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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确认许可海口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对省人大代表李和平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0年03月24日

省人大常委会:

据海口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报告(琼关侦 [2000]9号),海关总署侦查局于2月16日转来有关海南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省二届人大代表李和平与湛江有关 、港 务局 、外轮代理公司等单位的不法分子相勾结,从有关国家和地区走私进口钢材共19.15万余吨,总货值3亿多元,涉嫌偷逃关税 5至 6 千万元的举报材料。海口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经依法传唤李和平等涉案人员,李和平等人均供述在1997 年参与湛江的走私钢材犯罪活动。为利于查清此案,该局报请省人大常委会许可对李和平采取必要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经研究,决定许可海口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对李和平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予以确认。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000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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