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洋浦港”6项船舶运营行政许可移交海南国际船舶登记管理局的建议
建 议 人:王坚敏 代 表 团:儋州代表团
一、背景情况
“中国洋浦港”船籍港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的自贸港核心政策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方案》部署安排,加快建立更加自由开放的航运制度,儋州联动海事、交通、海关、税务、边检等部门,充分吃透“中国洋浦港”船籍港的政策内涵,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揭牌成立全国唯一的国际船舶登记管理局,创设高效便捷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优化税收、监管、服务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吸引航运要素快速集聚,带动港航物流产业快速发展,为更好服务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2020年6月,《方案》正式发布,明确提出“建立更加自由开放的航运制度。建设‘中国洋浦港’船籍港”。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强调,“用好‘中国洋浦港’船籍港的政策优势,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我们聚焦推动解决国际船舶注册落地、监管服务等一系列流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在落实“中国洋浦港”船籍港政策的过程中,通过制度集成创新,形成多个“全国首创”。一是提升国际化,加快登记制度开放。设立全国唯一的国际船舶登记管理局,全国首创“全岛一港”国际船舶注册机制、境外船舶移籍登记“一事联办”信息共享平台,率先实施国际船舶初审、审批“两级审查”。二是提升便利化,推动监管服务升级。在全国率先用装船作业报告制替代申报审批制。实施国际运输船舶出口退税税库联动先退后审,推进国际船舶服务保障一体化。三是提升法治化,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出台《外国籍人员参加海南自由贸易港船员培训、考试和申请船员证书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实现外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零的突破。四是提升长效化,加强航运风险防控。全国首创“船舶安全监督远程复查系统”,创新“非接触式”港口国监督检查等远程海事监管措施,获得海南海事领域首个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认证。
《方案》发布当天,“中远海运兴旺”轮国籍证书顺利签发;发布三个月内,“中国洋浦港”跻身“30万吨级巨轮俱乐部”;发布一周年,占全国新增国际运力的32%。截至2025年底,“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国际船舶达82艘,载重吨达762万;境内建造登记“中国洋浦港”的10艘国际运输船舶已全部完成增值税退税。在政策加持下,洋浦吸引各类航运要素集聚,航运市场主体从2019年的239家增长到2024年的近千家、五年增长3倍,水运周转量从2020年的2179.8亿吨公里增长到2024年的突破万亿吨、四年增长4倍,内外贸航线从2019年的19条增长到2025年11月的64条、六年增长2.3倍,有效促进了海南港航物流产业发展。
二、存在问题
船舶在完成转籍登记后,船东往往还需奔波于多个部门、多地办理检验、登记、营运许可等一系列证书,过程耗时较长,影响船舶及时投入运营。目前船舶营运环节在海南省内涉及的具体行政手续为:“国内沿海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经营许可”、“船舶营运证许可”、“国际普通货船、集装箱船运输备案”、“内地与港澳间普通货船、集装箱船运输备案”、“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船、客船运输经营许可”、“内地与港澳间危险品船、客船运输经营许可”,该六项行政手续原分属省市两级(4项省级、2项市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
三、工作建议
为提升“中国洋浦港”船籍港政策活力,提高企业办事效率,建议将“中国洋浦港”船舶及船公司的行政许可手续归集至海南国际船舶登记管理局办理,后台备案信息送至原相关部门。上述行政手续交由海南国际船舶登记管理局办理后,可实现“船舶登记、经营手续”同时办理,减少企业办证的行政成本,提升自贸港经济活力,吸引更多企业和船舶登记在洋浦,助力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