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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三届人大代表联合视察海南省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7年04月05日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的通知》精神,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张肖、贺恒德、陈高卫、林玉权、许兴雄、黄春梅、符秀容和省三届人大代表韩至中、符乃雄组成视察组,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肖为组长、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至中为副组长,于今年 12 18 日至 22 日,对海南省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重点视察了文明生态村建设基本状况、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规划、财政经费投入情况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视察组听取了省委宣传部关于海南省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情况的汇报,分别在琼海市和保亭县召开了有市县精神文明办公室领导、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乡镇领导和村干部、村民代表 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视察了海口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及保亭县五个市县的 10 个文明生态村。现将视察情况综合报告如 下:

一、对海南省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情况的基本评价

2000 9 月,海南省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开展文明生态村建设活动,受到农民的青睐并收到了初步成效。从 2002 年始,海南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全面推广文明生态村建设,掀起了创建文明生态村的热潮,经历五年建设,农村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后,海南省把文明生态村建设作为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政策与各项工作来抓,在创建中不断总结经验,把文明生态村建设继续引向深入。截至 2006 年底,全省已建成文明生态村 6523 个,占全省自然村总数的 28.1%

(一)创建文明生态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较好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海南省创建并逐步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给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一是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的面貌。清理陈年垃圾,建设垃圾箱、沼气池,改厕、改水,民房改造,硬化道路,植树种草,实施 一室一场两改五化 工程,改变了往日村庄脏乱差的状况。二是发展了农村生态循环经济,提高了农民收入。文明生态村建设,成功地发展了包括农户庭院经济和绿色种养基地在内的绿色农业与农村户用沼气池相联系的产业。特别是以沼气推广与应用为重点的生态循环型经济的发展,不仅为农民节省了煤气、化肥费用,而且保护了生态,净化了环境。三是农民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建设文化室,开展 革除不文明公期 改陋习、树新风 等活动,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一些农民不文明的生活习惯。开展以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增强了农民的环保意识和生态观念。四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创建活动中,各级领导干部进村入户做宣传发动和政治思想工作,帮助农民转变观念;党员、干部带头捐款捐物,想方设法帮助农民筹集资金,共同建设农民美好家园。让广大农民倍感到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党员对老百姓的关心和帮助。

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同时,使环境得到保护,生产得到发展,农民得到实惠,带动和激发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

(二)文明生态村建设内容已从单一的精神文明建设载体,逐步发展成为推进农村各项工作发展的综合载体。

海南省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2000 9 月,海南省委、省政府在开展文明村庄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针对村庄脏乱差现象反弹,整体面貌依旧的现状,经过广泛调研,提出了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以建设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在琼山、文昌、儋州三市县试点。从治理脏、乱、差的生产生活环境入手,修路、植树、绿化环境,同时大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组织开展 告别陋习,珍爱健康,保护家园 等教育活动。 2002 年初,海南省召开了全省文明生态村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特别是 2002 4 月,海南省第四次党代会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发出了 要力争经过五到八年的努力,使全省半数以上的自然村建成文明生态村,实现我省农村面貌历史性的新变化 的号召,标志着海南省建设文明生态村进入全面推广阶段。从 2002 年至 2005 年,海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文明生态村的建设作为 三农 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在规模上,从单一自然村的创建到发展几十个、几百个村的 连片创建 。在内容上,从整治村容村貌扩大到修建乡村道路、改水改厕、民房改造、建设沼气池,继而又发展到特色种养业和庭院经济,创建了如 沼气 + 养猪 + 经济作物 小庭院、大产业 模式,发展橡胶、南药、茶叶等山区经济为特色的 文明生态村 + 专业村 等模式。 2006 1 月,海南省召开文明生态村建设现场表彰大会后,全省文明生态村建设进入综合创建阶段。省委、省政府把文明生态村建设作为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政策和各项工作的综合 抓手 ,在下大力气,继续推进修建乡村道路、民房改造等基础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向计划生育、治安管理、科技学习、普法教育、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发展。

海南省创建文明生态村经历 6 年的建设,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引导下,在创新中求突破、求发展,不断丰富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内涵,形式日趋多样,领域逐步拓展,质量不断提高,推动了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和农民的全面发展。

(三)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大了对文明生态村建设的扶持力度,引导了多元化资源投入,有力地推动了文明生态村建设。

1 、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 六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全省 十一五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 十一五 期未,全省半数以上的自然村建成文明生态村,省文明委根据省委的要求,制定了具体工作规划。各市县党委、政府也都把文明生态村建设纳入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而且把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的业绩,作为对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

2 、各级成立了领导机构。在创建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相继成立了由党委主要领导挂帅,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农业、财政、科技、卫生、文体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党委政府一起抓,相关部门协助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包点单位直接抓,农村基层组织共同抓的 六个抓 的组织领导机制。有力地保证了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引导和整合了多方资源,较好地形成了合力。 在创建活动中,海南省坚持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策划指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 的原则。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协调,广泛开展了城乡共建、工农共建、军民共建、党政机关 包点 共建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从省到市县,捆绑各部门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到文明生态村建设上。发动驻琼军警部队投工投劳,赞助捐款。引导驻琼企业、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慷慨解囊、赞助支持。六年来,全省机关干部和个体、私营民营企业家捐款 9150 多万元,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捐款 1500 多万元投入文明生态村建设。

