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日程 2月9日(星期一)

计划报告摘要(之三)

作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 :刘颖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09日

(四)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一是 加大政策争取力度,用足用好国际旅游岛各项政策。完善离岛免税购物政策,争取在商品种类、购买数量、网点布局等方面继续放宽限制,放大对我省旅游业的拉动效应。支持发展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彩票。 二是 抓住中央推广上海自贸区开放经验的机遇,探索面向东盟的自由贸易园区的可行性。支持海口综合保税区高水平打造国际大宗商品交易、进口商品展示交易、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等外向型经济平台。继续争取边民互市贸易政策落地。加快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基础设施建设, 组建开发建设公司, 成立专业招商队伍,点对点进行招商,吸引国内外知名医疗旅游机构、康复保健中心、医学中心、医疗培训机构落户海南。 三是 改进通关模式,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研究出台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海关监管等支持 走出去 战略的综合性保障措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全球布局,提升配置资源的层次和空间。 四是 围绕建成中国首脑外交、公共外交、休闲外交基地和国家级侨务交流示范区,精心服务保障好博鳌亚洲论坛 2015 年年会、中非合作圆桌会议第六次大会、世界海南乡团联谊大会等重大活动,积极服务中央整体外交,扛起海南责任担当。确保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二期竣工,开工建设中非合作圆桌会议永久会址。办好三亚财经国际论坛、清华三亚国际数学论坛等国际论坛和环岛公路自行车赛、环岛国际大帆船赛、国际高尔夫公开赛等重大国际赛事。 五是 加强区域交流与合作。全面融入中国 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积极参与泛北部湾经济圈、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深化琼港澳交流合作,推进琼台交流合作基地建设。

(五)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培优扶强现代服务业。一是 大力发展旅游业,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做足海南特色绿色、蓝色、红色旅游文章 确保全年国内外游客增长 。加强对全省旅游资源的统一规划和整合,促进旅游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休闲旅游、养生旅游、邮轮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房车营地等新型旅游业态; 稳妥推进西沙旅游开发开放,争取设立国家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 深入挖掘琼崖纵队、红色娘子军等红色旅游潜力。发展特色文化娱乐业,丰富旅游产品,延长旅客在海南逗留时间,提高旅游综合消费水平。 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推进旅游要素国际化改造,加快建设海棠湾、清水湾、神州半岛、呀喏哒、三亚千古情等一批旅游度假区和景区、景点,确保陵水海洋欢乐世界、 10 家五星级酒店竣工运营。 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创意营销,提升海南旅游影响力与吸引力。 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力度,实施旅游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工程,严格执行全省无障碍旅游,严厉打击收取回扣、零负团费、欺客宰客等行为,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二是 主动适应房地产调整新常态, 引导房地产业调整优化结构。提高土地开发投资强度,增加经营性房地产、降低普通商品住房开发比例,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创新房地产销售策略,瞄准重点市场,逐步消化现有存量。 三是 大力推进金融业开放发展。吸引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产业基金、养老基金进入海南,开展业务创新;确保海南银行和华夏银行海口分行上半年开业,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组建法人财产保险公司;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争取 四是 积极发展文化体育、医疗旅游、服务外包、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推动电商服务业及产业集群发展。 深化三亚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海棠湾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建设。

继续打造热带特色农业王牌。 一是 加快调整农业结构,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促进深加工和网络营销,强化农信社小额信贷支持, 创建海南特色农业品牌体系,多举措发展品牌农业, 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推进 300 万亩标准化菜田改造,新建田头预冷库 2.5 万吨,创建标准化养殖基地 20 家以上,加快罗牛山 10 万头养猪基地等项目建设。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 477 万亩高标准农田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确保完成 57 万亩年度计划建设任务。在 稳定天然橡胶产能的基础上,促进品种改良、单产提高、林下经济发展。出台支持槟榔产业发展的意见,推进槟榔产业初加工绿色改造升级,积极引进深加工企业。 二是 争取国家尽早批复南繁总体规划和资金支持,推进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 发展壮大育种龙头企业。 三是 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

发展新型工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大工业投资,力争完成 350 亿元以上。 一是 做大油气化工、汽车制造、食品加工等产业,延长产业链条,实现集群发展。 二是 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提高电子信息、软件开发、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的比重。 三是 做好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强化电力、天然气运行调度,科学制定用电用气有序供应计划,加大跨海联网线路送电 能力 ,协调做好松涛和金海并网、 LNG 发电有关事宜,最大限度降低电力缺口,确保生产生活用电基本需求。 四是 继续 加大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加大贷款贴息支持力度, 探索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机制,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继续加大园区建设力度。 用好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狠抓项目落地实施。 出台园区人才优待政策,完善生活配套设施, 逐步增强园区综合承载能力和人口产业集聚能力 。优化园区布局,促进园区差异化、集群化发展。完善园区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园区服务管理水平,使园区真正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平台。

