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7月29日至31日在海口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毕志强、张力夫、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秘书长陈国舜及常委会委员共54人出席了会议。副主任符跃兰、张力夫分别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通过了《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海南省实施〈 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海南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沙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4年海南省省本级决算的决议》、《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省五届人大代表麦堂福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及人事任免案。
会议还审议了《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关于停止实施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草案)》、《关于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草案)》、《海南省电力建设与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燕同志作了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庄同志作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4年海南省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富林同志作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林回福同志作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刘平治同志作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海南省省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陈如军同志作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会中,结合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富林同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诚同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忠学同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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