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会议于 7 月 25 日对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以下简称《办理规定》)进行了分组审议。委员们认,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办理规定》,对保障代表行使权利、执行职务,发挥代表作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促进和规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具有积极意义。法制委员会于 7 月 26 日上午召开会议,对《办理规定》进行审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制委员会认为,《办理规定》没有与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建议本次会议表决批准。法制委员会已根据以上意见起草了批准决定草案。
以上报告和批准决定草案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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