升53.08%;审结28719件,同比上升54.25%;结案率96.89%。其中高院本级审结218件,结案率79.85%。一是审结房地产纠纷2267件,同比上升10.53%,标的额21.94亿元,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重建海南农信体系的要求,集中开展农村信用社贷款清收工作,已审结7515件,结案标的额5.13亿元。其中调解结案占92.32%,已收回现金3.26亿元;三是围绕海洋大省建设,审结海商海事案件149件,同比上升18.25%;四是审慎审理企业破产、公司解散案件,已结9件,标的额91.17亿元,挽救危困企业,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五是防范虚假诉讼,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5件,标的额0.85亿元;六是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山林权属、征地补偿分配等涉农纠纷案件341件,服务海南热带特色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创新行政审判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342件,同比上升6.34%,审结1273件,同比上升6.08%,结案率为94.86%;决定行政机关履行赔偿义务195.57万元。受理国家赔偿案件40件,审结34件,决定赔偿35.13万元。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34件,全部审结,决定准予执行174件,不予执行60件。其中,高院本级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38件,同比上升7.69%。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9件,审结14件,决定赔偿28.81万元。主要做法是,借省人大行政诉讼专项调研契机,完善提级管辖制度,加大协调力度,形成司法、行政良性互动,全年促成和解撤诉126件。妥善调处了万宁神州半岛部分农民请求确认政府征地行为无效案等涉大项目建设行政纠纷,有效服务了发展大局。结合个案审理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和行政审判白皮书123份,既维护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了政府依法行政。
     (四)重视理性维权,关注涉诉信访处理。适应《民诉法》修改,申诉案件管辖上收要求,加大申诉审查力度,强化调解和民意沟通,落实信访处置责任制度,有效化解申诉纠纷。全年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822件,同比上升6.99%;审结1486件,结案率81.56%;其中高院本级就受理了1440件,同比上升24.03%;审结1123件,结案率77.99%,同比提高6.7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高院53%的平均结案水平。全省处理涉诉信访22138件次,同比上升2.8%;其中高院本级处理5776件次,同比上升40.16%;仅高院领导阅批的就有2110件次。一是完善大接访和院长接待日制度。去年5月20日省高院在海口、儋州、三亚三个点共接访502件868人,已办结455件,占90.6%,高院院长先后接访听证、判后释明112件385人。二是集中排查信访重点案件235件,省委政法委肖若海书记和省高院领导三次联合带案下访,妥善处理了23件信访“骨头案”,其中备受社会关注的“万宁人”名誉侵权案以双方握手言和告终,有效化解矛盾,确保“两会”、国庆60周年庆典等重大敏感时点无一例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圆满地完成了维稳任务。三是依法纠错、申诉和解并举化解社会矛盾,全省共提起再审269件,审结211件,结案率同比提高3.34个百分点。
      (五)依托党政清理执行积案,有效化解执行难题。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统一部署,对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1305件案件,已执结1302件,执结标的额14.12亿元,结案率99.77%,清积排名从全国倒数第二跃升为第九名。列入清理范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12955件案件,执结12863件,标的额7.47亿元,结案率99.29%。其中涉特困主体、困难群体1657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执结1642件,结案率99.09%,仅省政府专项拨付涉政府机关的欠款1627.4万元,就解决了6件省直机关欠款案,救助了27件涉特困群体案。执行信访案件同比下降了28.53%。
      同时,当年受理执行案件8642件,已执结7230件,结案率83.66%,执结标的额36.9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64.5%,创历史新高。
     (六)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调解优先,促进和谐。去年全省调解、和解各类案件15283件,同比上升98.79%;调解撤诉率43.6%,同比提高12.33个百分点。如海南、山西两家高院携手,调结了历时5年的海航投资山西省政府晋泽酒店的股东出资纠纷案,得到了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和当事人的高度赞许。二是加强诉讼指导,在立案大厅张贴《诉讼费交纳标准》、《诉讼指南》,统一编印《诉讼风险提示》等便民法律手册,进一步完善、推广诉讼费刷卡收费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去年法院代当事人刷卡交费2456件317.4万元。三是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在“天涯法律网”录入法律法规955部,法律网址1665个,回复群众投诉、咨询1279条。四是司法救助困难当事人483件480.38万元,减免诉讼费128件56万元,体现国家司法的人文关怀。五是通过就地开庭、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咨询、选派法制副校长等多种形式,以案说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夯实群众法治基础。去年,全省法院共组织到案发地、纠纷地就地开庭3400场次,旁听群众12万余人;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320场次,发放法律书籍、宣传资料6万多份,选派了190名乡村学校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上法制教育课380场次,指导模拟法庭30多次,直接受教育群众和师生达22万人。六是发挥三亚旅游法庭、海口交通法庭和中部鱼排法庭、蔬菜法庭等司法服务品牌优势,速立速调速裁纠纷,满足基层法治需求。去年全省基层法院共开展巡回办案5836次,审结案件4102件,当场调处纠纷942起。七是高院为陵水扶贫点多方争取扶贫项目7个,资金150余万元,被评为2006-2008年度全省扶贫先进单位。
     (七)改革审判方式,促进司法公正。作为全国9个改革试点高院之一,依靠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与公、检、司密切配合,开展5个刑事罪名的量刑规范化试点,当庭定性量刑,收效良好。试点的文昌市法院被告人服判率达100%,得到了最高法院项目验收组的充分肯定。在全省开展民商事案件百案开庭竞赛,强化公开确证环节,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试行优势证据胜诉审判方式,效果显著,评出的10个精品案例将制成课件推广到全省法院。
