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5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在海南经济特区停止实施19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附后)。对停止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实践证明不宜停止实施的,恢复实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 机关 | 备注 |
1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 号)第二条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 | 非政府投资工业高新技术信息产业新建和技改项目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 号)第二条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3 |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 |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4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5 | 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 458 项、《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7 〕 33 号)《附件 2 :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58 项)》第 28 项 |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 |
6 | 拍摄馆藏一级、二级、三级文物审批 | 《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77 号)第三十五条、《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7 〕 33 号)《附件 2 :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58 项)》第 27 项 |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 |
7 | 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 节目 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 459 项、《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7 〕 33 号)《附件 2 :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58 项)》第 29 项 |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 |
8 | 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2 号)第九条、第十二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4 〕 27 号)第 32 项 |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 |
9 | 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 320 项 |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 |
10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 75 项 | 省司法厅 | |
11 | 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核准 |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04 号)第三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25 号)第四条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12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核发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第三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 17 号)第五条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13 | 成立教育类社会团体审查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0 号)第三条、第九条 | 省教育厅 | |
14 | 成立教育类基金会审查 |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00 号)第九条 | 省教育厅 | |
15 | 成立文化体育类社会团体审查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0 号)第三条、第九条 |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 |
16 | 成立文化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号)第三条、第六条 |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 |
17 | 成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号)第三条、第六条 | 省科学技术厅 | |
18 | 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00 号)第十二条、第十五条 | 省民政厅 | 此项为 “ 基金会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 项目的子项 |
19 | 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委托加工审批 | 《药品管理法》第十三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60 号)第十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4 〕 27 号)《附件 1: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 36 项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此项为 “ 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 ” 项目的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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