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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全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情况的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5年11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我受省政府委托,将 2005年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在今年 1月20日召开的省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省委书记汪啸风,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蔡长松均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今年1月21日,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后,林方略副省长当即在海南分会场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进一步部署,强调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投入,标本兼治,“反复抓、抓反复”,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会后,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及时进行协商沟通,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工作部署。今年2月25日,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了具体布置,进一步明确了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及其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春季开学后,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检查组进行了收费检查和审计调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从今年2月28日至3月25日,抽调20多人,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省各市县财政局、教育局和乡镇中心校拨付、管理免除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专项资金的情况,学校使用、发放资金及收费情况进行了全程跟踪检查,抽查了198个乡镇、610所学校、2000多个班级,走访和抽查学生及家长1万多人,抽查面达20%以上。从检查的情况看,总的情况是好的,个别有乱收费的地方,也及时进行了整改。如儋州市在听取检查情况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将乱收取的费用全额退给学生,免除了2名校长的行政职务,通报批评了2名校长,该市政府还专门印发了《关于禁止2005年春季学期乱收费的紧急通知》。省物价局从今年3月1日起先后派出两个检查小组,对各地中小学校教育收费进行巡查,特别是严肃查处14种教育乱收费行为。省审计厅会同省教育厅也开展对部分学校的收费审计调查。今年3-4月,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纠风暨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再次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教育厅在两次会上作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专题发言,就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阶段性成果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作了汇报。与此同时,今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又把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阶段,先后有6名省级领导到基层对教育情况进行调研,对如何加大教育投入,切实减轻群众的教育负担都作了明确指示。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0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省教育厅立即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海南省200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2005年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主要措施,于今年6月初提交厅际联席会议上讨论通过。目前,该实施意见已下发到各市、县以及学校执行。由于领导重视,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治理工作更加明确和规范。

二、明确工作重点,狠抓落实

2005年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一费制”、高中招生“三限”政策、高校招生收费三个重点,加大源头治本力度,规范服务性收费,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

去年 8月份,根据国家3部委文件规定,省发展与改革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了我省推行“一费制”的范围、内容及标准,提出了相关的保障措施和加强学校管理的有关政策。去年秋季开学后,“一费制”收费办法在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推行。执行一学期以来,切实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的普遍好评。今年,我们采取了进一步巩固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做法。一是加大了“一费制”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由于我省决定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对各市县教育部门和省农垦系统中小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杂费,面对这一变化,省发改厅、财政厅、教育厅及时印发了《关于我省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后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连同原制定的一费制收费办法,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设立咨询电话、学校公示等方式,让该政策家喻户晓,真正把政策交给群众,消除模糊认识,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收费。二是要求各市县和学校严格执行省“一费制”文件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严格规范学生用书范围,降低教科书价格。经与省新华书店谈判,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价格与去年相比,降低了32%-48%,减轻了学校和学生的负担。同时,严格要求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四是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从接到反映学校收费情况的投诉来看,绝大部分是投诉学校服务性收费不规范。我省拟出台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的指导意见。五是坚决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我省绝大部分学校都将“一费制”规定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增强了收费透明度。

2005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任何机构和学校(包括所有民办以及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初中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在普通高中招生中,把面向全省招生的重点高中和“省一级学校”放在同一批次录取,避免优秀初中毕业生过分集中到某一所学校,为办好一批优质高中创造条件。

(二)规范高中阶段择校生收费。

为了规范我省高中阶段择校生收费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精神,我省在2002年制定了高中阶段择校生学费标准。为了让老百姓上得起学,经省政府批准,省发改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于今年8月25日印发了《关于调整我省高中阶段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适当调低该项收费标准,并将收费项目改为公办高中择校费,从2005年秋季入学起执行。为了做好今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我省制定了《关于2005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实行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录取平台,统一数据管理,通过局域网录取系统进行网上录取。再次明确规定各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并在第一、第二批录取结束后进行。择校生的录取工作,由省市中招办根据对学校限定的分数投档,学校择优确定拟录名单,按学校管理权限,报省、市县(单位)中招办审批。同时,严格学籍管理,要求新生录取名册报省中招办、省教育厅备案,普通中学录取的新生由省教育厅统一编排高中学号。

