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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保持现有帮扶政策稳定的前提下尽快从国家层面上明确保留、拓展及调整脱贫攻坚帮扶政策的建议

作者 :陈飘编辑 :来源 :海南人大网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09日

  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经过8年持续努力,今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已经全部脱贫,贫困县已经全部摘帽,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1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继续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中央作出的新部署、时代赋予我们的新任务。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不能简单地把脱贫攻坚期内的各项政策制度照搬照抄。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措施是在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提出的,解决的是贫困人口、贫困地区的基础性问题。乡村振兴关注的是整个“三农”问题,范围和对象明显扩大。脱贫攻坚过程中创造的各类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政策部分可以为乡村振兴直接借鉴,部分需要调整改造后借鉴,部分则需要调整退出。下一阶段,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程中,一些政策性问题需要从中央层面给予考虑调整。例如在扶贫资金使用上,受以往脱贫攻坚政策要求的限制,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贫困县贫困村投入资金较多,几年下来,大量项目实施,现有可投入的项目显著减少。另一方面,非贫困县贫困村资金投入少,需要投入的项目较多,资金分配存在不平衡的现象。同时,随着“两不愁、三保障”的不断完善,一些特惠性政策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进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阶段,对这类政策是否调整需要进一步明确,防止出现各省(市、区)执行尺度不一而导致工作跑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成效不高的现象。

  因此,随着下一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建议在保持现有帮扶政策稳定的前提下,尽快从国家层面上明确保留、拓展及调整脱贫攻坚帮扶政策。一是基础性帮扶政策措施,如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医疗保障、饮水安全、产业就业等帮扶政策,建议基本保持不变。二是有效巩固脱贫成效的有效政策措施,如产业、就业、金融、消费、旅游等扶贫政策,建议予以保留并拓展为普惠政策。三是综合性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建议脱贫攻坚收官战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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