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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海南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7年07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 5 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省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实施《海南省禁毒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为了使这次检查更具实效性和针对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事前做了认真准备,围绕条例的规定,对全省 18 个市县禁毒工作情况进行前期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执法检查方案。检查组在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后,分赴海口、三亚、文昌、琼海、陵水、儋州、澄迈、临高、乐东 9 市县,以及省安康医院、省强制戒毒所和省劳教所等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组在各市县检查期间,听取了市县政府的汇报,实地考察了强制戒毒所、戒毒康复农场、禁毒机构和部分无毒社区、村(居)委员会、国营农场和一些禁毒教育基地,走访了戒毒脱瘾人员,查阅了吸毒人员登记册和相关工作资料。通过检查活动,对我省实施条例开展禁毒工作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现将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实施的基本情况

2004 10 1 条例实施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禁毒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将禁毒工作提高到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康的高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良好格局已经形成。从而使全省毒品流入的势头得到有效堵截,吸毒人员急增的势头得到缓解和有效掌控,因毒品诱发的 两抢一盗 犯罪得到一定程度遏制;戒毒康复设施逐步完善, 四位一体 的帮教机制初步建立,改造转化了部分吸毒人员;禁毒宣传工作有一定力度,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共鸣,促进 无毒社区 的创建活动逐步深入。为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海南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厉行禁毒。 一是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十一五 一开始,省委、省政府就制定下发了《海南省 十一五 期间禁毒工作规划》,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也相应的编制了禁毒工作规划,把禁毒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位置,分期分步实施,常抓不懈。二是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协调,从省到市县,都成立了禁毒委员会,党政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在此基础上,层层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建立禁毒工作考评制。省禁毒委每年都组织考核组,对市县禁毒工作按照分解的项目逐项进行考评,并实行 一票否决 制。四是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指导。省委省政府每年都召开常委会和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禁毒工作, 2005 年和 2006 年度专门将禁毒工作列入省委的工作要点,不少市县形成了年度禁毒工作会议或禁毒工作例会制度,适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广泛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条例有关宣传教育的规定,开展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通过印发小册子、张贴标语、制作图片、编写民歌民谣、举行文艺演出等形式,从城镇到乡村广为宣传。海口市的一些乡村将禁毒誓言刻在大石头上,立于村落路口,警示民众;临高县红星农场每家每户门前都贴有精美的禁毒警示牌,时刻提醒民众,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二是利用每年的 “6?26” 国际禁毒日,各地举行声势浩大、主题突出的宣传教育活动。另外,省禁毒委、海口、琼海、澄迈、屯昌等市县还建立了禁毒教育基地,作为面向社会常年开放的公益性禁毒教育场所。三是全省中小学校基本上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开设不少于 2 课时禁毒教育课。目前,全省基本能做到 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 ,努力保住校园一片 净土 。四是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开展了富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工会系统开展了 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 行动;共青团开展 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 活动;妇联开展了创办妇女禁毒会,以家庭为宣传教育单位,普遍开展 不让毒品进我家 活动,构筑家庭防毒拒毒防线。随着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逐步深入,提高了公民防毒、拒毒意识和参与禁毒斗争的自觉性。毒品的社会危害性已经为千家万户和广大民众所认识,全民禁毒的社会氛围已经形成。

(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不断强化堵源截流。 全省各级禁毒执法部门坚决执行国家禁毒委关于在全国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总体部署,以毒品预防、禁吸强戒、堵源截流、严打贩毒、严管易制毒化学品五大战役为重点,斩断毒品 危害链 。有力地压制了毒品犯罪势头。自 2005 年以来,全省破获各类毒品案件 4503 起,其中侦破重特大毒品案件 504 起,摧毁团伙 76 个,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 2333 名,查获海洛因 25.2 千克 。各级公安机关在打团伙、打网络等重特大毒品犯罪的同时,不放松对零包贩毒犯罪的打击。海口市两年多来,共破获零包贩毒犯罪案件 2947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1271 名。三亚市破案 326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183 名。加强了对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坚决遏制新型毒品的蔓延。 2005 年到 2006 年,全省共取缔和停业整顿娱乐场所 20 家,共暗访、清查娱乐场所 1432 家,查获了一大批 摇头丸 K 粉等新型毒品及大量毒资,有效遏制了新型毒品的蔓延势头。

(四)大力开展禁吸收戒工作,提高对吸毒人员动态管控能力。 一是加强对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各市县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开展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的部署,按照 见面排查,见面算数 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持续组织开展了全省性的大普查行动,对吸毒人员逐一登记造册,上网入库,实现对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截至 2007 3 31 ,全省共录入吸毒人员信息 20124 名,占原登记在册 24975 名吸毒人员 80.6% ,劳教吸毒人员信息基本上都已入库。二是落实 两个一律 措施,全力收戒吸毒人员。各级公安机关坚决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戒毒工作的决定》,按照吸毒人员一律强制戒毒,复吸人员一律劳教戒毒的要求,加大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收戒。 2005 年以来,全省共强制戒毒 18937 人次,劳教戒毒 3801 人次。同时,随着省公安厅安康医院的建成启用,部分解决了长期以来无法收戒的患有各种传染病的吸毒人员的集中收戒问题。大收戒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了社会治安的明显好转。吸毒人员违法犯罪案件逐步减少,毒品问题引发的 两抢一盗 等刑事案件已由 2000 年的 80% 以上,下降到 2006 年的 45% 左右, 2005 年全省刑事案件发案数 5 年来首次下降 0.5% ,严重影响治安稳定的 两抢一盗 案件分别下降 21% 22.77% 0.61%

