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会议提出《关于海南省省本级1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199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完成情况
1994年是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第一年,也是财税改革关键的一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财税部门的积极努力下,省本级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正常。
根据正式编成的省本级1994年财政决算,经常性和建设性总收入为267,96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7%,比1993年增加54,113万元,增长25.3%;总支出完成250,26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9.3%,比上年增支49,087万元,增长24.4%。在省本级财政总收支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4,56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63%,按同口径计算基本上维持上年水平,中央补助收入139,520万元,市县上解收入81,20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680万元;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23,19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2%,比1993年减支6,611万元,下降5.1%,上解中央支出6,806万元,省补助市县支出119,761万元(其中税收返还58,019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财政结余与结转17,70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度支出16,743万元,净结余963万元,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下面,按复式预算制编列方法,分别报告1994年省本级财政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完成情况。
(一)经常性预算的完成情况
1、财政决算收入中,经常性决算收入217,29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1.5%,比1993年完成155,656万元增收61,641万元,增长39.6%,其中:
――各项税收28,95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47.5%;主要包括:工商税收入24,932万元,完成预算的277%,比上年增长17.3%;国有企业所得税收入4,024万元;完成预算的149%,比上年增长28.1%;
――企业收入1,06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3%;
――企业亏损补贴554万元,主要用于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储备支出;
――其他收入2,72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0.5%;
――中央经常性补助收入95,32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1.3%;
――市县上缴收入81,20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72.8%。
2、财政决算支出中,经常性决算支出203,19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8.2%,比1993年完成140,563万元增支62630万元,增长44.6%,其中:
――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支出 41,83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3%,主要包括:农林水气象事业费8,54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3.8%;文教卫生事业费27,31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9%(其中教育事业费12,366万元);科学事业费2,31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9.6%;抚恤和社会救济费1,47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2%;
――国家政权建设支出 21,90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6.8%,主要包括:行政管理费11,13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7.5%;公检法司支出10,47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6.3%;
――价格补贴支出 6,74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55%;
――补助市县经常性支出 108,10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40.9%,其中,用于少数民族地区民房改造1,500万元,救灾资金2,861万元;
――上解中央支出 6,80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53.2%。
3、经常性决算给余14,104万元,转入建设性预算。
(二)建设性预算完成情况
1、财政决算收入中,建设性决策收入64,77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3.4%,比1993年完成73,291万元减收8,517万元,下降11.6%,其中:
――结常性预算结余 14,104万元;
――建设性收入 2,37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8%,主要包括:征集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收入2,22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2%,耕地占用税148万元;
――中央补助收入(含开发建设资金) 44,195万元。
2、在财政决算支出中,建设性预算支出47,06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2.5%,比1993年完成60,611万元减13,543万元,下降22.3%,其中:
――基本建设支出 26,96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5.1%;
――挖潜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 3,33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5.3%;
――支援农村生产支出 4,16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4.2%;
――补助市县建设性支出 11,661万元,其中,救灾资金596万元,扶贫资金1,900万元。
3、建设性预算收支相抵,结余和结转17,706万元,转入下年度预算安排。
二、关于 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
(一) 1994年地方财政收入增减的主要因素
1、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及我省“两税”完成情况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1994年,中央核定我省“两税”基数为60,959万元,增长目标为73,151万元,我省实际完成“两税”收入65,109万元(增值税58,256万元,消费税6,853万元),超额完成了“两税”基数,但没有达到中央核定的“两税”增长目标。其原因是:
第一, 1994年国家继续加强宏观经济调控,海南是全国重点地区,经过一年多的调控,房地产过热得到遏制,经济发展逐步走向有序。但与此同时投资、金融环境较紧,资金紧缺,经济增长速度出现较大幅度的回落,税源大大减少。在岛内正常经营的企业数量发生很大变化,很多企业由于资金短缺、经营困难而撤走或停业,在海南留下来的企业中,有税可交的也只占一小部分。
第二,税制改革对海南“两税”收入影响很大。一是税负下降的影响,如商业零售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税负下降 26%,而税负升高的商业批发业务却明显减少;二是进货抵扣数额过大,特别是商业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动用期初库存扣税额过大;三是税收政策和征税环节的变化对我省“两税”收入产生很大影响,海南省工业基础差,主要靠岛外进货,过去是按销售总额征收营业税,现在改增值税并启用专用发票后,在内地经营的产品已在内地缴纳增值税,不再回海南一次性纳税,税源发生转移。
第三, 1993年,我省财政收入在经济超常规发展的基础上大幅度增长,而1994年海南省的经济形势比1993年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财政收入在高基数的基础上不可能再高速增长,财政部按高于全国平均增长目标(16%)4个百分点核定我省1994年“两税”收入增长的目标(20%),是难以完成的。
2、营业税增收。省本级1994年营业税收入完成24,236万元,比1993年增收7,171万元,增长42%,占地方工商税收的97.2%。增收的主要原因:一是我省金融部门结算的会计处理基础的改变,加上银行系统抓紧追回到期、逾期的贷款,信用资金回笼增加,使来自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收入大幅度增长;二是我省旅游服务业软、硬件不断改善,带动第三产业的大发展,旅游服务消费额不断增加,从而增加了税收收入;三是交通运输及邮政电讯业发展较快,其营业税收入增幅较大。
3、企业所得税增收较大。1994年省级企业收入增收1,239万元,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增收。其原因:一是我省加大改革力度,加快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加上部分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满恢复征税,为所得税增收创造了条件;二是今年我省税务部门抓紧抓好一九九四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做到纳税户企业自查面达100%,重点检查户数达50%以上。
4、其他收入增收较大。1994年省本级其他收入增收778万元,主要是罚没收入比上年增收606万元。由于1994年对省罚没收入单位进行了全面性清理,对罚没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罚没收入追缴入库工作,使罚没收入入库增加。
5、由于政策性免征企业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和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以下简称“两金”),1994年我省两金收入分别比1993年减收1,531万元和7,028万元,分别下降58%和67.9%。
另外,由于省本级从 1993年起,除了垄断行业(如电力、铁矿、免税商场)外,其余企业都不再上缴利润,相应减少了1994年企业上缴利润1,581万元,下降59.8%。
(二) 1994年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
1994年省本级财政支出完成年度预算的92%,没有达到预算指标,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两税收入完成进度慢,直接造成财力紧张,同时中央对我省两税的税收返还数额中有18%要到1995年才能兑现,影响了财政资金的周转;二是为了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省政府的要求,1994年省财政预拨借款5,300万元用于凤凰机场建设项目的周转需要。
1994年,因资金调度紧张,省本级支出总的来说普遍比1993年同期有不同程度减少,如基本建设支出下降35.4%,简易建筑费支出下降14.8%,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下降10%,价格补贴支出下降52%,其他支出下降24%。而因兑现工改工资、提高副食品补贴和社会保险改革及房改措施各项费用标准提高等因素影响,增支较大,如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增支10,171万元,提高副食品补助增支1,657万元,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增支1,270万元,这几项增支就达13,347万元。
(三) 1994年组织收入和严格支出的主要措施
在组织收入方面: 1994年我省财政经济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出台的财税改革措施较多。我省财税部门加强了对经济形势的分析,根据税种、计税方法和税源变化的情况,开展了对糖、烟、铁矿、商业批发、零售等重点税源的调查,把握情况,研究对策,及时调整征税力量,加强管理和稽查,千方百计组织税收。特别是到去年12月中下旬,在我省实际完成两税收入与中央核定我省两税收入基数差距很大的情况下,全省财税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投入组织税收的工作,各级党政领导亲自动员,积极支持,各有关部门大力配合,在继续做好应征税收入库的同时,重点抓好清理企业欠税工作。省税收财务大检查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坚决、有力的手段,将欠税大户在《海南日报》上曝光,限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欠税款。由于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措施得力,经过多方艰苦努力,我省清理企业欠税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短短的时间内清理企业欠税款12,000万元,终于胜利完成了我省1994年的两税收入基数。
在严格支出方面: 1994年是我省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一年。一年来,我省除了在积极抓好组织收入的同时,强化预算管理,合理安排支出,严格控制各项开支,确保预算能够顺利地进行。具体的是:我们根据财力情况,按照轻、重、缓、急,既保证重点,又照顾一般的原则,科学地安排支出,同时,按照零基预算法和因素分析法把经常性支出和一次性专项支出严格区分开来,对经常性支出实行包干使用、节支全留、超支不补的办法;对专项支出打破部门界限,实行预算支出与项目挂钩相结合办法;对会议费开支实行计划安排,经费包干的办法,严格控制在预算安排之内;对新增财力的安排上,主要用于保证工资、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改革支出和适当增加农业、教育、科技的投入及政法部门的办案经费。由于我们的合理安排,在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保证了各项事业发展、重点建设支出及各项改革支出的需要,为今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面,我再汇报一下 1995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头 6个月,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势头仍比较好,工业总产值比去年同期增长8.8%,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13.2%,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不够理想。据统计,1至6月全省地方财政收入121,5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1%,比去年同期下降5.1%,其中,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46,17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8.4%,比去年同期下降15%;全省财政支出161,82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8.4%,比去年同期增长4.5%,其中,省本级财政支出52,4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4%,比去年同期下降1.6%。
