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赵 立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 非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皮修雁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样国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戴义斌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林树平为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陈建志为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曾繁桉为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陈琼清为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名兴、褚以海、林 山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罗凡兴为洋浦经济开发区初级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汪海鹏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徐亚辉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林树平的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唐名兴、柯 然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检察员职务;
褚以海的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撤销:
谢苗壮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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