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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6年05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5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防震减灾执法检查组(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今年4月,又开展了整改情况跟踪督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省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省政府把省人大常委会防震减灾执法检查作为加强与改进防震减灾工作的一次机遇,紧密配合执法检查,认真对照《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实施情况的反馈意见》(琼常办函〔2005〕66号),针对全省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整改,取得了较好的

成效。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有关情况,请审议。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履行防震减灾法定职责

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防震减灾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多次召开专项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部署整改工作 ,落实整改责任。卫留成省长、吴昌元常务副省长、于迅副省长和刘琦副省长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听取了省地震局关于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汇报。会上,卫留成省长要求:一是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全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事关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要征求地震等部门的意见,城镇规划建设和建设工程必须严格遵守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三是省政府要在政策和资金方面支持防震减灾事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防震减灾执法检查的反馈意见,省政府对需整改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对突出的问题实行列表督办,确定主要整改事项 17项,其中立即整改事项6项,限期整改事项6项,纳入计划整改事项5项。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防震减灾执法检查整改意见的通知》(琼府办函〔2005〕97号)和《关于抓紧做好防震减灾整改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06〕33号),要求各市、县及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省人大执法检查组的要求,认真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去年12月和今年3月、4月,省政府3次派出督查组,对各市、县及省政府各有关部门防震减灾工作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今年3月3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再一次对全省防震减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下一步防震减灾整改工作进行部署。
  各市、县政府及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将防震减灾整改工作作为2005年度的一项重点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同时,对省人大常委会防震减灾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实行挂牌办理。

通过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防震减灾执法检查的反馈意见,各市、县政府及省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加强了对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应急预案的学习,认清了本地区震情形势,提高了对实施 “一法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高了依法履行防震减灾法定职责的能力,形成了有效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齐心协力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各市、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地震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了职责,落实了人员编制和经费,调整配备了专职人员。全省 18个 市、县都建立健全了地震机构,名称统一为“地震局”。目前,各市、县地震工作机构管理薄弱和地震专业人员缺少的状况明显改 善。
    三、防震减灾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省政府批准印发的《海南省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琼府办函〔2005〕145号),确定了我省在“十一五”期间防震减灾的目标: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要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三亚、琼海、儋州、洋浦等重要城市要具备抗御相当于本地区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海口城区具备抗御地震能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其他地区的防震减灾能力有明显提高。为实现我省“十一五”防震减灾目标,省政府将逐步增加防震减灾经费投入,以确保防震减灾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目前,全省18个市、县及省洋浦管理局已将防震减灾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了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确定了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将防震减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防震减灾经费有较大幅度增加。
    四、地震监测台网得到有效优化改造
  (一)加强了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海南省监测预报方案》,省地震局对全省地震、海啸、火山监测台和前兆观测网的布点进行了调整,对部分地震及前兆监测台网进行了优化、改造。目前,没有地震监测台站的五指山、屯昌、昌江、乐东、白沙、保亭、琼中等7个市、县已确定了地震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并纳入“十一五”规划。同时,省地震局加强了对全省大、中型水库等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监测工作管理,制定了专用地震监测台和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方案,并责成有关单位按要求抓紧建设。目前,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地震局正在开展南海地震海啸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并积极争取国家立项。
    (二)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全省群测群防“三合一”联络网。随着昌江县、白沙县及省洋浦管理局群测群防“三合一”联络网的建立,全省群测群防“三合一”联络网已初步建成。在此基础上,各市、县政府进一步采取措施,调整、优化了群测群防“三合一”联络网,落实了群测群防经费,初步稳定了群测群防工作队伍,并按照省地震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技术操作规程。
    (三)大多数市、县建立了地震信息反馈系统。海口等10个市、县已建立了地震信息反馈系统,五指山、乐东、琼中、陵水、保亭、临高、昌江、白沙等8个市、县及省洋浦管理局的地震信息反馈系统正在抓紧筹建中。
    五、采取措施解决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受干扰问题
  各市、县政府及省公安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地震局等部门已按省政府的要求,加强了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和监督,落实了相关责任,并将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城乡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全省已初步建立起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及监督的有效机制,干扰和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琼中地震台观测环境受琼中淀粉厂干扰和移动通信基站影响的问题,琼中县政府和省通信管理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目前,琼中淀粉厂和海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制订了技术整改方案,正在抓紧实施。针对三亚南滨地下流体观测站受抽水影响的问题,三亚市政府正在积极组织协调解决。

