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如何产生的?
作者 : 编辑 : 来源 :海南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28日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代表名额,实行差额选举。在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至1倍;在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5至1/2。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人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直接选举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赞成票时,始得当选。间接选举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时,始得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