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天涯海角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重要文库 > 人大工作论文集

关于我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

作者 :林诗銮 梁荣立编辑 :杨小涵来源 :海南人大网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7日

 


 

根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将于2010年9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和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为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于8月23日至30日对我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情况汇报,并到三亚、万宁、文昌等市县进行了调研。在所到市县,调研组听取了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一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还委托洋浦管委会和调研组未实地调研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应调研并提交了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08年和2009年(2010年还未安排),安排给我省的新增中央投资共48.24亿元,需要我省地方两级财政配套资金33.68亿元(其中省财政15.08亿元、市县财政18.6亿元),带动社会投资121.61亿元,共安排建设项目624个,计划总投资203.52亿元。2010年我省计划安排省重点项目137个,年度计划投资561亿元。今年的项目安排,不论在数量上、还是投资规模上都比往年有较大幅度增加。

从调研的情况看,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省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了保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省和各市县政府都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有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省重点项目工作责任制,从省政府、省直有关厅局、市县政府到项目业主,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省政府还制定了重点建设建设项目目标考核意见,加强对有关厅局和各市县重点项目工作的考核。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项目服务水平。按照“既合规又简便”的原则,省和一些市县建立了加快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省重点项目实行联合审批、并联审批、打捆审批、限期办结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落实配套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省发改、财政等部门及时分解下达中央投资计划,加快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投资计划不停留,项目资金不滞留。省和各市县政府通过合理安排省级和市县地方财政配套比例、举借地方政府债券、银行贷款等办法,千方百计筹措项目配套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截至2010年7月31日,新增中央投资共48.24亿元已全部下达我省,我省已按国家要求及时将所有的投资计划分解下达或者拨付到各市县和相关单位。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5.08亿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市县财政配套资金18.6亿元已经全部落实。

(四)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省和各市县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督促有关项目单位认真执行项目“四制”制度,即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每个项目符合规划、环保、节能等要求,认真履行土地、环境、报建等审批程序。杜绝出现报大建小、擅自扩大或者缩减建设规模及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 内容 的情况。在资金管理方面,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一律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工程款,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建设资金。

(五)健全监督制度,加强项目监管。除了积极配合中央检查组的检查工作外,省和各市县都成立了由纪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检查组,并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投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改进。为了强化社会监督,我省四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均通过省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民众的监督检查。

(六)项目实施总体进展顺利。

在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方面,截至2010年7月31日,新增中央投资62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607个,总体开工率97%;完成投资191.06亿元,投资完成率94%。其中:第一批216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开工率达到100%,完成投资57.99亿元,投资完成率99.2%。第二批146个项目已开工144个项目,开工率达到99%,完成投资110.15亿元,投资完成率97%。第三批216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开工率到100%,完成投资12.81亿元,投资完成率75%。第四批170个项目已开工155个,开工率为91%,完成投资10.11亿元,投资完成率69%。

在省重点项目方面,1-7月份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8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2亿元,同比增长17%。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50%,比去年同期快1个百分点。有8个项目建成竣工;32个项目处于投资建设高峰期;12个项目新开工建设;12个项目基本完成前期工作,即将开工建设;还有一批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取得较好进展。

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一些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扎实,准备不充分。有的项目工程在设计概算上没有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存在缺项漏项,造成施工时出现项目资金缺口或超概。有的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设计进度跟不上,存在边施工、边勘察、边设计现象。部分项目由于前期工作跟不上,造成项目进度滞后。

(二)征地拆迁难度加大,成为制约项目推进的主要因素之一。一些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单位,因实际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与自己的预期差距过大等原因,不配合征地和拆迁工作。另外,去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后,部分项目由于征地面积大、征地时间长,导致征地过程中涉及不同的补偿标准,更加大了征地拆迁的难度,且时有阻工现象的发生。

(三)部分项目的配套资金落实比较困难。有的市县反映,部分项目工程造价高,地方配套资金的比例较大,而本市县财力有限,落实配套资金压力较大。

(四)一些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中央检查组和省监督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一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存在未严格履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制”、资金管理不规范、未批先建、擅自调整扩大建设规模以及盲目赶进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五)部分项目实施进展缓慢,新开工建设的项目较少。今年安排的新开工重点建设项目46个,至今仅有12个项目开工建设,占新开工重点建设项目的26%。

(六)项目实施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个别职能部门与投资商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够,大局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责任单位工作目标不够明确,工作计划不够周详,工作态度不够正确,存在敷衍塞责的问题。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有的部门业务人员业务不精,办事效率不高,沟通协调配合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项目审批等手续的办理,影响到项目建设的进度。

三、几点建议

今年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开局之年,抓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省重点项目建设,对于加快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海南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各级政府要提高对项目建设的认识,紧紧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这一主题,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积极采取措施,争取一批对国际旅游岛建设具有基础、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保证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一)采取切实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问责力度,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和协调的力度,争取一些重大项目尽快获得国家有关部委的审批或者核准,加快推进一批重大项目落地。要加强有关厅局与各市县的协调和配合,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项目的水平。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服务,经常深入项目单位,多与企业沟通,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对影响项目推进问题和困难的分析研究,找准症结,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确保项目又好又快推进。

(二)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省政府要加强资金统筹工作,合理确定省政府和各市县政府间资金配套比例,帮助一些配套资金有压力的市县落实配套资金。要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中市县配套和企业及农户自筹等社会投资资金及时到位的督促管理,确保建设资金按项目进度、使用计划拨付到位。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帮助企业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综合利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参与项目建设。

(三)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对项目建设的支持。要从本省全局工作出发,建立并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政策。合理确定并适时提高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从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考虑,改革现有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使被征地农民能得到长期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四)加强项目建设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要加大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尤其要加强对项目前期审批、招投标、工程管理、资金监管、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容易出问题环节的监管力度。 

(此文章来自于省人大系统 2010 年度优秀调研成果汇编)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人大办公楼

技术支持:13387486404 (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琼ICP备14001308号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0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