六、震害防御工作明显改进
    (一)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海南省发展与改革改厅 海南省地震局关于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的通知》(琼计设资〔2002〕1285号)要求,全省18个市、县及省洋浦管理局均已出台了关于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办法。海口、三亚、琼海、儋州、万宁、东方、定安、临高、琼中等9个市、县已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其中海口、三亚、琼海、儋州、东方、定安等6个市、县地震部门已在本地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专项窗口,行使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审批职能。在即将设立的省行政审批中心,省地震局也将设立专项窗口,行使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等4项防震减灾行政许可审批职能。
    (二)加强农村民居及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指导和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地震安全农居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2005年,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地震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情况抽样调查,在全省抽查了46个乡镇、25.5万户,占全省农户的23%,初步摸清了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情况,为推进地震安全农居服务工作夯实了基础。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各市、县政府及省建设厅、省地震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试点工作,把地震安全农居服务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纳入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稳步推进。儋州市率先开展了地震安全农居服务试点工作,初步探索出政府引导、农民自治管理的地震安全农居服务工作模式,并在全国首创了村级地震安全农居协会,得到中国地震局的肯定。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广儋州经验,要求每个市、县选定1~2个乡镇开展地震安全农居服务试点工作,并特别要求万宁市和省洋浦管理局结合神州半岛和洋浦经济开发区搬迁安置工作,认真做好地震安全农居服务工作。
    (三)加快海口地震活断层探测工作。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已按照进度落实了海口地震活断层探测项目经费,海口市政府第一批配套经费已落实到位,第二批经费也已批准并列入上半年拨款计划。目前,省地震局正在紧张有序地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四)积极推进地震小区划和抗震设防工作。省建设厅、省地震局、省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对松涛水库、高层建筑物等重要工程组织开展了抗震性能抽查工作。针对松涛水库抗震性能鉴定问题,省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已制定了松涛水库抗震性能鉴定方案,经费正在筹措中;针对金海纸浆厂二期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 问题,省洋浦管理局正在与金海纸浆厂协商中;文昌文城地震小区划工作正在实施,海口新城区、澄迈金江等城镇地震小区划工作已纳入本地政府近期工作计划,准备实施;定安定城、琼海博鳌等城镇地震小区划工作已纳入当地政府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
    七、地震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我省正在加快推进防震减灾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建立起功能齐全、反应快速的全省地震应急救援系统。目前,省防震减灾中心项目的立项、选址、征地和设计等工作已完成,省政府已批准该项目经费筹措方案,建设经费正在抓紧落实,下半年将启动该项目建设。海口、三亚、琼海、儋州、东方等5个区域性防震减灾中心建设已分别纳入本市防震减灾“十一五”重点项目;其中海口市防震减灾中心已完成土建工程。
    (二)2005年,我省先后组建了海南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琼海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立了有关规章制度和启动机制,落实了部分经费,购置了部分专业设备,人员培训正按计划抓紧实施。目前,这两支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已初步具备专业应急救援能力。另外,三亚市、儋州市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正在筹建中。
    (三)重新修订的《海南省地震(火山、海啸)应急预案》,已纳入全省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体系。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各市、县及省政府各有关部门修订了本市、县及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和应急演练;同时,省地震局已责成全省各学校、医院、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车站等人口集中的单位和场所制定和完善具体、详细、切实可行的地震应急预案,此项工作正在抓紧组织实施中。
    (四)各市、县政府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省政府的要求,推进地震避难场所建设。目前,海口、三亚、琼海、儋州、万宁、白沙等6个市、县结合城镇建设,设立了地震避难场所,配置了必备的避难救生设施,落实了部分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其他12个市、县及省洋浦管理局已把地震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建设规划。
    八、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明显加强
    为切实加强我省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省委宣传部、省地震局正在制订《海南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十一五”规划》。省教育厅、省地震局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琼教〔2006〕28号),对全省所有学校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市、县政府及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地震局、省法制办、新闻媒体等单位,结合 “7.28”唐山地震纪念日、“3.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发布日、地震科技夏令营和科技下乡等活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试点工作。

经多方共同努力,全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已初步形成,并取得一定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防震减灾是科技型、基础性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人大常委会这次听取“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汇报,是对省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整改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与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例如,省防震减灾中心虽已完成项目立项、征地和设计工作,但由于省财政困难,建设经费正在筹措中;松涛水库抗震性能鉴定,虽已制订了具体方案,但经费也正在筹措中;三亚南滨地下流体观测站受抽水影响问题,仍在协商中;金海浆纸厂二期建设项目地震安全评价也正在与业主协商中,等等。
  今后,我们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依法履行防震减灾法定职责,按照国务院关于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建立健全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的要求,围绕新时期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巩固整改成果,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继续做好防震减灾整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防震减灾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同时,通过持续增加投入,促进全省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综合防御地震、火山和海啸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努力构建和谐、安全海南。

 

附:全省防震减灾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表 ?

 

全省防震减灾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表

整 改 事 项

   

未 落 实

立 即 整 改 事 项

1

市、县地震机构和队伍建设

各市、县已健全地震机构并挂“地震局”牌子。

 

2

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各市、县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省政府已批准印发了《海南省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

 

3

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 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各市、县及省洋浦管理局已出台相关文件。其中,海口等 9 市、县已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

 

4

省防震减灾中心建设

已完成项目立项、征地和设计工作。

建设经费正在筹措中(省发改厅)

5

海口活断层探测项目地方配套经费

海口市已落实第一批经费 ,第二批经费也已批准并列下上半年拨款计划。

 

6

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受干扰问题

针对琼中淀粉厂干扰和通信基站影响问题,相关单位已制订技术整改方案,正在实施。

三亚南滨地下流体观测站受抽水影响问题仍在协商中


 

限 期 整 改 事 项

7

南海地震海啸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立项工作

正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8

市、县防震减灾中心建设

海口、三亚等 5市已列入规划,其中海口已完成土建工程。

 

9

松涛水库抗震性能鉴定

已制定了松涛水库抗震性能鉴定方案。

经费正在筹措中

10

金海浆纸厂二期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

 

正在与业主协商中

11

群测群防“三合一”网络建设

昌江、白沙县政府及省洋浦管理局“三合一”联络网已完成。各市、县政府已调整、优化、规范了“三合一”联络网,基本做到网点、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12

建立地震信息反馈系统

海口市等 10市、县已建立,其他市、县正在筹建中。

 


 

纳 入 计 划 整 改 事 项

13

建立地震监测台站

五指山等 7市、县已列入“十一五”规划,逐步实施。

 

14

市、县地震小区划项目

文昌正在实施,海口、澄迈已纳入近期工作计划,定安、琼海已列入“十一五”规划。

 

15

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项目

儋州市政府已开展试点工作,省地震局正着手推广儋州经验,在全省开展试点工作。

 

16

设立地震避难场所

海口等 6市、县已设立,其他12市、县已列入城镇建设规划。

 

17

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各市、县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已将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列为“十一五”防震减灾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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