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天涯海角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的意见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1993年03月01日

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收到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 8件,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51件,共59件,会议主席团决定将其中2件议案(即宁世强等11名代表提“关于制定我省农民负担问题地方法规的议案”、黄桂来等48名代表提“关于要求制定实施经济特区、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的配套办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余57件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省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关于制定我省农民负担问题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反映了当前广大农民群众要求减轻负担的强烈愿望,农民的社会负担名目繁多,归纳起来有行政管理收费、公共建设摊派、农村办学集资、社会活动募捐以及各种罚款等五大类,社会负担超过了农民的承受能力。为了解决好关于农民负担问题的议案,由省人大农村工委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此件议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检查 1992年9月省人代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决议的落实情况,提出如何办理这一议案的意见,提交常委会审议。

“关于要求制定实施经济特区、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的配套办法的议案”,反映建省办特区后,我省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存在一些问题,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政策没有很好的落实。为了搞好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民族地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此件议案由省人大民族宗教工委会同省民委及有关部门办理,组织力量调查省政府各职能部门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帮助和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情况,向常委会作出报告。并尽快起草《海南省〈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细则》(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人大办公楼

技术支持:13387486404 (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琼ICP备14001308号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0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