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03 年 6 月 3 日至 6 日在海口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厚宏、张德春、韩至中、秦醒民、王琼瑛、王法仁、陈孙文、王亚保,秘书长翟培基及常委会委员共 43 人出席了会议。王厚宏、韩至中副主任分别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通过了《海南省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播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处置海南经济特区停缓建工程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常委会法规室和常委会监督室分别更名为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的决定》、《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海南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报告》、《关于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选举、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海南省县级以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吴昌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省人大及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各市、县(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专门委员会及有关工作委员会委员 等 82 人列席了会议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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