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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4年2月11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作者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志鸿编辑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 :2014年02月25日

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海南科学发展和绿色崛起,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全面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细化、实化服务措施,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

  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年”。深入文昌航天城、西环铁路、西南部电厂等126个重点项目,开展全程预防跟踪服务,与项目单位一起完善风险防控措施377项,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234次,开展预防调查和预防咨询525次。

  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省检察院联合省林业厅在全省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专项行动,“重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为海南生态环境“增绿”“护蓝”。全年共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63人、提起公诉337人,立案查办因失职渎职造成生态环境资源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人。

  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走私、传销、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嫌疑人188人、提起公诉226人。

  二、积极参与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直接、最有力的途径和手段,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努力 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339人、提起公诉9965人。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6607人、提起公诉7370人。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年依法监督立案394件、撤案100件,纠正漏捕219人、漏诉111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3件,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7件14人,纠正超期羁押8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96件,对刑事诉讼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17件次,立案查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司法工作人员6人。

  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施政的政治生态。

  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态势。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39件322人,同比分别上升13.3%、11%。其中大案167件,县处级以上干部33人(含厅级干部5人),同比分别上升30.5%、94.1%。向法院提起公诉214件302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68.6万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处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涉农职务犯罪79件128人,查办发生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交通运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领域职务犯罪62件64人。

  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与审计、林业等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破解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问题。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树立“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指导思想,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39份。

  四、全面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多的执法任务和监督职责,也对检察机关规范行使职权、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2013年是正式实施的第一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应对这一新变化新挑战,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的重要批示,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规范执法,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抓好配套制度机制建设。细化执法标准,单独或会同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制定了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刑事案件换押、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加强协作配合等规范性文件29项。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全面推行 “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附条件不起诉、轻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等有益探索,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和挽救。全年共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182人、不起诉69人,对670名涉罪未成年人封存犯罪记录,对97名涉罪未成年人落实帮教措施,均顺利复学或就业。

  规范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设立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以信息化为依托,对执法办案实行严格的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对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进行流程指引和预警控制。

  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专项调研,认真听取调研中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细化、落实为10个方面71项整改措施,推动形成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

  五、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 理论 自信、制度自信,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素能建设。

  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全面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和基层基础建设。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以全省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以法律监督职责为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实现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主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认真落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各项措施。

  三是更加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

  四是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五是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六是深入推进检察改革。

  七是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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