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两院”工作报告 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作者 : 编辑 :刘颖 来源 :海南人大网 发布时间 :2014年02月11日
海南人大网 2 月 11 日消息(记者柯影) 今天上午,省五届人大 二 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省人大会堂举行。 会议共进行了 5 项议程。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 389 名,今天实到 372 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本次会议执行主席张力夫主持。本次会议执行主席陈辞、谭本宏、王勇、肖杰、张琦、符宣朝、裴成敏、丁式江、宋少华、林北川、杨思涛、李江华、陈军、陈笑波、王雄、严朝君、彭家典、孙喆、严正等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罗保铭、蒋定之、李宪生、肖若海、许俊、毛超峰、孙新阳、符跃兰、毕志强、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李国梁、王路、陈志荣、何西庆、冀文林、董治良、贾志鸿、李谷建、王志清、范益民、戴金益、陈天平、符兴、陆志远、李富林 、陈国舜 等领导同志,以及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向大会作《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符跃兰指出, 2013 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五届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六次党代会、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凝心聚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五届人大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立法工作方面,常委会科学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加快构建国际旅游岛法规架构;完善经济立法,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社会立法,保障社会和谐;加强海洋立法,推动海洋强省建设;强化生态立法,支撑绿色崛起;完善地方政权立法,促进政治文明建设;健全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一年来,常委会共审议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规定 22 件。
依法监督方面,常委会加大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全省经济运行工作监督力度,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情况、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监督力度。同时,完善监督机制,认真做好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和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此外,在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工作上,常委会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接访协商督办等方式对信访案件进行督察督办,使 34 件信访积案和一批疑难信访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代表工作方面,常委会 努力 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推动建立人大“双联系”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代表工作取得明显进步。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 15 件议案有 7 件已列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及时交办和督办 368 件代表建议。
常委会自身建设方面,一年来,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机关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出境出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活动明显规范,人大机关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此外,坚持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常抓不懈,积极开展人大对内对外交往工作。
符跃兰说,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立法工作质量、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力度、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报告对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际旅游岛的宏伟目标作出新贡献。
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所作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贾志鸿所作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所作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并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
驻琼十二届全国人大海南团代表,省委各部门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及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省政府组成人员、省政府副秘书长及省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省高院、省检察院、各市县、省直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部分省属企业、省群众团体机关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