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十三届四次 > 履职风采

两会国是厅|杨莹代表:从国家层面推动公办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

作者 :编辑 :系统管理员来源 :人民论坛网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11日

12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玫瑰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莹(照片由受访者独家提供)

人民论坛网北京讯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基于海南建设自贸区(港)背景,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府引导、普惠优先,多方参与、分类指导”的原则,明确提出到2025年,实现普惠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包含普惠性质托位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省覆盖。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玫瑰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莹认为,当前,婴幼儿照护服务存在群众对托育需求量大、家庭为主的托育模式难于满足群众需要、单位自办托育机构运行困难、社会办托育机构普遍收费偏高等问题。

针对以上现状及问题,杨莹代表向大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参照公办幼儿园模式建设公办托育园,所有建设经费、办公经费、保育员工资均为财政拨付,相关行政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进行管理。

二、参照建设普惠性幼儿园模式,制定普惠性托育机构优惠政策与刚性政策,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三、从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明确规定托育机构的消防审核单位、合格验收和合格证发放程序等,推进新办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开张运营。

四、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托育机构员工应持有的资质证明,明确发证院校或培训机构,确保婴幼儿在托育期间的安全。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人大办公楼

琼公网安备 46000002000006号 琼ICP备05002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