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在海口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副主任符跃兰、毕志强、张力夫、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秘书长陈国舜及常委会委员共59人出席了会议。副主任毕志强、陈海波分别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决定、《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人事任免案。
会议还审议了《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案(草案)》和《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草案)》。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要精神,省审计厅厅长陈如军作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路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同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同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经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及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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