党委政府重视、帮扶单位支持、华侨资助、群众自愿捐助,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文明生态村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文明生态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政府服务意识有待加强,扶持和鼓励文明生态村建设的政策有待完善。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首先是对农民的宣传不够深入,一些村民特别是困难村庄的农民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其次是宣传上存在片面性,强调了对农村的宣传,而忽视了文明生态村建设对促进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方面的宣传,没有很好地形成全社会建设文明生态村的氛围;二是有些领导对文明生态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下拨经费,有些部门不能按时、足额到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三是领导文明生态村建设难以完全形成合力。全省没有形成统一有力的领导机制,有些市县是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领导文明生态村建设,没有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市县由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抓。而在实际工作中,文明办只是起协调作用,一些政府涉农部门仍然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合力。四是政府没有形成稳固的扶持和鼓励政策。省级没有把文明生态村建设资金纳入专项财政预算,下拨农村建设资金渠道多,资金难以整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明生态村建设,没有形成稳固的鼓励政策,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没有很好地调动起来。

(二)地区条件差别较大,文明生态村建设发展不平衡

全省各市县由于地理位置、物质基础不同,政府财力和社会财力有差距,农民的素质也存在差异。造成了全省文明生态村建设发展水平不平衡,北部和南部市县发展较好,中部和西部市县相对较差。特别是贫困市县,地处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少,居住分散,诸如道路、学校、水利、通讯、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薄弱,而这些贫困地区往往是县财政 保吃饭 、乡财政 入不敷出 的状况,地方财力和社会力量支持农村发展非常有限,创建工作起点低,难上水平。所以,一些市县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仍停留在一般甚至是较低水平,示范点的综合水平也不高,示范作用不够兀显。基础条件差,创建资金短缺,制约着文明生态村建设的进程与发展。

(三)文明生态村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综合载体,有待于向内容更广和深层次发展

目前,一些市县的文明生态村建设仍停滞在修建道路、植草种树、整洁村容村貌的层面上,在发展生产,宽裕农民生活、文明乡风、民主管理等方面,力度不够,进展不快。因为资金短缺和人才资源缺乏的原因,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还没有向深层次发展。青壮农民大批外出打工,长期留于乡村的农民整体素质较低, 懒、散、愚 等、靠、要 的思想比较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看病就医难、社会救助少、养老保障不足。党在农村最基层的执政能力不高,村级政权自身维持及对农民的制约能力较低,农村的公益事业、公共设施难以维继等等。

(四)文明生态村建设中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不容忽视

随着文明生态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创建力度加大、步伐加快,有的市县和乡镇领导忙于完成创建任务,而对指导村委会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和引导等方面做得不够,致使一些文明生态村没有很好地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出现了反弹现象。如保持公共卫生、修剪草地花卉,没有建立可行的管理制度,脏乱差现象时有发生;管理公共设施措施不力,丢失、损坏现象严重;管理人员补助费用无保障或是义务劳动,积极性不高,管理松懈;对村民的管理教育不及时、不经常,农民集体观念有所淡化、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现象有所抬头等等。

三、加强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海南省创建文明生态村建设方法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综合 抓手 ,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也已逐步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综合 载体 。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 字方针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以 建设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 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生态村建设,要按照 20 字方针的要求,必须赋予新的内涵,继续大力发展。

(一)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必须突出发展经济,实现农民增收,提高农村建设水平

党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项要求,进一步明确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是基础,没有经济的发展,其它任务就难以实现。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从各地区、各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科学规律办事。不搞一个模式,反对盲目效仿,杜绝形象和政绩工程。海南四面环海,中部地区生态旅游资源丰富,要根据全省区域特点、地理条件和农村的实际基础,紧扣农民增收这个中心,培育生态农业、民俗旅游农业,推广农牧结合、种养结合、农林结合以及综合式、庭院式等多种小型生态经济模式。

确立主导产业强村,实现农民稳定增收。生态文明村建设,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之后,各级领导要聚精会神抓经济,一心一意谋发展。在提高农村综合效益的基础上,要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发展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实现主导产业强村, 一村一品 增效。沿海农村,要引导村民扩大捕捞、养殖规模,组织加工、销售产业,建设 渔业生产村 。中部地区,要因地制宜大力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和村庄,应引导企业向农村发展,加大旅游项目投资,把旅游、度假、休闲、观光等融为一体,建设 生态旅游村 。对条件差的村庄,要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强指导和服务,组织富余劳动力输出,增加农民外出务工收入。

