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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1995年工作要点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1995年01月20日

1995年是"八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是我国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重要一年。1995年度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省委二届三次全会和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继续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二十字方针总揽全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努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确保质量 ,继续加快立法步伐

要围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加快海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把加强地方立法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党的十四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尤其要加快经济立法步伐的要求,努力使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工作与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步伐相适应,引导、推动和保障改革和建设顺利进行。

根据我省五年地方立法规划及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制定1995年度立法计划。立法计划既要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快制定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促进对外开放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急需的地方性法规,又要兼顾科教文化、权益保障、社会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和人大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立法。

要掌握主动权 ,加强对立法工作的指导,做好法规起草的协调和督促工作。(1)在第一季度内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总结经验,研究措施、分工负责,落实我省1995年立法工作计划。(2)要对立法项目提出总体要求,坚持组织重点项目小组的办法,主要领导分工负责,继续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指导和督促起草单位按期提交法规草案。(3)常委会各工委和办公厅要进一步主动参与地方法规的草拟工作,加强与起草部门的联系,抓好常委会审议前的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审查法规草案的工作程序,提高立法工作效率。(4)努力探索多渠道起草法规草案的途径,要发挥专家、学者及教学科研单位的作用,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加法规起草工作。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使制定的法规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要防止立法内容上的"部门痕迹",克服立法程序上的"瓶颈效应",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加快立法步伐。

二、加大力度 ,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

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大事项 ,进一步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要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放在与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 ,把关系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执法问题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集中力量,组织检查,抓出实效。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抓紧整改,并进行跟踪监督;对重大问题组织专门调查,必要时采取询问或质询等监督形式,进行法律监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处理违法问题。

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 ,对企业法、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社会保障、土地使用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在协助常委会抓好执法检查之外,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一些检查和调研活动。

要围绕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中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常委会要安排听取和审议 "一府两院"的专题工作汇报,主要内容有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重点项目建设、利用外资、国有企业改革、农业和农村经济、对外开放、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工作情况。必要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继续开展人民代表评议 "一府两院"和基层所站的工作。要认真总结去年评议工作经验,在搞好对市县人大全面开展评议指导工作的同时,对省政府和"两院"也要开展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评议活动。继续安排听取常委会所任命的国家机关负责人员的述职报告,结合述职情况认真进行评议,表彰勤政廉政的,批评工作落后的,对于不称职或有严重错误的应依法按程序撤销职务。

三、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按照代表法的要求 ,加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和制度建设,为代表行使职权提供条件,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1、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1)组织省人大代表有重点地对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两院"开展评议工作。(2)常委会领导和组成人员要结合会议议题或专题调查内容,经常下市县会见代表,听取意见。(3)组织代表围绕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要议题,在年初进行一次视察。(4)组织部分代表分批参加常委会及各工委的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活动。

2、认真抓好代表议案的审议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处理工作。拟于四月份召开"交办会",及时转交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要着重抓处理进度、处理质量,抓处理情况反馈和督办工作,力争在这方面有所改进和提高。

3、支持和保障人民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代表法的宣传,推动代表法的实施。加强和健全代表小组活动,依靠市、县人大常委会做好代表小组工作,加强省人大代表与选举单位的联系。

4、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督促玫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及时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中提出的合理而又可能解决的问题;督促司法机关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申诉。

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 ,加强对人大制度的宣传

1、继续检查和推动"二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抓好对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和人大意识教育。与人事部门协调配合抓好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要开设法制和人大知识方面的教学课程。

2、以宣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重点,抓好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1)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2)根据需要,召开本省主要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会,(3)加强对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报道的计划性,提高宣传报道效果。改进和加强常委会日常活动的报道工作。(4)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的评选活动。

3、进一步办好《海南人大建设》刊物,努力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五、进一步加强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 ,开展与外国议会间的友好交往

1、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兄弟省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搞好今年将在我省召开的中南六省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的材料准备、会务筹备和接待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有关人员到兄弟省区学习考察;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业务活动和区域性的研讨会、座谈会。

 

2、加强与本省各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1)认真做好全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2)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经常有计划地深入市县调查研究,了解和指导人大工作。(3)常委会各工委和办公厅要加强与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联系,沟通情况,互通信息,共同研究问题,加强省与各市县人大工作的配合和协调。(4)拟在下半年召开一次全省人大代表评议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和交流评议工作经验。

3、认真做好外事接待工作,加强与外国议会的交流活动。

六、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要加强常委会自身的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 ,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在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以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需要。

1、要组织常委会成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人大工作。同时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明确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目标和任务,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掌握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业务素质。

2、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努力做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3、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作部门,要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开展好调查研究,为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 依据。常委会和机关各工作部门要抓大事 ,抓重点,讲质量,讲效率,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要大力提倡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和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

4、主任会议要进一步加强对常委会及机关重要日常工作的领导,组织好各项工作的实施。要加强机关各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配合,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严格执行国家机关廉政的有关规定,加强机关的廉政建设。

5、要组织好机关的"国家公务员过渡考试",落实"三定",配备好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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