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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关于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5年12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琼海代表团由谭进川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尽快立法保护万泉河的议案”,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交由我工委办理。我工委对议案进行认真研究后认为,万泉河是我省三大江河之一,是全省重要的地表水水资源,在我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且,万泉河的出海口是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所在地,保护好万泉河关系我省在全国乃至在亚洲的形象,意义重大。针对当前万泉河存在的问题,立法保护万泉河是十分必要的。常委会分管副主任韩至中同志对万泉河保护立法工作十分重视,要求我工委抓紧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尽早提出法规草案。今年 8月24日,韩至中副主任在琼海主持召开了有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琼海市人大、政府以及万泉河流域部分乡镇的负责同志、提出议案的部分代表参加的座谈会,重点研究了万泉河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明确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并于会后成立了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环资工委主任罗时祥为组长、常委会委员、环资工委原主任刘元卿为副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毛平和法规室原主任阮伟昕两位同志为顾问的起草小组。9月中旬,主任会议审议并同意我工委的议案办理意见和万泉河保护立法工作意见。随后,在结合今年开展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我们几赴琼海、琼中、万宁、屯昌等市县进行调研,在省和市县总共召开了9次立法座谈会,其中,起草小组全体会议和小范围专家座谈会由韩至中副主任亲自主持,逐条研究法规草案。在这期间,我们还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草案进行反复修改。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形成了《海南省万泉河保护规定(草案)》。该草案遵循保护优先的原则,注重从万泉河流域的实际出发,突出解决万泉河保护存在的问题。草案不分章节,不搞大而全,不搞重复立法,共有20条,根据万泉河保护的需要,在防治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医疗废水和医疗废弃物、农业面源、禽畜养殖等污染以及保护水源林和生活饮用水等方面作出规定,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1月中旬,我工委将草案及其说明提请主任会议审议。主任会议审议认为,环资工委在万泉河保护立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一个相对成熟的法规草案。但鉴于南渡江是海南的母亲河,是第一大江河,且南渡江保护立法已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因此待省政府提请审议南渡江保护法规议案时,一并研究考虑《万泉河保护规定(草案)》是否上常委会审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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