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审查。
为了做好草案的审查工作,教科文卫工委于3月11日召开座谈会,征询部分省人大代表和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以及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专家学者对草案的意见建议。14日,工委召开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我工委认为:
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11年来,对于我省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计划生育领域各项工作起到了重要法制保障作用,使全省计划生育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省政府提请的草案议案,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的精神,及时对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将有利于我省各民族家庭结构稳定,有利于城乡统筹,人口长期均衡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草案没有违反上位法,符合我省实际情况,顺应全省人民群众的期盼。建议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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