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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

作者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毕志强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14日


——2010年11月23日在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我现就《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制定草案的必要性和起草过程
    2009年12月3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今年1月13日,省委五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6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未来十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指导原则、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建设国际旅游岛,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充分运用海南特区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制定《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条例》,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于促进和保障国际旅游岛总体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目标的实现,是十分必要的。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同志对此项立法十分重视和关心。根据卫留成同志的提议,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本《条例》列入本年度立法计划,并列入《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专项立法计划》。与此同时,法制委员会、法工委组成了以毕志强同志为组长的专门起草小组,开展了大量调研活动,多次召开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驻琼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在此基础上,反复研究修改,先后五易其稿,形成了本草案。
    二、关于草案的主要内容
    草案根据国务院《若干意见》、省委《决定》和《规划纲要》的核心内容,围绕实现海南国际旅游岛六大战略定位,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内在要求,对建设发展的基本原则、规划编制与实施、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社会建设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整体把握,突出原则性、导向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规范和解决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同时又为各方面的实践探索留下空间。
    (一)关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是新时期我国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准确把握其战略定位。草案根据国务院《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战略定位,并根据省委的决定,规定了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基本原则,即:坚持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先行先试,环境优先,统筹协调,强岛富民,以保证国际旅游岛建设各项政策的正确实施。
    (二)关于政府及其部门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职责。草案从三个方面进行规定:一是省、市、县、自治县政府应当将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二是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与国家各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保证国际旅游岛各项政策和建设项目的落实。三是各级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阶段性工作情况。
    (三)关于规划编制与实施。草案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基本原则,健康、有序地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草案规定:一是省政府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各专项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二是规定规划编制程序。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三是建立规划实施定期评估机制。四是加强对规划执行的检查监督,查处违反规划的行为。
    (四)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草案从五个方面规定:一是实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并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二是规定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环境污染防治。三是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序开发利用土地、森林、海湾、岸线、海岛、水域等重要资源。四是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淘汰落后的高耗能、高耗水的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五是鼓励扶持节能减排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和废物再利用。
   (五)关于产业发展。草案从以下几方面作导向性规定:一是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建设精品旅游景区,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和国际质量认证,落实旅游购物退免税政策,鼓励发展邮轮游艇产业。二是鼓励发展各类文化产业、举办大型旅游文化演出和节庆活动;建设体育训练基地;举办国内外大型赛事活动,推行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彩票;规范发展高尔夫旅游以及康体保健产业。三是重点支持洋浦保税港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快发展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建设面向东南亚航运枢纽、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四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发展以宾馆、度假村为主体的经营性房地产,适度发展度假旅居型房地产,加强规范房地产市场。五是试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改善外汇支付结算环境;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保险产品,建立旅游保险体系。六是鼓励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推动农业“五大基地”建设;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增加农民收入。七是集约发展利用本地优势资源的新型工业。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装备、船舶修造、海洋工程设备等制造业。八是建设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发展海洋生物工程、海洋能源利用等新兴产业。
   (六)关于基础设施建设。草案从以下四个方面规定:一是推进跨海通道、机场、铁路、港口建设,加快建设邮轮、游艇码头,建设国际邮轮母港。推进高速公路网络建设,开通交通主干道连接旅游景区及景区之间的通道。二是支持发展新能源,加快推进城乡电网改造,支持油气开发和天然气管网建设。三是推进重大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完善城镇和主要园区、景区的供水工程和设施建设。推进防洪排涝防台风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完善灾害指挥系统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四是鼓励和扶持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的融合,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和电子政务工程建设。
(七)关于社会建设。改善民生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一项重要内容。草案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设定:一是建立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培养和引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的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人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国际知名院校合作开办旅游院校,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二是优先发展教育,设立各类人才职业教育与培训基地,鼓励本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设置特色学科和专业。三是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区域性重点医疗机构,建立全省统一、高效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系统,提升旅游医疗急诊、急救能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到海南设立分院或开展医疗合作服务,建立健全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四是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开发就业岗位,健全就业援助制度。五是加大对革命老区、中部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六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放宽城市和城镇落户条件,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八)关于保障措施。草案从以下几方面作了规定:一是投资保障。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同等待遇。二是信贷扶持。建立完善投融资平台,建立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本省产业政策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提供指导和服务。三是用地保障。优先保障国际旅游岛建设项目用地。稳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自主开发旅游项目试点,逐步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一交易市场。四是加强对旅游价格的管理,查处擅自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适时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五是明确落地签证和免签证政策,方便投资和旅游。六是加快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健全旅游投诉处理机制,严厉查处旅游违法行为。
    (九)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鼓励改革创新。草案从二个方面规定:一是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误。对因工作失误,但其改革创新方案制定和实施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个人和所在单位没有牟取私利,或者未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有关人员免于追究责任。二是对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建设项目延误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给予问责。
    以上说明及条例草案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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