(三)优先保证教育经费投入,抓好治本之策。

在目前我省财政仍较困难的情况下,我省各级政府仍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优先保证教育经费投入。一是在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省级财政加大教师工资转移支付力度,将教师职务工资和津贴部分上浮 50%,并计划2007年全省教师工资统一标准,达到上浮70%的水平。二是建立农村学校安全保障机制。 2005至2007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民族贫困地区教育发展。计划到2007年完成现有校舍危房改造任务。按照“集中资金、集中项目、集中区域”的原则,今年我省已安排经费1.5亿多元,将改造危房和新建校舍22.8万平方米。三是明确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比例。省政府已确定市县转移支付的比例,全省平均为43.3%(最高60%,最低30%),每年可转移支付9200万元用于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但该项经费到位不理想,大部分市县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四是制定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经省政府同意,2004年底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核定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规定了全省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拨款标准,即小学18元/年.生,初中25元/年.生,要求各市、县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安排。但由于市县财力有限,绝大多数市县基本没有做到。为进一步明确市县发展教育的责任,加大督导力度,今年5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上级下拨的教育专项经费或学校收取的学杂费被截留、克扣、挪用的,上级下拨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未按省定的比例拨付用于教育的,城市教育费附加未全额拨付用于教育的,当年有新拖欠教师工资的,其评估结果只能评为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学校危房改造任务的,未按省核定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核拨公用经费的,其评估结果不能为优秀;要求评估结果报送省政府和省委组织部,作为考核市县(区)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的工作力度。

据统计,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现有 35万多名家庭贫困学生,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24.1%。针对这个问题,我省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收杂费实施管理办法以及中小学校困难学生资助规划(2004―2007年),对实施的范围、对象、年度计划、受助人数、经费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省、市县两级政府均设立了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专项资金。争取到2007年实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的目标。

我省进一步扩大了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 2005年安排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4964万元,并严格按国家要求,开展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春季开学时,我们经与省新华书店进行了5次协商,最终降低了我省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教科书价格,与去年相比,降低幅度达32%―48%,涵盖了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教科书限定为国家规定课程必设科目的教科书,且限定每生每学期小学生35元、初中生70元,与去年相比,降低幅度更大。目前我省已支付4828.8万元免费教科书专项经费,惠及义务教育阶段包括贫困学生在内的62万名学生。

由于财力有限,我省目前只对民族寄宿班学生补助生活费。据统计,从 2003年起,民族寄宿班省级财政专项补助经费由以前年度的100万元增加到310万元,规模扩大到少数民族市县的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各2个平行班,寄宿制民族班学生生活补贴标准也上调到每生每年600元/小学和每生每年750元/初中。今年,省财政已安排313万元用于对全省5940名少数民族寄宿班学生补助生活费。

继去年免除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杂费后,今年,省政府决定,省财政投入 1.56亿元,对各市、县教育部门和省农垦系统举办的中小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收杂费,让全省所有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上得起学。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各中小学校已不再向学生收取“一费制”中的杂费。该杂费由省财政补助的免除杂费转移支付资金和市县财政配套安排的免除杂费专项补助资金支付给学校。在省农垦系统举办的中小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杂费,学校相应减少的收入由省农垦总局负责解决。支付标准为:贫困市县初中,县城240元/年?生、农村190元/年?生,小学,县城180元/年?生、农村120元/年?生;海口市初中,城市300元/年?生、农村220元/年?生,小学,城市220元/年?生、农村160元/年?生;其他市县初中,城市260元/年?生、农村220元/年?生,小学,城市200元/年?生、农村160元/年?生。根据各市、县财力状况,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对各市、县拨付的具体比例亦不同,其中,11个贫困市县拨付100%,海口市、三亚市拨付50%,其他5市县拨付70%。以后每年度将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杂费标准以及市县财力的变化情况作适当调整。从2005年秋季学期开始,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范围,在原来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杂费基础上,对在年收费(杂费与赞助费之和)低于3000元(不含本数)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杂费减免。为确保免除杂费专项补助资金真正用到实处,发挥效益,我们对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集中管理、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求免除杂费专项补助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用于学校的教学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开支,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点工作,该政策自今年春季学期实施以来,已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一是强化了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得到了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二是降低了农村地区的辍学率,提高了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家长送子女入学的热情空前高涨,已辍学的部分学生又回到了学校。据初步统计,今年春季全省小学学生回校率为 105.16 %,辍学率为0.11%,辍学率比上学期下降0.03个百分点;初中辍学率为1.28%,比上学期降低2.19个百分点。三是农村学校的公用经费状况有所改善,学生欠费现象已基本不存在,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四是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农村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五)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工程。

