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06年3月27日至30日在海口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啸风,副主任张德春、钟文、韩至中、秦醒民、王琼瑛、王法仁、陈孙文、王亚保,秘书长翟培基及常委会委员共 37人出席了会议。汪啸风主任、王琼瑛副主任分别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通过了《海南省预防职务犯罪规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重点景区、沿海重点区域规划管理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6年工作要点》及有关任免事项。
会议还审议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草案)》、《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草案)》、《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草案)》、《乐东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白沙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由于这五项法规尚未成熟,本次会议暂不提交表决,待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翟培基所传达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审议了海南省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三届人大代表联合视察情况的报告。
会上,省政府副省长于迅、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翟培基分别作了提请人事任免的报告,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林诗銮、省农业厅副厅长龚旭光、海南测绘局局长胥燕婴、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求香、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符永光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符琼光、杨宜生分别作了有关法规草案的说明和审议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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