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日程 2月9日(星期一)

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之一)

作者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志鸿 编辑 :刘颖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11日

2014 年主要工作

一、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强劲态势

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反腐败决策部署,坚持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积极 发挥查办职务犯罪主力军作用。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 276 354 人, 立案件数在 2013 年同比上升 13.3% 的基础上又 上升 15.5% 。省检察院及时在网络媒体上公布了检察机关查办的 46 起重要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引起 社会 广泛关注,普遍反映海南省重拳惩治腐败,反腐败决心大、力度大、成效明显。

集中查办大案要案和重点领域腐败案件。 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案 207 件,占立案总数的 75% ,同比上升 24% 。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 56 人,同比上升 69.7% ,其中厅级干部 7 人。突出办案重点,在海洋渔业、公路、教育、农业综合开发等系统查办职务犯罪 95 106 人;查办发生在政府投资支持的重点项目建设中职务犯罪 79 80 人;查办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行政执法、司法人员 64 人;查办涉嫌商业贿赂的国家工作人员 50 人;查办为谋取非法利益 围猎 、拉拢腐蚀干部的行贿犯罪 45 人。组织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抓获、劝返 22 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归案。依法运用犯罪嫌疑人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提请人民法院对 2 名职务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为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去年 8 月开始,省检察院联合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涉农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对 416 个涉农项目 8.1 亿元专项资金,逐一排查核对、倒查责任,目前已督促有关单位追回不当发放的涉农资金 103 975.8 万元,从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 50 件,立案 12 人。坚持民生导向,查办在惠农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虚报冒领、侵吞截留、中饱私囊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 116 人,查办发生在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职务犯罪 30 36 人。全省各派驻乡镇检察室主动作为,走访巡访,全年共收集发生在农村基层、侵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线索 160 件,派出检察院从中立案 87 人。省委罗保铭书记在省委六届六次全会上肯定 我省首创的派驻乡镇检察室在基层反腐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重拳打击生态环保领域职务犯罪。 省检察院与省林业厅联手,以保护海南 青山绿水 为目标,从 2013 9 月至 2014 12 月,开展了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保护海南生态环境专项行动 ,在依法从严查办盗伐滥伐林木等刑事犯罪的同时,坚决查处危害森林资源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 15 21 人。深入开展查办土地征用、出让、转让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此类案件 28 48 结合办案督促相关部门对非法占用林地、违法 排污、破坏水源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促进生态强省建设。

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更加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完善制度的建议 42 件。省检察院结合查办蔬菜大棚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开展预防调研,针对专项补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 5 项建议,促使相关部门完善监管措施。依托 22 个农村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用身边事教 育身边人, 5230 名基层干部接受教育。面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6799 批次, 6 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被取消竞标资格。坚持向 党委、人 大提交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全省有 23 检察 院的年度报告 获得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年度报告荣获 全国十佳年度报告奖

二、全力投入平安海南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牢记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认真履行打击刑事犯罪职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8062 人,同比下降 3.3% ;提起公诉 10347 人,同比上升 3.8%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 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深入 开展打黑除恶、缉枪治爆、扫黄打非等专项活动,对 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露头就打,绝不手软,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 1074 人、提起公诉 1277 人。积极参加 铁拳禁赌、禁毒 行动, 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 2706 人、提起公诉 3054 人。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侵害在校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安全犯罪嫌疑人 145 人、提起公诉 189 人,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 16 人、提起公诉 18 人。

坚决打击民生领域刑事犯罪 批准逮捕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 46 人、提起公诉 40 人,批准逮捕 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 137 人、提起公诉 398 人。在 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资源等民生领域,开展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23 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 20 件,《 检察日报》以《海南为 舌尖上的安全 加上牢固保险》为题,对我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情况进行了专门报道。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 涉众型经济犯罪 ,批准逮捕此类犯罪 嫌疑人 188 人、提起公诉 329 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 伪基站 设备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批准逮捕 利用网络、电信实施诈骗、赌博等犯罪嫌疑人 75 人、提起公诉 136

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依法不批捕 495 人、不起诉 307 人;对 162 件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和解。高度重视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面推行专人办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 218 人、不起诉 104 人,对 363 名涉罪未成年人封存犯罪记录。以案说法,省检察院与省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的《为孩子撑起一片天空》专题片,获得全国电视法制 节目 二等奖。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促使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三、着力加强法律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190 件、撤案 21 件,纠正漏捕 181 人、漏诉 79 人。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27 件,法院依法改判、发回重审 15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 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 三类罪犯 刑罚变更执行为重点,开展减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 专项检察活动, 对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 38 名罪犯,依法监督收监执行。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 12 38 人,监督纠正超期羁押 15 人次,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 249 人次。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 232 件次。

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力度。 全年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 724 件、同比上升 29.1% ,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 60 件、同比上升 140% ,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 43 件、同比上升 104.8% 。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 25 件,对民事执行中存在的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 13 件。对 514 件裁判 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做好申诉人释法说理工作,说服他们服从法院判决裁定、息诉罢访。 运用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74 澄迈、 东方、美兰 等地检察院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和农村土地承包 三过 问题处置,督促 相关部门起诉 33 件,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或承包金 3725.4 元、 收回闲置土地 33.6 公顷。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制定了 排除非法证据实施办法 ,坚持疑罪从无、罪刑法定,推行审查逮捕阶段每案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了我省的做法。重视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利,全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认为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 82 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对 10 名涉嫌违法取证、虐待被监管人员的司法人员立案查处。注重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设立律师接待大厅,开通网上预约平台,全年接待律师阅卷 2121 人次、听取意见 1066 人次。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黄家光故意杀人案进行审查复核,会同人民法院共同纠错。

2015年2月11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