(五)努力创造戒毒脱瘾环境,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针对吸毒人员戒断巩固难、回归社会难、复吸率高这 三难 ,公安、司法等部门积极探索建立集强制脱瘾、身心康复、融入社会功能于一体的戒毒工作新模式。积极为吸毒人员创造戒毒脱瘾条件和环境。一是加强戒毒场所建设。目前,全省已有 15 个市县设立了强制戒毒所, 4 个市县有了强制戒毒专门区域。省司法劳教部门设立了 4 个劳教戒毒所。省公安厅建立了强制戒毒所、外来吸毒人员强制戒毒所、省女子强制戒毒所和省安康医院。此外,省财政每年安排 500 万元,补助万宁、乐东、三亚、文昌、澄迈、儋州等吸毒千人以上的市县建设戒毒康复农场,海口市三个区建设了戒毒康复基地。三亚市先后投资 1800 多万元,建设占地面积 1963 亩,集戒毒和康复于一体,以种植、养殖和加工等为主要康复项目的戒毒康复农场。该农场可同时容纳 500 多名戒毒人员留场就业,已有 65 名戒毒出所人员留场或返场就业,另有 50 多名在戒学员与农场签订了劳动合同,戒毒期满后将留场就业。该场 自愿为前提,安居为条件、生产为平台,创收为手段,回归为目标 的工作思路和戒毒模式,得到中央领导、公安部和省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初步建立了 四位一体 帮教机制。我省各地基本上建立了以公安派出所民警、乡镇(街道办事处)干部、村(居)委会干部、家长 四位一体 的帮教机制。戒毒出所人员回归社会后,定期有人谈话,定期进行尿检,建立帮教档案,扶持自谋职业,帮助安排就业,甚至帮助解决婚姻问题等,通过帮教,帮助戒毒出所人员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心。儋州市那大镇大同社区支部书记王春兰,把帮教工作细化到每个居委会干部,帮助社区 4 名吸毒人员解决就业、生活等实际困难,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几年来,全省各地涌现出许多象王春兰这样的先进典型和基层组织,从而使 四位一体 的帮教机制真正落到实处。

(六)积极开展 无毒社区 无毒市县 禁毒优秀市县 创建活动,促进 无毒岛 建设。 创建活动,是实现省委、省政府 无毒岛 战略的一项带有基础性和根本性的重要工作,是禁毒工作全部内容的最终体现。全省各市县政府按照国家禁毒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部署,以创建无毒家庭、无毒村委会、无毒单位、无毒学校、无毒社区为基础,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创建工作责任,努力争创 无毒市县 禁毒优秀市县 。经过几年的创建活动,各市县涌现了一大批无毒单位、无毒街镇、无毒村(居)委会、无毒社队,全省创建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和明显的成效。目前,全省已动态建成 无毒市县(区) ”6 个(琼中、保亭、五指山、白沙、东方、洋浦开发区),建成 无毒社区 ”175 个,占全省以乡镇、街道、国营农场为单位的社区总数的 52.65% 。创建活动的发展,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热情,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为 无毒岛 建设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贯彻实施条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禁毒工作发展不平衡,堵源截流工作还有薄弱环节,宣传的广度深度还有待加强,禁毒长效机制及帮教工作还不落实,毒品问题依然严峻,仍然是影响我省社会治安的主要因素,条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毒情形势依然严峻,禁毒工作任务复杂艰巨。 一是吸毒人员基数大。 2005 5 月份前,全省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为 20133 名,吸毒人员千人以上的市县有 7 个。通过全省的大普查、大收戒、大整治, 2005 年底全省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 24975 名,增加了 4842 名,吸毒人员千人以上的市县增加了 4 个,全省达到 11 个。二是涉毒面广。海口市 88.6% 的村(居)委会和全部 45 个街镇都程度不同受到毒品危害;三亚市除立才、南新、南岛等三个农场为 无毒社区 外,其他各区、镇、农场都存在毒品问题。三是吸毒人员仍在不断滋生。据海口市和三亚市书面报告反映,海口市 04 年新滋生 36 人, 05 年新滋生 69 人, 06 年新滋生 22 人;三亚市 04 年新滋生 146 人, 05 年新滋生 68 人, 06 年新滋生 39 人。四是新型毒品蔓延的问题不容忽视。新型毒品的特性决定了这类问题大多发生在酒吧、舞厅等娱乐场所,吸食者大多是青年人。五是因毒品引发的 两抢一盗 案件虽有所下降,但在一些中心城区这类案件仍时有发生,有的市县还处在高发态势,给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六是堵源截流工作仍有薄弱环节,特别是几个进出岛的主要口岸的设站检查工作没有缉毒人员参加,通过口岸检查堵源难以落实。

