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1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凤超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赵英华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王峻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童琦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林达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钟垂林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符晓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昌盛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
符建成、何昌恩、王畅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林明亮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伍柄霖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吴慧明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麦永强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赵英华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吴春萍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彦贵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林明亮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伍柄霖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吴慧明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忠贵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钟鸣亮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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