为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以信息公开、结果透明、程序公开、操作规范为目标,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六公开”和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等“六不准”制度。

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针对近年来在我省出现的“高考移民”现象,对省外就读生中存在的两地户籍、两地报名、挂靠学籍和以虚假材料报名等问题,在今年报名结束后,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公安厅联合进行了专项核查。对 6个省外就读生比较多的来源省,我们派专人分6个组先后两次赴有关来源省进行了专门调查,对不限报本科第一批次范围的省外就读生报考资格也进行了逐一的调查核实。对检查出的340名两地报考的学生,我们进行了妥善处理。高考录取前,我们又对群众举报海天学校28名学生高中在海南就读不满两年时间的问题进行了查实,取消了这28名学生在我省报考第一批本科院校的资格。录取过程中,又查实取消了2名已录取到有关学校的不限报本科第一批次范围的省外就读生的录取资格。

(六)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市(县)活动。

教育部等 7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意见》下发后,省教育厅立即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我省实施方案,并在今年6月10日召开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上讨论通过,目前该方案已下发各市县执行。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机构、示范市(县)必须遵循的8条标准及分值以及开展创建活动四个阶段的任务,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为了推动此项工作,我们拟于今年下半年召开一次创建工作座谈会,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正面报道规范教育收费的市(县)和学校。

同时,我省还加大监督处罚力度,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纠风办等单位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据初步统计,今年我省查处政府有关部门摊派、搭车收费 1.6万元;制止强行征订教辅材料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98万元;查处公办学校乱收费81.2万元;向学生退还各种乱收费88.2万元;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11人。今年10月16日至12月8日省发改、教育、纠风、监察、财政、审计、文体等部门将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对新学年全省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及服务性收费情况,“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情况,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三、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省教育收费情况总体是好的,教育乱收费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教育乱收费问题在一些地区和学校仍然存在。从根源上说,“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县政府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有待加强。县级财政对教育经费拨款难以达到“三个增长”,中小学公用经费未按省定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列入市县财政预算,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部分未按省规定比例拨付,个别地方对省财政转移支付的教师工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两免一补”等专项经费也未及时、足额拨付学校,截留、挤占、挪用、统筹、平调教育经费及学校收费收入的现象时有发生。优质教育资源紧缺、薄弱学校面广量大的局面依然未得到根本转变;从学校自身来说,隐蔽收取与借读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强迫收取服务性费用、多收费少开票或不开票等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有关部门搭车收费的现象也还存在。

四、下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安排

(一)完善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增加本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保证教育经费在预算和决算都做到“三个增长”。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体制,完善农村中小学“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的投入保障机制,各市县政府要保证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省定比例足额及时地安排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严格按照省定标准在预算内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确保维护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需要。

(二)继续抓好宣传教育。继续加强理论学习,树立科学发展观,端正教育思想,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在全省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两个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学习贯彻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对教育收费的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等进行广泛宣传,让教育工作者、学生及学生家长进一步增强政策和法制观念,自觉预防和抵制教育乱收费行为。

(三)狠抓有关措施的落实。继续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实行“收费阳光工程”,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不允许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学校摊派征订各种书刊、杂志等,给学校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四)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的落实。强化教育部门及学校在治理教育乱收费中的责任,把“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制度落到实处。对出现乱收费问题的地方,坚决追究当事者和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

(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坚持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积极发展义务教育,扩大办学规模;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严禁一切不合理支出;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缩小学校间办学水平差距,促进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均衡化、标准化,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依法举办民办学校,以满足一些家长和学生的择校需求。

(六)继续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省教育厅际联席会议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各市、县自查自究的积极性,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使教育乱收费行为无处藏身。严格按照《关于违反教育收费行为的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加大对教育乱收费处罚力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案件进行严肃处理。

(七)组织对市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今年 11-12月,省财政、教育、发展与改革、监察、审计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小学公用经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部分、城市教育费附加、省财政转移支付的教师工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两免一补”等专项经费和市县本级财政安排的配套经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督促市县政府明确责任,依法保证教育经费投入,确保“三个增长”。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精神,加大督导力度,即将启动对个别市县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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