一、今年前 6个月全省财政收支的主要特点
1、从总的收入看,中央、地方收入完成不够理想。今年1至6月累计,上交中央“两税”(消费税和增值税)收入虽然增长4%,但收入比平均进度慢10.3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从1月份起一直减收,至5月份才有所回升,但升幅不大,截止6月底累计财政收入下降5.1%,比年度预算短收26,660万元(其中省本级收入比年度预算短收14,442万元)。
2、从产业结构看,由于经济结构发生了变化,来自三大产业的税收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1―6月,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55.68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去年同期增长3.4%,其中,第一产业增长11.3%,第二产业下降1.6%,第三产业下降0.3%。第一产业税收占国内工商税收入总额的比重从去年同期的6.2%提高到10.4%,第二产业税收比重从去年同期的16.3%提高到21.1%,第三产业税收比重从去年同期的77.5%下降为68.5%。
3、从市县收入看,占全省收入比重较大的省本级、海口、琼山等预算单位的收入下降较大,直接影响全省财政收入。1―6月,省本级收入46,17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收8,169万元,下降15%,海口收入26,925万元,减收5,247万元,下降16.3%,琼山收入6,515万元,减收1,921万元,下降22.8%,三个预算单位共计减收15,337万元,为全省预算单位减收总额的99.8%。占全省收入比重较小的预算单位增收较大,其中增收较大的市县有:乐东(110.8%)、洋浦(82.3%)、白沙(78.2%)、琼中(56.3%)、屯昌(40.9%)、保亭(37.1%)。
二、影响全省财政收支增减的主要因素
1、房地产营业税收下降较大。由于国家继续实行宏观调控,我省部分地区影响较大,来自房地产业的营业税大幅度下降。今年1―6月累计,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额为400,38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0.1%;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为86,29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8%;来自房地产业的营业税收入4,51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5%。
2、企业所得税收入下降较大。1―6月累计,全省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10,51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收8,415万元,下降44.4%,其中:国有企业所得税收入2,85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收116万元,下降3.9%;集体企业所得税收入7,13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收6,736万元,下降48.6%。今年以来,随着国家继续实行宏观调控的政策,企业资金紧张,经济效益不佳,盈利水平下降,亏损严重。1―5月,全省国有企业亏损面达64.4%,比去年同期高出3.8个百分点,亏损额达9,65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亏3,473万元,增长56.2%。我省的几家纳税大户如金盘实业、港澳、国邦和中房海南公司,1994年分别盈利8,200万元、5,300万元、2,234万元和200万元,而今年第一季度都分别亏损160万元、1,000万元、234万元和130万元。另外,原属于地方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有一部分被征入中央金库,也相应减少了地方级收入。
3、商业环节增值税减收。据税务部门反映,上半年全省增值税收入32,678万元(含上交中央税收部分,下同),比去年同期减收504万元,下降1.5%,主要是来自商业环节增值税减收2,120万元,下降8.7%。
4、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减收。今年1―6月,全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减收1,225万元,下降57.3%,主要是由于我省今年继续对企业执行免征“两金”政策,同时行政事业单位上交“两金”的计划也有所减少。全省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减收2,773万元,下降62.4%,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影响。
5、金融保险、服务性行业营业税和零散税种增收。今年1―6月累计,全省金融保险营业税收入22,01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8,879万元,增长67.6%;服务性行业营业税收入13,9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087万元,增长8.4%;涉外企业所得税、房地产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比去年同期增收382万元,1,805万元、308万元和984万元,分别增长102.1%、106%、46.9%和33.5%。
6、农业四税收入大幅度增长。今年上半年,全省农业四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收入完成14,56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1.6%,比去年同期增收5,584万元,增长62.2%,占收入增收额的79.6%,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从去年同期的7%增加到12%,增加5个百分点。农业四税增收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我省财政部门加强了对农业四税的征收管理,采取措施,大力清理拖税款;今年农作物有了较好的收成,西瓜、橡胶、水产品等产量都比去年同期有了较大的增加,橡胶价格继续看好,此外,从去年7月起提高农业特产税的税率,也使得今年农业特产税收入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7、行政事业支出有所增加,专项支出减少。今年上半年,我省财政支出除了行政事业支出由于受人员增加、工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台以及物价水平提高等因素的影响,支出略有增长外,其余各项支出特别是专项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入没有按预算增长,资金紧张、资金调度困难。其中,基本建设支出下降38.3%,减支11,741万元,仅完成年度预算的24.9%;支援农村生产支出下降53.9%,减支3,794万元,仅完成年度预算的13%。
三、当前我省财政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经济效益没有明显改善,税源减少,缺乏新财源增长点。过去由于海南的优惠政策吸引着众多的国内外投资者来海南投资办企业,而现在由于海南的优惠政策逐步减少,国家又严格控制信贷投资规模,从而来海南办企业的资金不断减少;同时税制改革后,税源发生转移,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已在内地生产或经营环节缴纳增值税款,不再回到海南来一次性纳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省的税收收入;省内的企业经济效益不佳,新建设的工程项目相当一部分还没有投产;已建成投产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近期内也不可能提供较多的税收,因此,今年我省财政面临着较大困难,税源减少,财政收入难以增长。
