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1年03月22日
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设立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负责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统一审议工作,履行法律赋予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根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实际情况,决定撤销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其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免去,其内设办公室改为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内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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