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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琼海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 :谭进川 吴忠悦 周正编辑 :杨小涵来源 :海南人大网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7日

 

今年8月17日至20日,以谭进川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海南省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保护规定》)的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保护规定》的情况汇报,并在谭进川主任、王元善、姚传秋、李少凡副主任的分别带领下,深入嘉积、博鳌、中原、万泉、龙江、石壁、会山等7个镇进行重点检查。实地查看了重点排污单位、采砂场、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两岸植被和林地保护、沿河村庄和改水改厕建设、沿岸村镇垃圾收集处理等80个点。

9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发改委、旅游委、国土环境资源局、农林局、水务局、规划建设局、海洋与渔业局、卫生局、畜牧局、自来水公司贯彻实施《保护规定》情况汇报和检查组《关于检查〈海南省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经审议,通过以上11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保护规定》取得的主要成效

《保护规定》颁布实施一年来,我市在贯彻实施中,采取了系列措施,解决了一些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万泉河水污染源得到有效防治。

1、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和污水处理厂现已投入运营。垃圾焚烧厂日处理生活垃圾 能力 为225吨,目前嘉积城区和附近村镇每天生产的160吨生活垃圾均能得到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厂两条污水管网一条已接通,目前已投入试行运转,日处理污水1.8万吨,经过处理的生活污水,实现达标排放。

2、重点排污企业按规定建设配套了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在执法检查中,检查组突击检查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并采集了7家橡胶厂的工业废水、2所卫生院的医疗污水、官塘地区2家宾馆生活污水进行检测。检查结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3、沿河村庄改水改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据统计,位于万泉河两岸的7个镇,59个村委会,343个自然村,18649户,已完成改水改厕的共计7527户,占40.3%。通过改水改厕,降低了农村人畜粪便对万泉河水质造成的污染。万泉镇新、老墟利用中央农村环保和省财政环保专项资金97万元投资建设2个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日均分别可处理居民生活污水400吨和350吨。为沿河两岸村镇生活污水处理提供了成功经验。

(二)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较好保护。

万泉河流经我市境内会山至嘉积段两岸植被保护基本完好,生态较完整。两岸一定范围内的林地,已划为生态公益林予以保护,总面积2万亩。对未划定为生态公益林的植被和林地,市政府也划定保护范围建设公共绿地,限制商业性开发。《保护规定》的颁布实施,使万泉河两岸林地商业性开发得到有效控制。

(三)万泉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列入国家环保支持项目。

双沟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国家支持环境专项资金1700万元,项目正在推进之中。建设生态隔离带、万泉河沿岸镇墟人工湿地和市自来水厂水源地保护设施项目建设资金2545万元,现已上报争取。与此同时,组织并完成万泉河沿岸夏坡等5个村委会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包装和申报工作。

二、贯彻实施《保护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保护规定》重视不够。

一年来,我市对《保护规定》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大,宣传效果不明显。根据法规要求,应该制定的规划、实施细则、应急预案和社会公示等至今都未出台。这次执法检查,市政府提供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对当前存在问题情况不明、查找不力、认识不足,提出的下步工作计划针对性不强。

(二)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

检查发现,万泉河流域环境保护方面存在许多违法违规问题。一是在万泉镇官台、夏坡、沐湟段,嘉积镇文坡段,博鳌镇莫村段共有7处河中网箱养鱼。龙江镇南正段在河边规模性圈养家禽。二是在牛路岭至烟园河段两岸,大部分25度以上坡地毁林种植橡胶、槟榔。三是博鳌千舟湾房地产项目未经报批擅自占用河滩河床建设构筑物。四是嘉积地区河边倾倒大量建筑垃圾。

(三)河道采砂管理失控。

我市规划审批16家采砂场,但部分业主不依照批准的采砂范围、数量、方式进行开采,加上监管不到位,致使出现超深度、超范围挖砂行为。古调、蓝山、南正砂场采砂残留的石子废砂随意堆放在河道或河边,严重影响河道的流水与通航。红星采砂场距自来水厂新取水口不足1公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之内。同时,偷采行为严重,嘉积大坝下游直接在北岸河边毁堤采砂,参古上坡四队河段偷采等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导致群众上访。

(四)河堤坍塌水土流失严重。

嘉积大坝以下的嘉积、中原、博鳌河段南岸,河堤坍塌水土流失严重。

(五) 生活垃圾污染河体严重。

除嘉积城区外,沿河部分村镇生活垃圾就地堆放、焚烧,二次污染严重。尤其是部分村庄直接向万泉河边倾倒生活垃圾,检查组所到之处,随地可见。

(六)多数生猪屠宰场、镇卫生院污水直接排放。

多数生猪屠宰场污水不按法规要求处理,流于形式。万泉生猪屠宰场距万泉河几百米,仅挖一个水坑储存污水,未对污水进行处理,致使四周农田荒芜,臭气熏天,雨天塘池储满水后,其污水直接排入万泉河。医疗污水除万泉镇卫生院进行无害化处理排放外,多数镇卫生院都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石壁镇卫生院医疗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

(七)重点排污单位排污监控手段落后。

沿河7个橡胶厂和官塘、博鳌地区宾馆酒店等重点排污单位,虽然目前都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但是由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要开支费用,一些企业为节省成本,检查时就开机,不检查时就停机。如今年五月,龙江橡胶厂在生产时就停开污水处理系统,直接排放污水。官塘、博鳌地区的宾馆酒店同样存在类似现象。

三、对贯彻实施《保护规定》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一)要增强贯彻实施《保护规定》的责任感,尽快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

万泉河生态环境能得到省人大立法保护,是我市经过近十年 努力 的结果。市政府和职能部门一定要增强贯彻好、实施好《保护规定》的责任感。要尽快制定出台琼海市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细则,以及河道规划、堤岸规划、两岸绿化规划、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划、万泉河重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工作任务、目标,切实担负起领导、组织、协调万泉河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的责任。

(二)针对存在问题,加大力度整治。

1、在万泉河河道上的7家网箱养殖场和河边规模性圈养家禽场要限期取缔。

2、严格规范采沙场的经营行为,坚决制止超范围、超深度挖砂行为,从重打击偷采行为,关闭红星采沙场。

3、牛路岭至烟园河段25度以上陡坡要落实退耕还林,严厉打击毁林行为。

4、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尽快配置自动监控设备。

5、抓好生猪屠宰点污水和镇卫生院医疗污水无害化的治理。

6、跟踪落实博鳌千舟湾项目的整改,对不科学的项目规划,要以规划红线为准做出整改。

7、规划存放建筑垃圾场,禁止往河边倾倒建筑垃圾。

(三)加大财力投入,转运处理生活垃圾。

我市垃圾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25吨,目前到位垃圾最多时仅160吨,完全有能力处理我市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要做好镇、场垃圾转运处理,当前要把沿河7个镇,特别是沿河镇墟村庄生活垃圾转运处理作为重点加快推进。

(四)推广万泉经验,建设镇、村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

市财政要安排必要资金,同时争取国家、省的支持,在沿河镇墟、人口较多的村庄对生活污水采取人工湿地方法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五)建立巡查专业队伍,制定工作制度,做到一周一巡,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万泉河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包括陆地、水面、干流、支流,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执法难度大,建议市政府设立巡查机构,配备巡查队伍,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万泉河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六)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保护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万泉河生态环境的自觉性,铸造万泉河灵魂,树立博鳌亚洲论坛品牌。

(七)监察部门要对万泉河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查处渎职行为。 

(此文章来自于省人大系统 2010 年度优秀调研成果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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