重视和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才能增加集体收入,全面建设新农村。从海南省大多数村的情况看,因集体经济薄弱, 空壳村 比较普遍,成为制约村发展的瓶颈。这种现象,迫切需要从中央到地方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要选择投资较多、规模较大的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坚持农、工、商贸、旅游一起发展,引导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投工投劳,从个体化组织向集体化组织方向发展,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二)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必须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发挥农民在创建中的主体作用

广大农民群众既是文明生态村建设的最大受益者,也是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的主体。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是创建文明生态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一是要强化农民思想教育。海南省重点要加强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教育,大力实施农民教育工程,下大力气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宣传,使农村干部和广大农民提高对文明生态村建设的认识,要树立靠自己干的精神,克服 等、靠、要 的思想,调动农民建设文明生态村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大力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国家和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量,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围绕当地特色农业和支柱产业,以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知识为重点,对农民开展示范性培训,提高务农技能。面向市场,开展农民外出就业培训,提高农民务工技能。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变农民 包袱 为人力资本。三是加快培养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强化村组织干部和农民骨干培训,选择有思想、有能力的村干部,主要培训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各类农业技术,农业农村管理知识,市场营销知识等,提高农村干部的责任心和民主理事、民主管理能力。选择科技致富、劳动致富的专业户,进行思想教育,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引导他们带头搞建设、种养、经商,带动和组织农民发展经济、建设新农村。

(三)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必须加大投入,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发展社会事业

目前,海南省已建成的文明生态村,其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有些水平较低且大都服务设施落后,资金投入不足。今后,文明生态村建设要向 贫困村 困难村 偏僻村 推进,需要的资金量更大。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的 多予少取放活 的方针,重在 多予 上下功夫,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一是中央和地方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保证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当前财政支农资金要重点支持农村基础建设、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二是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明生态村建设。三是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壮大村级资金实力,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并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开展庭院整治和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海南省在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要统筹规划农民的住宅建设,对地基、给水、排水等公共设施工程统一规划设计,以减少农民单家独户的投入,节省资金和资源,提高公共设施的利用率。大力做好改厕工作,推广水冲式环保厕所;创造条件,逐步使农村居民生活区与畜禽饲养区分离,防止生活污染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全面推广沼气池建设,节约农民对生产、生活的投入,净化农民生活环境;要尽可能选择和采用本地特色树种、花卉,在搞好绿化美化的同时,促进本县相关产业的发展。

(四)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必须加强政府服务意识,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文明生态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重大历史任务。我们必须做好长期建设的充分准备,坚持不懈地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是要科学制定文明生态村建设规划。文明生态村建设,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既要办好眼前的事,更要重视对长期发展的统筹谋划,制定科学的建设规划。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组织专家指导县、乡、村开展规划制定。要与 十一五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既要制定中长期规划,又要制定分阶段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安排。规划不仅要指导村庄建设,更要指导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要建立稳固的国家、政府扶持机制。逐步加大落实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 方针的力度,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领域扶持文明生态村建设的政策体系。转变财政支农资金的补贴方式,健全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调整国家基建和信贷投放政策,逐步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规模。政府要制定 少取放活 具体政策,鼓励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村级资金实力。要加强宣传引导,优化发展环境,建立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文明生态村建设的有效机制。

三是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工作机制。党委和政府要健全各级文明生态村建设领导和办事机构,加强对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统筹指导,形成推动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合力。全省要统一对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各市县要成立统一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统筹安排和统一协调各项工作,更好地集中各部门力量,改变目前文明办协调工作被动的局面。要建立对口帮扶机制,鼓励工商企业通过直接投资、结对帮扶等形式参与文明生态村建设,开展各级机关单位与乡村结对帮扶活动。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机关干部下基层、搞调研、谋对策、抓落实,在稳定的机制中,形成长期的帮扶力量。

四是建立长期稳定的管理制度。各级政府要指导和帮助已建文明生态村在水、电、路、沼气等基础设施管理,公共卫生、公共设施管理等方面,建立稳定、可行的管理制度,巩固和提高文明生态村建设的成果。如建立卫生责任制度;水、电、沼气等生活设施维修服务制度;文化设施管理制度等。选择有责任心的村民、有专业的人员加入管理队伍,筹划稳定的资金,确保各项制度落实。

(五)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必须加强基层执政能力建设

从长远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加大国家、政府的扶持力量,更需要增强农村的自我发展能力。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支部、村委会办公经费不足或者是空白,村干部工资难兑现,挫伤了农村干部的积极性。党在农村最基层的执政能力减弱,村级政权对农民的制约能力降低。村支部、村委会是一个村子的主心骨,村干部对整个农村的影响非常重要,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强农村基层执政能力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村级组织特别是村党支部、村委会建设,提高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增强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基础。村级执政能力建设,在加强思想建设的同时,也要为村级政权自身维持提供财力保障。使以加强农村党员思想教育、改善村干部待遇,加强村干部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执政能力建设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内容。

 

 

              海南省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三届人大代表

              联合视察海南省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情况视察组

                      2006 年12 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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