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臭氧污染防治的建议(第 622233 号)
作者 : 编辑 :海南在线 来源 :海南人大网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30日
第 622233 号
臭氧具有强氧化性,近地面臭氧距地面1~2 km,它对人类、动物、植被和微生物等地球上的生命造成危害。
一、臭氧污染及其危害
近地面臭氧主要是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和石化工业、包装印刷及涂装行业、汽车尾气、植物源等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阳光照射下,经系列光化学反应生成的二次污染物。
近地面高浓度臭氧会刺激鼻黏膜和呼吸道;降低视力,破坏皮肤中的维生素E;当臭氧达到200 ug?m-3以上时,会侵害中枢神经系统;形成组织缺氧,使人体免疫机能受到破坏。臭氧污染还阻碍农作物生长,造成一些地区森林大片死亡,使高产作物高产性能消失,甚至使植物丧失遗传基础。此外,臭氧还会破坏橡胶等原材料。
二、我国臭氧污染及其防治现状
进入到21世纪之后,我国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特别是近年来,近地面臭氧污染愈发突出,臭氧浓度呈上升趋势。根据环保部发布的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显示,夏季以臭氧为首的污染物超标天数超过了PM2.5,居于第一位。
由于臭氧污染形势严峻,我国2012年修订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臭氧的检测限值。之前,大家对臭氧污染认识较浅;之后,全国城市逐渐完善对臭氧的监测能力,但这仅是臭氧污染防治的第一步,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因此,需要全面掌握臭氧形成的原因,并找到相应措施对臭氧污染进行防治。
三、海南臭氧产生及其污染现状
近地面臭氧浓度与气温存在线性关系,一般气温较高的6、7月份臭氧浓度出现高值;南方地区臭氧污染加剧、持续时间长。臭氧污染易受气象条件影响,天气晴朗的时候臭氧平均浓度均高于多云、阴天、雨天;当降雨量增多时,有利于颗粒物沉降,但颗粒物对大气消光性减弱,太阳辐射增强,有利于臭氧生成。臭氧污染具有明显的区域输送特征,臭氧污染出现的时段主要在午后至傍晚,下风向比上风向浓度高;静稳天气风速较小,臭氧扩散条件较差,容易导致臭氧积聚,浓度增加。海南高温多雨,长夏无冬,湿度大,非常有利于臭氧产生。
目前,海南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但臭氧污染问题日益突出。2016年,海口、三亚、琼海、儋州、文昌、万宁、东方、陵水、琼中、屯昌、澄迈、定安12个市县个别天受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影响,出现1~8天轻度污染;各市县臭氧第90百分位数浓度在81(保亭县)~139(东方市)微克/立方米之间。
2017年,受春节烟花爆竹燃放影响,3个市县出现PM2.5和臭氧浓度升高,分别出现1、2天中度污染;五指山、定安、陵水3个市县受臭氧影响各出现1天轻度污染;万宁、琼海、昌江、乐东、三亚、儋州、保亭、琼中、临高9个市县个别天受臭氧和细颗粒物影响,出现2~7天的轻度污染;屯昌、文昌、海口、澄迈、东方5个市县受臭氧和细颗粒物影响,出现9~18天的轻度污染;18个市县臭氧第90百分位数浓度在80(白沙)~142(东方)微克/立方米之间。
四、臭氧污染防治建议
(一)尽快出台《海南省臭氧污染防控指南》。臭氧污染往往出现在阳光明媚的晴天,具有一定麻痹性,不易受到重视。但随着臭氧污染愈发突出,大陆一些省份已经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手段,如福建省2018年出台了全国第一本《臭氧污染防控指南》,市县、乡镇也制定了《臭氧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作为臭氧最有利于产生的海南省,应该向先进省份学习,加强臭氧防治的顶层设计,尽快出台臭氧防治指南,并指导各市县制定实施方案,将臭氧污染控制在最低水平。
(二)确立以臭氧和PM2.5为核心的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战略。臭氧与PM2.5等互相影响,错综复杂,臭氧污染的防治应当与PM2.5治理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因此,对臭氧污染这一环保新课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在环境空气质量管理中,确立以臭氧和PM2.5为核心的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战略,制定不同层面臭氧污染防治对策,采取多方位综合性治理措施。
(三)加强治理,重点控制臭氧前体物排放。臭氧污染防治的关键在于臭氧前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减排防控。由于氮氧化物排放来源广泛,必须实行节能政策和排放控制多措并举。一方面实施清洁能源政策,大力推行集中供暖、煤改气等工程;另一方面强化电厂、工业和交通等重点领域氮氧化物排放端管控。
挥发性有机物主要包括工业源和生活源两大类。工业源主要包括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业,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如涂装、粘合、工业清洗、印刷等。生活源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室内装饰材料、餐饮服务、服装干洗、家用燃料和烟叶不完全燃烧、甚至人体排泄物的挥发气体,等等。挥发性有机物种类多、排放源复杂,因此控制技术需多管齐下,首先是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在源头上降低生成;同时,严格依法实施“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或限期整治。
(四)加大环保部门检查执法力度,加强预报,长期治理。在执法独立性基础上,多部门要相互配合,上下级分工明确,确保落实好环境执法的权限。采取罚款、查封、没收、冻结、强制执行等多种执法手段,使企业违法成本大幅上升,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同时,要通过现有大气环境监测网络以及全省大气背景监测体系,环保、气象、大气科研等部门应加强合作,共享第一手资料,开展模拟研究,建立多种预报模型,预测未来演变,形成一整套完善的预报预警机制,为臭氧污染的治理及应急预警提供决策依据。
(五)实行大区域综合治理。由于臭氧是流动性很强的物质,污染具有滞后性和城市间互相影响的特性。因此,城市应与其周边城市整体考虑,推动区域联防联治;华北五省、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臭氧污染严重,海南离珠三角、北部湾近,还有海南岛各城市,尤其东部、中部、西部城市之间,应当建立区域防控机制,共同应对臭氧污染。
(六)建立源清单,加强基础性研究。政府应多与相关科研单位合作,积极开展臭氧形成机理及控制对策研究,完成本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调查,剖析臭氧污染形成机理,提出针对性强的控制策略,为臭氧污染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七)营造良好的臭氧防控氛围。政府应当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过程中,形成良好氛围。政府或企业按一定程序,让民众知晓不保密的信息。公众对环境行政权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政府、企业与公众的合作变得必然和可能,共享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