      (八)强化业务管理,提升质量效率。2009年,全省法院全面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审判效率显著提高。全省法院在法定审理期限内结案的案件达到98.44%,经批准延期审结932件,同比下降了23.67%,有效杜绝了超审限现象。开展典型案例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评出优秀法律文书8篇形成判例指导,统一司法尺度;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全省二审案件改判率16.64%,同比下降3.01个百分点;发回重审率5.38%,同比下降1.35个百分点。
     (九)主动接受人大及各方监督,落实宪政要求。认真贯彻《监督法》,去年,全省法院共办理上级交办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案件293件,已办结245件,办结率83.6%;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案、反映个案12件,政协提案、反映个案6件,去年11月份前受理的全国人大代表关注案件3件,已全部办结。拓宽司法监督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参与执行153次,网上发布生效裁判文书和公告4803份;召开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座谈会6次,听取意见建议,完善了省高院《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关于对律师免予安检的通知》等规定,加强联络沟通,体现了对律师人格尊重;接受法律监督,共审结抗诉案件54件,对抗诉有理的19件,予以支持改判。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234名人民陪审员去年参与审判案件5081件,参与申诉、执行听证85件,参与重大执行活动24次,较好地落实了司法民主制度。
      (十)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加强队伍建设。随着反腐力度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加强,2009年,法院系统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显现,廉政建设形势严峻。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和最高法院部署,一是进一步落实三级法院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次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三次召开三级法院党组书记扩大会,总结经验教训,亡羊补牢,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措施;部署了为期8个月的反腐倡廉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群众投诉348件,同比下降23%。二是加强廉政制度建设,把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制度廉审要求,清理修订了建省以来制定实施的党纪、政纪处分等规定,完善了省高院《案件审判责任制》、制定《项目资金采购管理办法》、《关于经费审批报销程序的规定》等17项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出现违纪问题。三是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清除害群之马。全年立案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3件17人,同比上升41.7%;特别是配合省纪委、省检察院查处肖介清、贾沛等一批严重违纪犯罪案件,引起了强烈反响。四是在全国高院中率先落实业务庭室的廉政监察员制度,全省已任命担负业务庭室“一岗双责”的廉政监察员139名。五是在琼山区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试点。六是动员已刑释的原法院工作人员现身说法,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和讨论违法违纪人员《忏悔书》,算廉政帐,教育干警从身边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
      (十一)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围绕保增长中心工作,在县市支持下,合理调整人民法庭布局,贴身服务文昌航天城等大项目建设;围绕大项目建设,加强就地开庭审判力度、主动参与普法化解征地拆迁等纠纷,去年共审理、执行涉及大项目建设案件230件,参与处置、化解矛盾纠纷2679起,其中涉及群体性事件96起;围绕林权改革,主动参与,提前介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如昌江法院在服务集体林权改革中,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协调、宣传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完成林权改革68万亩,涉及农户20100户,没有一家农户向法院起诉;围绕保障金融债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通过调研建议,直接推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出台,使此类案件处理有据,有效防止通过追偿诉讼手段牟取暴利,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围绕生态立省战略,提出了建立环保法庭和环保公益诉讼基金的建议;围绕农垦改革,制定的旨在统一司法尺度的劳动争议纠纷处理办法正在征求各有关部门修改意见;围绕即将开始的国际旅游岛建设,研究了司法保障措施等,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
      (十二)改革法官培训方式,提升司法能力。推行资深法官教法官、庭审竞赛、岗位练兵等形式,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去年共组织各类业务培训50期5850人次;实行双向挂职锻炼法官27名,选派6名年轻法官到新疆交流;在澄迈法院老城法庭、琼海法院塔洋法庭等5个人民法庭建立“省高院年轻干部培训基地”,选送两批12名年轻干部到基地培训锻炼。同时,送训34期190人次,超额完成国家法官学院调训任务。
       毋庸讳言,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集中表现在法官量少质弱,缺编严重,整体素质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不适应;廉政建设制度不落实,损害司法公正的违法违纪行为屡查屡纠屡犯;由于建省晚、基础差,司法硬件建设严重滞后;业务管理不到位,审判作风不实,涉诉信访仍在高位运行等等,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里下大力气继续解决。
 
二、2010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在党中央的关心下,2010年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开局之年,是海南发展新的机遇之年,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必须有效服务好国家法治建设和地方科学发展这个大局。按照全国、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的整体部署,立足审判工作本职和海南省情,全省人民法院2010年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治安环境整治四项重点工作,以“制度落实年”为突破口,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以改革创新和强化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保障水平,守住公平正义底线,为国际旅游岛开局建设和大特区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暴力型犯罪,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危害旅游服务市场犯罪,坑害“三农”的犯罪,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积极参与三年为期的禁毒专项斗争,营造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良好治安环境,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生活安宁。同时,继续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理好积压命案,支持轻刑案件诉辩和解,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救助力度,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促进平安海南建设。