(二)省一级财力相当紧张。由于今年海口市财政收入下降,从而直接影响到省级收入下降。而各市县收入虽然有一定增长,但都属于财政体制补助的市县,且由于本市县人员增加、工资水平提高,都需要相应增加财政支出,因此各市县财政也比较困难。到目前为止,在全省 20个市县中已有13个市县要求省财政提前拨补助款或借款发工资,部分市县5月份的工资到6月份还未发完。因此今年我省财政实现预算收支平衡的困难还很大。
四、下半年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继续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继续完成省地税征管局各分局和稽查局的电脑安装工作,并实现电脑联网。各试点县市的电脑安装力争年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抓紧清理欠税工作,各级地税部门将对企业欠税情况进行摸底,并制定相应的清欠计划,加以认真贯彻落实。强化税收稽查,维护税法尊严,加强对增值税的管理,严厉打击盗窃、伪造增值税发票的违法行为,打击偷税、漏税、骗税、抗税的行为。积极做好 1995年税收、财务大检查准备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
在做好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清产核资工作的同时,加快实施《海南经济特区国有资产条例》,继续进行我省企业公司制改建工作,对条件成熟的企业实行委托运营,对条件不成熟的企业实行授权管理。尽快起草《海南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推动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及资源的优化配置。抓紧建立国有资产收益征管和国有企业效益考核指标体系。
继续完成对全省 2,211户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这次清产核资的主要内容是:摸清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效益状况;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有量,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使其轻装上阵;对国有土地进行估价,建立国有土地基价制度,并在全面摸清企业“家底”的基础上推动企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资本结构优化组合,以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农业方面,为了减少或杜绝占用、挪用农业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支农资金追踪反馈责任制。 1、资金安排实行申报审批制。凡申请财政部门拨(借)款的部门或单位,都必须事先做好项目落实工作和进行可行性论证;2、项目实施实行包干责任制。资金落实到项目,项目落实到人,做到明确责任,包干到底;3、资金支出实行分期拨付制。经批准的项目,本着自筹为主、补助为辅和先筹后补的原则进行,财政部门根据用款情况和项目进度分期给予拨付;4、资金使用实行报告检查制。经批准的项目,用款单位都要按合同协议规定,定期如实填报专项资金追踪反馈报告单,并附详细的分析说明,上报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以便对用款单位逐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在基建方面,加强基建资金的管理,提高基建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基建财务工作特点,在积极争取建设银行的配合下,直接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同时要求各建设项目单位按月上报工程进度和用款计划,以便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拨款,防止财政资金在建设项目中闲置。对于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采取定期现场检查工程进度的方法,做到实际工作量与投资计划相符,资金拨付与实际工作量相符,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行政事业方面,一是对省级专项资金,实行追踪反馈办法,即在拨付专款之前,要求有关单位上报上年的专款使用情况并进行审查,否则不予拨付。二是对分配给市县的专项资金,要深入基层,认真检查,根据各项专项资金不同用途的特点,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四)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坚决执行年度预算。
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尤其是控制行政费支出,一直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正常经费支出中的人、车、会、电话费等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单项管理制度。一是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对省级文教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三定方案拨付工资,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二是继续完善小汽车定点维修制度。省本级各行政单位的小汽车需要维修的,要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并须经省财政专管人员现场了解,同意后方可修理,每月终了省财政统一与修理厂结帐。三是继续实行会议费计划管理办法。对省级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和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即对各单位全年需要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必须在下一年度前将会议计划送财政部门审核,再专题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审批,然后才拨付经费。四是加强对公费安装住宅电话费管理规定的执行检查。《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公费安装住宅电话管理问题的规定》已经颁布实施,对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五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收费票据管理,实行收费票据购买审批的制度,对没有上缴行政性收费收入的单位不出售收费票据,行政性收费未纳入财政管理的单位,不予办理购买手续。
大力压缩非农业生产性开支,重点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粮食生产、农田水利、防汛抗旱、病虫害防治、救灾等资金需要,加强支农资金的效益管理,坚持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拨付资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我省财政形势十分严峻,财政预算任务相当艰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力争完成今年我省的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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