(六)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一是 推动我省 一带一路 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有作为。做好省级中层设计,制定我省落实 一带一路 战略实施方案。争取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旅游局、海关总署等部委支持,将我省参与国际政治、外交、经济、社会等领域合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实施方案总盘子。办好共建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分论坛暨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年启动仪式。充分利用我省航权开放政策优势,开展与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航空运输等方面的合作,重点策划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及国际合作项目,启动三亚临空经济区、美兰机场空港综合保税区建设。同时,加强与沿线国家在渔业、南繁育种、旅游、加工贸易等方面的合作。 二是 加快推进海洋基础设施建设。 开工建设中石化 洋浦 成品油保税库配套码头、海口港马村港区三期散货码头、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二期,加快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二期、海口新海滚装码头一期等项目建设,继续完善昌江海尾、万宁港北、乐东岭头、琼海谭门等渔港建设, 做好文昌铺前中心渔港、乐东莺歌海一级渔港等前期工作,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尽早开工建设。建好、管好、用好 三是 大力发展特色海洋经济。研究出台扶持海洋渔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启动《海南省热带水产苗种产业建设行动计划》,打造全国热带水产苗种繁育及供应基地。继续做好全省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作,改造低产池塘 四是 落实三沙发展规划,推进三沙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三沙渔业养殖基地建设,支持渔民在西沙南沙海域发展深水网箱养殖。 五是 继续做好海洋保护和管理。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权属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开展重点海域环境整治修复,建设南海环境监测船队。 六是 建设海洋执法基地,建造大吨位海洋渔政执法船,加快建设

(七) 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是 加强规划引导,健全规划体系。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 编制完成《海南省总体规划》, 进一步修改完善《海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30 )》,完成 市县总体规划第三轮修编,促进市县 多规衔接 二是 高水平打造一批特色风情小镇,推进城镇化示范试点建设。统筹规划、集中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市县打造一批多业态特色风情小镇,今年再 筛选出 2—3 个省级特色风情小镇示范镇并加快建设。 三是 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贯彻落实《海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促进重点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推进省会经济圈、琼南旅游经济圈和儋州 洋浦、琼海 博鳌融合发展,带动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四是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各项措施,实行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有序放宽本省户籍居民到海口、三亚市的落户条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建立政府、企业以及个人共同负担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将农业转移进城人口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五是 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加快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打通断头路、瓶颈路,下大力气解决交通拥堵、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完善城市地下管网,推动城市管理升级。

(八) 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立省。 一是 坚决完成 十二五 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对考核不达标的市县和企业实行约谈、问责、区域限批和限期整改。 实施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完成一批高耗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建设节能减排降碳工程,扩大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继续推动绿色照明、蓄能型集中供冷应用等节能减排综合示范试点。严格落实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动水泥、火电厂节能减排改造,加快洋浦生态工业区、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全面落实污水处理费征收、调价工作,加快推进 十二五 规划内项目建设,确保 7 个国家责任书减排项目 6 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强力推进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加大 截流并网,提高负荷率 减排专项行动,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最大的减排效益。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完善乡镇垃圾转运站及收运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开展参与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前期工作,实行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开展海口、三亚餐厨垃圾处理试点。 二是 积极推进生态功能区试点建设。开展中部山区热带雨林生态功能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争取将海南纳入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加大对生态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力度,开展差别化考核评价。 三是 扎实推进海南低碳试点省建设,深入实施全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低碳发展规划,积极推动低碳社区、低碳旅游、低碳园区示范试点。做好万宁和琼海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东方全国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等示范试点工作。 四是 大力实施天然林、水源林、海防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工程。编制好海南省生态建设规划。抓好台风重灾区损毁林地的生态修复,力争新增植树造林 15 万亩。

(九)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 继续加大民生投入,不折不扣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大民生实事。 二是 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强化就业创业培训,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基本动态为零,确保新增城镇就业 9 万人。 三是 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四是 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房 3.63 万套,完成棚户区改造 3.29 万户、农村危房改造 1.3 万户。 五是 扎实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新增 20 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任务。 六是 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力争公办幼儿园实现乡镇全覆盖,投入 6.5 亿元全面推进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完成第三批国家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继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新增普通高中学位 4000 个。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 好校长、好教师 引进和培养工程。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落实《海南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并出台《海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海南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拓展群众文体活动服务平台。完成省民族博物馆一期工程,推进省博物馆二期、省民族博物馆一期陈列展览工程建设,新建 400 个行政村文化活动室。继续推进 60 个整村扶贫开发,确保 9 万人脱贫。完成民族地区农村出口路 最后一公里 建设,硬化水泥路面 482 公里。新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100 处,解决 15 万人安全饮水问题。 七是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社会管理机构改革,减少管理层级,将管理服务职能及资源向基层组织和城乡社区倾斜,提高管理效能。完善应急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快速反应和救援处置机制,建立海岛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旅游市场、物价、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督管理,建立透明、公正、严谨的运行机制。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诚实守信环境。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和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网络公众参与渠道,对群众信访实行一站式接访、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妥善处理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搞好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发挥宣传媒体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教育引导,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全省文明大行动,提高群众遵规守法诚信的文明素质。

(十)精心编制好 十三五 发展规划。 今年是 十三五 规划的谋划奠基之年,各市县各部门要把谋划项目作为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精心谋划、储备一批攸关海南发展全局、支撑海南五年乃至更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项目。 在全面评估 十二五 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研究编制 十三五 规划纲要, 7 月底前完成 十三五 总体规划纲要框架性草案, 11 月底前依据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三五 规划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完成 十三五 规划纲要草案,经省政府同意后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编制 十三五 规划要做好三个环节工作。 一是 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谋划 十三五 时期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争取规划的发展布局和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发展规划,使我省在国家发展大格局中有位置,在大政策中有扶持,在大项目中有数量。 千方百计将三亚新机场及三亚临空经济区、昌江核电二期、 100 万吨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三沙综合补给保障基地、南繁育制种基地、研究建设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工程等重大工程和项目纳入国家 十三五 规划。 二是 科学设置目标指标。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目标,在经济发展、资源环境、改善民生等方面,科学设置目标指标。 三是 加强规划衔接协调。积极做好我省规划与国家规划的衔接,要与我省相关领域、市县规划相衔接,使各类规划成为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整体。

(201 5 年2月9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