(二) 两个一律 规定在执行中有偏差,没有切实严格执行。 按照规定要求,吸毒人员一律强制戒毒,复吸人员一律劳动教养。但在执行中,还有一些该强戒的没有强戒,该劳教的没有劳教,有漏管的问题。这一问题在许多市县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市县收戒的强制戒毒人员多数是复吸者。由于执法不严,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对吸毒人员的管控不利,同时,也不利于戒毒,因为强戒最长只有一年,而劳教戒毒最长一般可到二年。据市县有关部门反映,报送劳动教养的门槛太高,报批时间太长,影响对这部分吸毒人员的及时处理。

(三)警力不足,经费和戒毒设施建设等保障滞后。 一是警力不足的问题。公安机关给禁毒岗位安排警力太少,内部警力配置有待研究改善。我省各市县禁毒大队警员编制大多是 2-8 名不等,很难承担打击、监管、教育的任务。二是经费不足。有些市县还没有将强制戒毒机构的基本建设投资和禁毒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禁毒工作所需的经费零敲碎打;有些市县虽然列入预算,但没有完全做到保证拨付,专款专用;省里每年下拨的禁毒补助经费,有的市县也没有落实到位。三是场所设施建设滞后。有些市县强制戒毒所房屋破旧,设施简陋,除了关押室、厨房、办公室外,再也没有任何设施。临高县强制戒毒所仅有 150 个床位,收戒大都在 200 人以上,最多时达 280 多人, 17 平方米 的收戒室最多时收戒 30 多人。四是患有传染病吸毒人员收戒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目前,各市县强制戒毒所还没有条件收戒患有传染病的吸毒人员,省安康医院虽然收戒了部分传染病吸毒人员,但设施尚不完备,管理体制理不顺,人员编制不落实,缺乏医疗专业人员等,收戒能力受限,不能完全满足收戒需要。

(四) 四位一体 帮教机制落实难,帮教措施没有完全到位。 一是由镇(街道办事处)干部、派出所民警、村(居)委会干部和家长组成的 四位一体 的帮教机制在落实上出现脱节,往往只靠派出所一位,其他三位的作用没有跟上。二是戒毒人员出所后交接制度落实不好,所谓的接茬帮教没有接上,特别是农村,部分戒毒人员出所后流落社会,失控的情况居多。三是戒毒人员出所后无业可就,所在地方拿不出相关的工作岗位给予安置,使其无所事事,很容易重蹈覆辙。

(五)条例本身存在的问题。 1 、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有关机构在禁毒工作中的职责,但没有规定不履行职责或怠于履行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 、条例对涉毒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处罚规定与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相一致,本条例规定的处罚轻于国务院条例规定的处罚。

三、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

面对严峻的禁毒形势,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认真总结禁毒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夯实禁毒基础工作,促进 无毒岛 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推进禁毒工作的开展。 各级政府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禁毒工作纳入任期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努力实现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 坚定不移推进 无毒岛 建设 的目标。要研究和探索禁毒工作新思路、新举措,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各种手段,保障禁毒工作措施的落实。要重视禁毒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以制度保障和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同时,要加大禁毒主管部门的工作责任,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堵源截流,特别要加强对口岸检查站的缉毒检查,改变毒品问题依然严峻的势头。

(二)要注意总结宣传基层禁毒工作先进典型,不断完善基层基础工作。 宣传教育活动应当做到一个时期要有一个时期的重点,要研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使宣传教育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在多年的禁毒工作实践中,各地都涌现出一些先进模范人物,应当认真总结他们的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典型,向社会广泛宣传。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必须依靠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广泛向社会宣传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宣传教育群众、组织发动群众的过程,使广大人民群众从认识毒品向抵御毒品转变,从关注毒品向参与禁毒斗争转变,从而达到加强基层监管帮教体系建设,落实 四位一体 的帮教工作。

(三)要规划好、建设好、使用好戒毒康复场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首先,省政府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统一规划、集中建设、便于管理的原则,整合全省戒毒康复场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目前,全省的戒毒所出现了有的人满为患,有的部分闲置的现象,我们省不大,应当有条件实现统一协调。据省司法厅反映,近两年,劳教期满解教人员将增多,如报送劳教人员不增加,全省劳教场所将会有部分闲置。因此,当务之急是如何更好的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充分利用,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其次,各级政府要加大禁毒资金投入力度,禁毒专项经费要列入年度预算,保证专款专用,特别是完善场所设施的经费及戒毒人员生活补贴经费务必落实。

(四)要适时修改和完善条例有关规定。 随着毒品犯罪的日益复杂化,禁毒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条例一些内容难以适应目前禁毒工作需要,建议待国家《禁毒法》出台后,结合我省禁毒工作实际,对条例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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