      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合理配置审判力量,重点审理好调结构、扩内需、治环境中发生的各类合同、股权纠纷案件,企业破产重组案件,知识产权保护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旅游服务纠纷和海商海事案件,征地拆迁和房地产纠纷案件,农渔产品购销、运输、质量纠纷案件,损害生态环境案件,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投资和市场环境。
      三是依法审理好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纠纷;合理调配资源,加大申诉审查力度,关注合理诉求,从源头上降低涉诉信访总量;加大调解力度,实现诉调联动;关注弱势群体利益,加强司法救助;巩固执行积案清理效果,建立执行长效机制;推广海口市政府、市中级法院行政诉讼良性互动经验,支持依法行政,创新和完善社会管理,促进和谐建设。
      四是继续落实司法为民30条措施,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基本完成具有八项功能“一条龙”服务的三级法院立案大厅、信访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继续落实简易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速立速裁工作制度,提高司法效率;完善远程立案、预约立案、代为刷卡缴费措施,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二)落实廉政建设责任,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总结经验教训,增强对廉政建设长期性、艰巨性、紧迫性的认识,落实各级法院领导班子的廉政责任。2010年为全省法院“制度落实年”,重点落实三级法院层层负责的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执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措施;重点落实以“五个严禁”为核心的审判纪律制度,全面实行业务庭室的廉政监察员制度;量化标准,区分责任,实施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对问题突出法院的司法巡查纠正制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清除腐败分子,结合多形式的警示教育,逐步确立法官司法行为的边际界线,健全完善预防和惩处司法腐败的长效机制,确保司法廉洁公正,维护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
      二是在省编委、省委组织部的支持下,用好机遇,完成返编进人计划,有效解决法官断层难题;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早作准备,适当储备外语人才和国际民商事法律人才;改革法官培训方式,增加实务训练项目,提升法官司法能力,解决说不清、判不明问题,确保审判质量。
      三是深入开展法院文化建设,以“公正廉明、亲民尚法”的院训为核心内容,创造多形式的思想教育、廉政教育、文化体育、审判实务研讨、职业道德意识规则确立、先进模范事迹宣传等法院文化建设载体,弘扬正气,凝聚人心,铸造院魂,塑造高尚人格,形成热爱党和人民、崇尚法律、坚守公平正义的院风院气。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继续推进最高法院部署的三项改革:依靠各级党委政法委扩大量刑规范化试点,由5个罪名扩大为15个罪名,把定罪量刑放在公开庭审中阳光运作;推广海口市行政诉讼互动经验,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改革试点工作;立足海南省管县市省情,探索规范上下级法院关系的机制。同时结合省情,推广民商事审判的公开确证经验,确立优势证据胜诉原则;落实法律文书上网公示制度;加强调研,逐类统一司法尺度。
      二是在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精品案例指导制度,试行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制度,落实执行工作十项制度;制定行政事业部门的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形成全面覆盖、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调解工作考核要将自动履行率、申诉率、案结事了作为考评指标;执行工作要把执行标的到位率、申诉率作为考评指标;坚持对案件质量和结案率实行月评查、季通报,促进均衡结案,保证办案质量。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一是以省委、省政府关心支持法治建设、听取专项汇报为契机,抓住机遇,争取基本解决返编进人、机构设置、职级确定、公务员经济适用房团购等积压问题,稳定专业队伍,增强职业信心。
      二是依“两便”原则合理布局人民法庭、环保法庭、海事法庭,加强中心法庭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纠纷,增强服务生态立省、海洋大省等经济社会建设大局能力。
      三是抓住国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机遇,在省发改委支持下,争取国债支持,逐一解决待建的17个法院审判法庭和待建派出法庭的硬件建设,在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下,完成立案大厅窗口建设任务。高院要争取完成法官学院建设、审判大楼回购改造建设,完善法治功能,提升司法保障能力。
       四是用好中央和省政府关心的装备补助,科学规划全省法院网络建设、电子印章网络化建设,逐步实现远程提讯、远程开庭、远程立案,以科技提升司法能力。
      (五)拓宽司法监督渠道,确保司法廉洁公正
认真执行《监督法》规定,增强宪政意识,认真执行人大决议,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报告法院工作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审判执行工作;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及时办理代表、委员关注事项。今年要做好准备,迎接省人大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专项视察和检查,以此为契机改进各项审判工作。实行法庭“公众开放日”制度、公民凭身份证旁听公开庭审制度,完善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以法律“六进”、定期走访、座谈会、研讨会、协调会、媒体网络联动等方式,拓宽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促进法院建设,确保司法廉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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