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8年06月02日
根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的《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琼检反贪强许[2008]1号)及《关于对犯罪嫌疑人史君超采取强制措施提请许可的报告》,因史君超是省四届人大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经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许可对省四届人大代表史君超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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