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1105.2亿元,增收88.6亿元,增长8.7%(与2012年决算数相比,下同)。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80.5亿元,增长17.4%,完成预算的102.1%(指调整后的年度预算,下同);转移性收入624.7亿元,包括中央补助收入463.0亿元、调入资金27.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7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8.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0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总支出1105.2亿元,增支88.6亿元,增长8.7%。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1009.1亿元,增长10.7%,完成预算的100.1%;转移性支出96.1亿元,包括上解中央支出1.9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32.7亿元、地方债券还本支出17.0亿元、调出资金2.4亿元、结余结转42.0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39.2亿元,增收155.2亿元,增长40.4%。
2.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省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745.3亿元,增收71.9亿元,增长10.7%。其中,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57.7亿元,增长17.9%,完成预算的102.5%;转移性收入587.6亿元,包括中央补助收入463.0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7.2亿元、调入资金10.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5.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0.0亿元。省本级公共财政总支出745.3亿元,增支71.9亿元,增长10.7%。其中,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支出269.4亿元,增长6.2%,完成预算的96.8%(主要是年初列省本级预算的13.4亿元在执行中分配到市县,扣除此因素,省本级完成预算101.6%);转移性支出475.9亿元,包括上解中央支出1.9亿元、补助市县支出395.3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亿元、调出资金0.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36.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9.1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18.5亿元、结余结转14.4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44.0亿元,增收29.1亿元,增长25.3%。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亿元,为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等省属企业上缴净利润。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亿元。
(二)2013年财政运行的主要成效
2013年我省财政收支运行呈现“收入增幅平稳、收入质量较好、民生保障有力、节支效果初显”的特点。一是财政收入较为平稳,每月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幅度。二是收入质量较好,全年全省税收收入占比达85.7%。三是民生保障有力,全省各级财政民生支出共完成715.5亿元,增长8.9%,占全省支出的比重达70.9%。四是厉行节约效果明显,省级预算用于维持政权运转的经费支出比重进一步下降,公用经费占比从 2012 年的8.5%下降到 2013 年的6%。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2.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3.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4.健全财政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支持“三农”全面发展。
5.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动绿色发展。
6.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体制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7.全面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
(三)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认真研究落实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预决算的决议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2.认真研究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
二、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一)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与支撑性作用,建设“民生、绿色、绩效、活力和规范” 财政,压缩行政开支,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4年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二是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三是健全预算体系,逐步加强对国有资本收支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管理。四是本年预算安排与上年预算执行挂钩。
(二)全省和省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根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4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目标确定为15%(与2013年完成数对比,下同),达552.8亿元;2014年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目标确定为15%,达181.4亿元。
1. 2014年全省财政预算安排。
2014年,来自我省的各级公共财政收入941.6亿元,增加120.5亿元,增长14.7%。
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58.6亿元,增长3.6%。
2. 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省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691.1亿元,增长0.8%。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49.3亿元,增长3.7%。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9亿元,增长2.9%;支出85.9亿元,增长7.0%;本年收支结余4.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6.6亿元。
(三)2014年省本级补充项目预算安排
为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对财政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省本级编制了2014年补充项目预算,共27个项目、12.9亿元。
(四)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指财政总收入中可以通过年初预算统筹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不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453.8亿元。重点支出安排情况是:教育支出34.2亿元(加上补充项目预算安排0.9亿元,共计35.1亿元),增长15.2 %(与2013年预算数对比,下同);科学技术支出3.4亿元(加上补充项目预算安排0.3亿元,共计3.7亿元),增长15.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亿元,增长2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亿元(含转移支出0.1亿元,加上补充项目预算安排0.5亿元,共计17.4亿元),增长22.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7亿元(加上补充项目预算安排0.1亿元,共计20.8亿元),增长28.0%,其中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6亿元,增长160.7%;节能环保支出3.4亿元(加上补充项目预算安排1.3亿元,共计4.7亿元),下降11.8%(下降的原因是污水处理5.2亿元在地债中安排,垃圾处理1.3亿元在补充项目预算中安排);农林水支出27.0亿元(含转移支出4.0亿元,加上补充项目预算安排2.8亿元,共计29.8亿元),增长15.4%;住房保障支出4.3亿元(加上补充项目预算安排2.2亿元,共计6.5亿元),增长4.8%;补助市县支出203.2亿元,增长5.5%。
1. 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2. 加大“三农”投入。
3.支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4. 支持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5. 支持文化科技事业发展。
6.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7. 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8. 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2014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增收节支,确保完成年度预算目标。培植财源、夯实税基,切实加强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5%的目标。
(二)用好各项财政扶持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利用财政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手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强民生建设财政保障,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积极支持重点民生规划建设,全力支持2014年省委、省政府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方面的投入。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相关基础设施配套投入。
(四)改进专项资金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财政资金逐步退出一般性、竞争性领域。探索改变专项资金补助方式,把无偿补助改为政府对企业短期股权投资。清理规范部门管理的各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财政预算给予重点安排,但不固化,不设专户,可调剂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估,坚决查处专项资金违法违纪行为。
(五)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提高预算可执行性,破解支出缓慢难题。一是健全预算体系,清理部门收入来源,推进综合预算管理。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公共财政用于民生支出的机制。完善社会保险预算制度,将社保基金预算报送省人大审议。二是编制补充项目预算。筛选出必要性和可行性较强的项目,执行时以预拨方式给予资金保障,年底用未支出的项目预算指标调整冲账,不足部分编入下一年度预算,逐步将预拨资金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解决项目预算指标与项目实际支出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三是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制度,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四是加强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和财政监督工作,逐步建立与预算资金分配相挂钩的机制。
(六)统筹谋划,分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健全转移支付体系。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清理、压缩专项转移支付规模,逐步形成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突出正向激励导向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扩大“因素法”分配专项转移支付的范围,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二是做好“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扩大到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试点工作。落实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税收制度。配合中央清理规范地方财税优惠政策。三是做好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前瞻性研究。为完善省与市县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划分作准备。四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规范和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七)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债务风险。一是将地方政府直接举债以及明确由政府兜底的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明确财政部门对债务整体规模和风险的管控,建立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二是规范融资行为。加强对我省融资平台公司及BT债务的管理,做好全省土地储备机构年度可融资规模审核以及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核发工作,加强土地储备融资管理。三是做好地债资金的分配,提高地债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一是逐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 内容 。力争做到除涉密部门外所有预算部门公开本部门预算。逐步公开支出政策、重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财政规划等财政信息。二是加大“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细化“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在省本级已全面公开“三公”经费的基础上,指导市县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2014年50%的市县实现公开。三是建立绩效信息公开机制,将部门绩效目标、绩效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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