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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作者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毕志强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30日

——2010年1月27日在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现向大会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的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作说明。
     一、关于作出本《决议》的背景和意义
      2009年12月3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作出战略部署。这是继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海南发展史上又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海南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发展机遇期。2010年1月13日,省委五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决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若干意见和省委五届六次全会的精神,2010年1月20日,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主任会议提请审议《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决议(草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在海南发展的这个重要历史关头,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以人民代表大会的名义就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适时作出决议,统一全省干部群众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和各级国家机关为完成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各项目标而奋斗,是十分必要的,也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体人民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应有体现。同时就修改完善《决议》草案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常委会机关起草小组作进一步修改后,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提请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决议草案的决定。
      二、关于起草本《决议》的总体思路
      本决议草案的起草,集中体现了国务院《若干意见》、省委《决定》的核心内容,根据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人大工作、“一府两院”和人民群众参与国际旅游岛建设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突出原则性、导向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既有针对性地规范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又为各方面的实践探索留下足够的空间。
      三、关于《决议(草案)》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决议草案共有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重大意义,号召举全省之力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要求全省人民、各级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结合各自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工作。
      第二部分集中概括了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基本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强调要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从不断夯实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经济基础、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体制条件、环境支撑、人文智力支持等方面加以阐述。
      第三部分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创造性地履行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法定职责,促进和保障国际旅游岛建设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第四部分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履行职责提出要求,强调各级人民政府要以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要求为导向,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充分发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强调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实际需要履行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责,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五部分强调全省人民群众在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并提出相应要求,提出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形式的建功立业活动,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全面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劳动技能、服务水平等。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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