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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省人大代表评议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况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1995年12月2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经省委同意,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领导下,省人大代表海南中级法院评议工作组,于今年7月下旬到11月中旬,对海南中级法院自1993年换届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经过参评代表和中院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评议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这次评议在我省人大史上,是一次力度较强、质量较高的评议活动,对推动我省评议工作向纵深拓展,为加强人大的监督力度都提供了许多新的经验。现报告如下:

    一、评议工作的基本概况

    海南中级人民法院评议组,由10名省人大代表和8名工作人员组成,韦泽芳副主任任组长,王信田副主任任副组长。评议工作始终主动争取和紧紧依靠省委和省人大党组的支持和领导。省委副书记、省人大主任杜青林在两院全体干警、参加评议的代表参加的大会上讲了话,为搞好评议工作进行了动员。在评议调查中,代表们不辞劳苦,深入到9个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以及中院各庭室队,进行历时一个多月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中院全体干警大会,由省人大代表对中院的工作进行面对面的评议。评议会后用两个多月的时间,进行跟踪督促落实整改。这次省人大代表评议海南中院的工作,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反响很大。最成功之处在于敢于碰硬,敢动真格。

    例如,代表们紧紧抓住审判工作中的问题,翻阅了41宗案件,经过反复研究,认为有12宗案件在审理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代表在调查中有人反映,今年中院两名干警和两名法警配合中行海府路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到吉林执行案件,去时绕道广州,不肯住招待所,要住宾馆,回来时又绕道北京游览,历时二十多天,结果是追回十一万多元,花费了七万四千五百元。这是违反在办案过程中不准搞“三同”的规定,代表们对这个问题极为重视,排除干扰,一追到底,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意见。代表们还针对中院廉政建设中的问题,重点对建院以来诉讼费的使用进行详细调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批评意见。此外,对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不健全,不规范,错案追究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不少案件审理超期,对基层法院业务工作指导不够等八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代表们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全院干警受到很大震动,决心上下一致,共同整改,促进全院工作的全面进步。

    二、评议工作的主要成效

   (一)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执法水平。代表们掌握了大量的有说服力的评议依据,做到依法据理,以事讲法,就案论法,使全院干警受到了教育,大大地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执法水平。7月至10月份,海南中院审结案件99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被改判的,在已经生效的判决案件中,也还没有发现当事人有意见提出申诉和社会有关部门的群众反映不好的情况,审理案件的质量比评议前有了显著的提高。

   (二)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海南中院各项工作,提高了办案效率。通过评议,全院干警组织纪律进一步加强,工作更加认真负责,办案速度大大加快,办案效率明显提高。今年7至10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一审案件受理198件,审结99件,比去年同期受理166件,审结40件分别增加了32件和59件。其中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审结标的额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26.19万元;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二审案件受理432件,审结233件,比去年同期受理的301件,审结183件,分别增加131件和50件。执行案件终结标的额达10666.8万元,比去年同期的6478.5万元,增加了4188.3万元。

    (三)清理纠正了一批错案,抓紧审结一批超审限案件。整改中,院领导分工负责,对可能错判的案件逐件确定专人进行审查研究。经审查认为判决确有差错,但已经上级法院和本院改判纠正的案件有8件。这次整改中,中院对代表评议中提出超审限的8件案件,已全部审理完毕,为了防止和杜绝今后出现超审限的案件,各庭室专门对这个问题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并研究制定了有关规定,以制度来保障。

  (四)查处了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对于代表评议中提出和自查中发现的属于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具体对象3件6人,海南中院抓紧派专人到省内外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全部线索已经查清,并分别作出了处理。对在审判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一批秉公执法的优秀法官,如审判员许波同志,在打击犯罪办案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曾繁生、陈向明等同志给予表彰。全院廉政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五)整章建制,使各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在评议过程中,中院结合揭摆出来的问题对原有的三十几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在整改阶段,又根据代表评议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中院实际情况,对原有的7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并且在充分发动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新制定了10项规章制度,如:合议庭工作责任制;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关于办案中禁止与当事人“三同”的有关规定;本院两级领导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规定等,促进海南中院各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评议工作的主要经验

  (一)深入调查研究,抓住主要矛盾。

    要评议好海南中级法院工作,就必须找到和解决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据此,参评代表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泽芳、王信田以及曹文华带队,兵分三路,不辞劳苦,深入到9个市县法院和纪检会、监察厅、公安厅、信访办、政法委等5个省直单位进行调查,召开各种座谈会,个别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充分收集情况。在此基础上,参评代表又分成六个分组深入到海南中级法院刑事一二庭,民事一二庭,经济庭、告申庭、行政庭、执行庭以及各个处室,听取汇报,向干警个别了解情况,走访当事人,翻阅案卷、仔细地核实材料。据统计,参评代表在历时一个多月的调查研究中,共召开各种座谈会37次,参加人数232人,个别谈话156人,走访案件当事人17人,调阅案卷41宗。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评议小组召集全体参评代表会议,进行全面汇报,梳辫子,分析情况,最后确定这次评议海南中级法院工作主要是评议是否依法审判、诉讼费用的管理使用、廉政建设等三个问题。

    (二)依法评议,评事评人相结合。

     为了搞好依法评议,参评代表根据要评议的三个主要问题,成立三个专门小组,对审判工作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诉讼费用的管理使用问题;廉政建设的问题,再次进行详细的核对材料,查找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提出对每一个问题进行评议的法律依据,做好依法评议的发言准备。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有全体干警参加的评议大会。这次评议大会开得非常庄重,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青林,省委常委、主管政法的副省长王学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琼雄、韦泽芒、王信田、秘书长毛平,省高级法院院长田忠木,省政法委副书记傅传新等都出席了会议,听取代表的评议。会上首先由聂志云院长代表海南中级法院作自查汇报。接着,六名参评的省人大代表从评事和评人的结合上,就海南中级法院的刑事、民事、经济、告申、行政、执行等六个方面的审判执法工作和廉政建设等问题,依法进行面对面的评议。最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泽芳作总的评议发言。省人大代表评议海南中级法院工作的发言,是严肃认真的,依法据理的,客观中肯的,很有说服力,全体干警觉得这是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

   (三)跟踪监督,以改革的精神抓整改。

     为了搞好整改,参评代表明确提出整改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中的执法水平,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并要求海南中级法院,从领导到全体干警都必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照评议中院的三个主要问题认真搞好整改。海南中级法院党组制定整改方案,报送代表审查。评议小组召开参评代表会议认真审议海南中级法院的整改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泽芳、王信田亲自把代表们的意见向海南中级法院党组反馈,要求他们必须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重视搞好整改。代表的意见,在中级法院领导中引起很大的震动。十月中旬,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青林、副主任王信田、秘书长毛平又到海南中级法院听取院党组和各庭室的领导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十月下旬,参评代表对该院的整改情况,又再次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经过边评边改,评后专门整改,历时四个月,海南中级法院的评议整改已达到预期目的。

     四、评议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省人大代表对海南中级法院的评议工作,取得的效果是显著的。但由于是省人大首次直接组织代表开展的评议活动,缺乏实践经验,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1、如何把行使监督权与行使决定权、任免权有机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对这个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和完善。2、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评议工作的过程中,如何同新闻舆论部门密切配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造就一个良好的评议工作氛围,也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以上报告当否,请审议。

 

 

                省人大代表海南中院人民法院评议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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