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天涯海角

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1995年04月21日

    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4月17日至21日在海口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青林,副主任潘琼雄、韦泽芳、王信田、吴葵光、辛业江,秘书长毛平以及常委会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杜青林主任主持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副省长王学萍、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富年、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锦芳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共48人。

    会议认真听取了省财政税务厅厅长刘桂苏所作的《关于〈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黄有钧所作的《关于〈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省旅游局局长夏仲勋所作的《关于〈海南省旅游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委副主任林绍权所作的《关于〈海南省旅游管理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省邮电管理局局长孙甫所作的《关于〈海南省通信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符忠昌所作的《关于〈海南省通信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刘义新所作的《关于〈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黄有钧所作的《关于〈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庞亚贵所作的关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的说明。会议对上述法规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有关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了修改,提出了草案修改稿。委员们在对草案修改稿审议之后,经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和《海南省通信条例》。对《海南省旅游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委员们认为尚未成熟,决定待修改后再提交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王学萍副省长受阮崇武省长委托所作的提请干部任免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富年受田忠木院长委托所作的提请干部任免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锦芳受秦醒民检察长委托所作的提请干部任职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了免职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任职名单。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人大办公楼

技术支持:13387486404 (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琼ICP备14001308号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0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